《詩經(jīng):烈文》
烈文辟公,錫茲祉福。
惠我無疆,子孫保之。
無封靡于爾邦,維王其崇之。
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
無競維人,四方其訓(xùn)之。
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
於乎,前王不忘!
注釋:
1、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諸侯。
2、錫:賜。茲:此。祉:福。
3、封:大。靡:累,罪惡。
4、崇:尊重。
5、戎:大。
6、序:通“敘”,業(yè);剩好馈
7、競:爭。維:于。
8、訓(xùn):導(dǎo)。
9、不:通“丕”,大。
10、百辟:眾諸侯。刑:通“型”,效法。
11、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譯文:
文德武功兼?zhèn)涞闹T侯,
以賜福享受助祭殊榮。
我蒙受你們無邊恩惠,
子孫萬代將受用無窮。
你們治國不要造罪孽,
便會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輩創(chuàng)建的功業(yè),
繼承發(fā)揚無愧列祖列宗。
與人無爭與世無爭,
四方悅服競相遵從。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
諸侯效法蔚然成風(fēng)。
牢記先王楷模萬世傳頌。
賞析:
滅紂之后,周室所采取的一個鞏固政權(quán)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諸侯:“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彝,作分器。”(《尚書-洪范》后附亡書序)孔穎達《尚書正義》對此的解釋是:“武王既已勝殷,制邦國以封有功者為諸侯;既封為國君,乃班賦宗廟彝器以賜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戰(zhàn)的諸侯受到分封,同時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時助祭的政治待遇,《烈文》便是這種情況的一個記錄!睹颉氛f:“《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即政,當是周公還政于成王,成王正式掌權(quán)之時。武王滅商后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攝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七年后還政于成王。此時成王雖年齒漸長。但畢竟缺少政治經(jīng)驗,對于他駕馭諸侯的能力,周公不免懷有隱憂,有人之所以認為《烈文》是周公所作,也許就因為此詩對諸侯具有安撫與約束的雙重作用。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撫與約束之意分為兩層: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贊揚諸侯的赫赫功績來達到安撫的目的。這種贊揚可以說臻于極至:不僅賜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無窮。助祭的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來助祭本身就是一種殊榮,而祭祀時周王肯定其功績,感謝其為建立、鞏固周政權(quán)所作的努力,使諸侯在祭壇前如英雄受勛,榮耀非常,對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為君臨四海的天子,對諸侯僅有安撫,只讓諸侯懷感激之情是不夠的,他還必須對諸侯加以約束,使諸侯生敬畏之心。后九句以“無”領(lǐng)起,這個“無”通“毋”,釋“不要”,為具強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詞,使文氣從贊揚急轉(zhuǎn)為指令。文意則由安撫轉(zhuǎn)為約束。七句中用了兩個這樣的“無”,以斷然的語氣,訓(xùn)誡諸侯必須遵從;“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須效法先王的明確訓(xùn)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訓(xùn)誡諸侯不要忘記先王之德,卻又隱含不要忘記先王曾伐滅了不可一世的商紂,成王也在周公的輔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即不要忘記周王室具有掃蕩摧毀一切敵對勢力的雄威。
后九句的指令、訓(xùn)戒,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蹲髠-昭公七年》:“天子經(jīng)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內(nèi),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里所正的君臣名分,與《烈文》所表達的完全一致。后者雖然沒有點出“君臣”二字,含意卻更加深刻:諸侯的功績再大,也不過是盡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這么做下去;周王的號令諸侯,乃是行君臨天下的威權(quán),并將綿延至子孫萬代。
《烈文》的巧妙構(gòu)思可說是天衣無縫:前四句的贊揚,使后九句的訓(xùn)戒變得樂于接受;后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諸侯已建的功業(yè)只不過是效忠周王室的一個開端。如果要尋找行文簡潔、構(gòu)思巧妙、含義深刻的作品,閱讀《周頌》中《烈文》這樣的短篇,讀者大致不會失望。
來源:網(wǎng)絡(luò)整理 免責(zé)聲明:本文僅限學(xué)習(xí)分享,如產(chǎn)生版權(quán)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