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采綠》
終朝采綠,不盈一匊。
予發(fā)曲局,薄言歸沐。
終朝采藍,不盈一襜。
五日為期,六日不詹。
之子于狩,言韔其弓。
之子于釣,言綸之繩。
其釣維何?維魴及鱮。
維魴及鱮,薄言觀者。
注釋:
1、綠:通“菉”,草名,即藎草,又名王芻,染黃用的草。
2、匊:同“掬”,兩手合捧。
3、襜:毛傳:“衣蔽前謂之襜”,即今俗稱之圍裙。
4、詹:至也。
5、韔:弓袋,此處用作動詞。
6、觀:多。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此引申之義,物多而后可觀,故曰:觀,多也。”
譯文:
整天在外采藎草,還是不滿兩手抱。
頭發(fā)彎曲成卷毛,我要回家洗沐好。
整天在外采蓼藍,衣兜還是裝不滿。
五月之日是約期,六月之日不回還。
這人外出去狩獵,我就為他套好弓。
這人外出去垂釣,我就為他理絲繩。
他所釣的是什么?鳊魚鰱魚真不錯。
鳊魚鰱魚真不錯,釣來竟有這么多。
賞析:
《采綠》一,《毛詩序》以為“刺怨曠也。幽王之時多怨曠者也”。序說言過簡而意難明,故陳啟源《毛詩稽古編》闡述說:“《敘》云刺怨曠也,蓋謂刺時之多怨曠耳。征役過時,王政之失,故復申言之云,幽王之時多怨曠者也”,“征役頻興,室家暌隔,民生愁困,誰實使然?”此詩被編入《小雅-魚藻之什》,從詩教角度觀之,《序》說實不誤。然就詩而論,還是把它看作“君子于役,過期不歸,婦女怨思之作”(陳子展《詩經直解》)更為貼切些。
詩一、二兩章是實寫,但從實實在在的事件記述中,人們能夠見到詩的主人公心理活動的微妙變化。“終朝采綠,不盈一匊”,采綠者手在采菉,心已不知飛越幾重山水,心手既不相應,自然采菉難滿一掬。那么所思所念是什么,詩人并未直白,而是轉言“予發(fā)曲局,薄言歸沐”,卷曲不整的頭發(fā)當然不是因為沒有“膏沐”,而是“誰適為容”。此時又要去梳洗,是因為君子隨時都可能出現(xiàn)在面前。詩的第二章“五日為期,六日不詹”交待了原因,“五日”、“六日”鄭箋解為“五月之日”、“六月之日”是比較合適的。既然約定五月之日就回家,在其后的每一天女主人公當然要無心于采菉,留心于歸沐了。但“五日為期,六日不詹”還不僅僅是交待了女主人公反常行為的原因,同時把她心中一股濃濃的怨思傳遞給了讀者。然而在“終朝采綠”這樣難捱的時間里,女主人公的心中也有甜蜜的聯(lián)想,觀下文可知。
三、四兩章是虛寫,詩中并沒有出現(xiàn)歸、回、還、返等字眼,但盡顯歸來之意。第三章寫君子漁獵,婦人相隨,猶如后人所謂“你耕地來我織布”一樣極具田園風味,夫倡婦隨之樂于此可見。龔橙《詩本誼》以為這是《小雅》中“西周民風”之一,確是探驪得珠之論。第四章承上一章之“釣”言,所釣魚之多,實贊君子無窮的男性魅力,此可以聞一多先生“《國風》中凡言魚,皆兩性間互稱其對方之廋語(按,廋,隱藏。廋語,隱語)”(《詩經通義》)證之。更何況“言釣則狩可例見”(孫鑛語),“只承釣言,大有言不盡意之妙”(姚際恒《詩經通義》)。
總體上說,詩一、二兩章以實極寫幽怨神理,刻畫情思細致入微,三、四兩章以虛極言倡隨之樂,更顯出別離之苦。前為景中情,后為情中景,婦人幽怨深思之情栩栩如在目前。此詩可與《周南-卷耳》篇并讀,兩篇都有虛實對比之妙,但一是通過角色轉換式的設身處地以對方寫自身相思之苦,一是通過時空轉換式的倡隨之樂寫現(xiàn)時一言難盡的幽怨之情。在對比中或可明《風》《雅》之別非詩旨之別,亦非表現(xiàn)手法之別,實乃詩教之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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