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1.國內購進貨物。企業(yè)在國內采購的貨物,按照增值稅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fā)票上記載的應講稿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商品采購”、“原材料”、“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其他業(yè)務支出”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購進貨物未能取得增值稅發(fā)票,則不能計算扣除進項稅額;如果購入貨物取得增值稅發(fā)票有誤,也不得作為扣稅憑證,購貨方有權拒收不符合規(guī)定的增值稅發(fā)票,否則,其進項稅額就必須敖貨物的購進成本。
2.接受投資轉入貨物。企業(yè)接受投資轉入貨物,應按照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投資貨物價值(已扣增值稅),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稅與貨物價值的合計數,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3.接受捐贈轉入的貨物。企業(yè)接受捐贈轉入的貨物,應按照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捐贈貨物價值(已扣增值稅),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稅額與貨物價值的合計數貸記“資本公積”等科目。
4.接受應稅勞務。企業(yè)接受應稅勞務,應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fā)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貨物成本的金額,借記“其他業(yè)務支出”、“制造費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進口貨物。按照海關提供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進口貨物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商品采購”、“原材料”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6.購入免稅農產品。應按照購入免稅農產品的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買價扣除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借記“材料采購、”“商品采購”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注。如果的運輸發(fā)票,(一般納稅人是11%,小規(guī)模納稅人是3%)現代服務業(yè)的一般納稅人6%,小規(guī)模納稅人依然是3%;如果的廢舊物資銷售發(fā)票,則按買價的10%計算進項稅額。
二、“已交稅金”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上繳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注:這適用于代開預征等當月稅款當月入繳納的情況,不適用于當月計算,次月入庫的正常計算納稅的賬務。
三、“銷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1.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企業(yè)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包括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按照實現的銷售收入和按規(guī)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應付利潤”等科目;按照當期的銷售額和規(guī)定稅率計算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產品銷售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發(fā)生的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將自產、委托加工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3.利用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進行投資。企業(yè)自產、委托加工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4.將自產、委托加工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企業(yè)將自產、委托加工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消費等,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5.無償贈送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企業(yè)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6.隨同產品出售的包裝物。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guī)定應繳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企業(yè)逾期未退回的包裝物押金,按規(guī)定應繳增值稅,借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四、“進項稅額轉出”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購進的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發(fā)生非正常損失,以及購進的貨物改變用途等原因,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借記“處理財產損溢”、“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五、企業(yè)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不計算銷售收入的銷項稅額和應納的增值稅額。
企業(yè)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xù)后,憑出口報關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的退稅。產生應退稅額,企業(yè)借: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企業(yè)在收到出口貨物退回的稅款后,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科目。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后發(fā)生的退貨或退關補交的稅款,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六“轉出未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月份終了,企業(yè)計算當當月應交未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這樣,月份終了“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計算出尚未入庫的增值稅。月份終了“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抵扣的增值稅。
七、次月申報繳納上月應交的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八、企業(yè)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返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稅款由稅務機關退還;先征后返的稅款由財政機關返還。
3種方式取得的時間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這3種優(yōu)惠,都是在增值稅正常繳納之后的退庫,并不影響增值稅計算抵扣鏈條的完整性,銷售貨物時,可以按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正常計算銷項稅,購買方也可以按規(guī)定抵扣。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對政府補助的定義可知:這3種優(yōu)惠政策完全符合政府補助的定義,所以,應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會計處理如下:
一、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三、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yè)外收入——政府補助
四、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九、企業(yè)購進的貨物由于發(fā)票開具時間較晚或傳遞等原因,致使該筆進項稅未認證而當月不能抵扣的賬務處理。購進月末時:
借:存在商品(原材料)
借: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下月論證后:
借:應交稅--應交金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額
十、納稅檢查的賬務處理。企業(yè)經常遇到稅務檢查而調整賬務。
增值稅檢查后的賬務調整?應設立"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凡檢查后應調減賬面進項稅額或調增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凡檢查后應調增賬面進項稅額或調減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后?應結出本賬戶的余額?并對該余額進行處理:
1若余額在借方?全部視同留抵進項稅額?按借方余額數?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
2若余額在貸方?且"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無余額?按貸方余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3若本賬戶余額在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余額且等于或大于這個貸方余額?按貸方余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4若本賬戶余額在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余額但小于這個貸方余額?應將這兩個賬戶的余額沖出?其差額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上述賬務調整應按納稅期逐期進行.
增值稅檢查后的賬戶處理實例。
關于增值稅檢查后的賬戶調整,應設立“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就增值稅檢查中涉及增值稅補退稅金,在“增值稅檢查調賬通知書”中逐筆進行調整,作為企業(yè)調整賬戶的依據。一般需調整的常用分錄有:
1、對納稅人因發(fā)出貨物、價外收費、殘料收入、“三包”收入(應按修理修配申報)等應作銷售而未作銷售而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收賬款(現金等)
貸:產品銷售收入(營業(yè)外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等)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2、對納稅人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應稅項目等而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付福利費(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
3、對納稅人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展覽、廣告、無償贈送他人等而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長期投資(應付利潤、銷售費用、營業(yè)外支出等)
4、對納稅人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或移送相關機構銷售而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收賬款等
5、對納稅人因混合銷售行為或兼營銷售而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其他業(yè)務收入等
貸:產品銷售收入
6、對出售不符免稅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應交未交增值稅的調整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等
7、對納稅人因結算上年稅金需調整本年期初留抵稅金而企業(yè)未作調整造成虛列進項稅金的調整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對納稅人將購買的貨物用于固定資產、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應稅項目而多抵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9、對納稅人因發(fā)生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和發(fā)生非正常損失的產成品、在產品所耗用的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未作進項轉出的調整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10、對納稅人因取得假發(fā)票,虛開、代開發(fā)票以及其他不符規(guī)定發(fā)票須轉出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11、對納稅人因各種原因造成多記銷項稅額或少記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有關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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