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部法官培訓學習心得體會
西部法官培訓學習心得體會為貫徹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和中央關于西部人才培養(yǎng)的精神,提高西部地區(qū)法官的素質,加大對法官培訓的力度,推進人民法院法官職業(yè)化建設,最高人民法院決定開展支援西部法官培訓工作。我是一名基層法院的法官,有幸參加了這次西部法官培訓。通過培訓學習,使我進一步提高了對法官應具備素質的認識,在庭審駕馭能力、審判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了較大提高,并在如何做才能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上也有了清醒的認識?傊,參加培訓學習,認識加深,能力也得到提高,收獲很多。一、強素質,樹形象、努力提高法官素質法官的素余包啥政治道德素質,外在形象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等方面。政治道德素質是法官行為動力和行為方向的內在素質,是法官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集中表現,它在.諸種素質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法官應該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和道德素質兩個方面。政治素質主要表現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敏銳性、政治鑒別力、政治態(tài)度、服從大局意識、工作責任感和遵守政治紀律的自覺性等諸多方面。對法官而言,具體地:講就是要求每一位法官能夠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確立堅定的政治立場,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制定的各項方針、路線、政策與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面對錯綜復雜的各種問題,要有見微知著的政治敏銳性和辨別真?zhèn)蔚恼舞b別力;面對涂上各種顏色,戴上各種面具的不正當的利益誘惑,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以堅強的自我約束力,自覺遵紀守法,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要有大局意識,顧全大局;要有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善于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道德素質包括公仆意識、敬業(yè)精神、公道正派、勤政清廉等方面。具體來講,就是要求法官時刻注意傾聽群眾的呼聲,滿腔熱情地把解決群眾的各種糾紛當作自己最神圣的職責;要有熱情服務,求真務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講求高效的工作作風和努力鉆研業(yè)務,迎接挑戰(zhàn)的具體行動,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精一行;要有懲惡揚善的司法理性,扶正壓邪,秉公執(zhí)法,主持正義,不拘私情,辦事公道,維護公正,為人正直,坦率誠實;要清清白白做人,做到清廉、潔凈、不貪、不沾;要經得起金錢、物質的誘惑,抵御住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襲,過好金錢關、美色關,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外在形象對法官來說是一個外在素質,法院是公平、正義的窗口,法官是維護公平、正義的直接執(zhí)法者,法官的形象直接影響到法院的整體形象。作為一名法官,在外在形象方面要求做到:心理素質良好,樂觀開懷,情緒平衡健康;接待文明,有禮、有節(jié)、有度、和藹可親,執(zhí)情端莊,莊重而不隨便,認真而不敷衍,耐心而不暴躁;開庭準時,舉止穩(wěn)重得體,傾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認真細致做好解釋教育工作,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業(yè)務素質就是法官必須具備的法律專業(yè)知識。法官是天平的象征,只有熟練掌握和具有淵博的法律專業(yè)知識,才能使天平平衡。因此,一方面,法官要勤奮學習,掌握深厚的法律知識功底;另一方面,要善于積累實踐經驗,把法律理論知識和審判實踐經驗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精研好學,與時俱進。二、以培訓學習為契機,切實提高“三個能力”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是每個法官依法行使審判職能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能力。我在基層法院長期以來一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通過參加這次培訓學習,在民事審判的“三個能力”方面主要有以下的提高:1.庭審駕馭能力:這是法官操作、控制整個庭審過程的一種能力,是法官綜合運用自身已掌握的法律知識,按照程序法的相關規(guī)定,通過庭前、庭中、庭后各個訴訟階段,操持整個庭審過程,指揮和控制訴訟參與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以查明案件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判的能力,是法官各種素質在法庭上的綜合反映。作為民事案件,在庭前準備階段,我認為應該具備以下四種能力:一是概括而清晰的閱,卷歸納能力。閱卷中,重點把握告的是什么,雙方爭議的焦點又是什么,庭審中應查清的事實和把握的重點是什么等問題;二是組織協(xié)調能力。就是要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進行合理的安排和分工,有分有合,確保庭審的順利進行;三是訴訟指導能力。按照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訴訟程序和制度,告知當事人的相關權利與義務;四是庭前預審能力。審前預審,目前在不少法院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就是制作庭審提綱,對于庭前交換證據和庭前聽證活動很少開展;這些活動大都放到開庭審理時進行。通過這一次的培訓學習,我不僅懂得庭前可以聽證調解,而且還掌握了庭前交換證據是法定程序,以及在庭前調解活動中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還有要做一名出色的法官,在庭前準備工作中,必須切實完成的四項實體性工作。開庭審理階段是庭審的重點階段和民事訴訟的中心環(huán)節(jié)。在這一階段應重點把握住以下幾種能力,一是控制能力。要求法官在庭審中應樹立絕對的指揮權威,指揮得當,控制有力有節(jié),應克服兩種傾向,其一,超職權主義的審判權,庭審的一切圍繞法官的意志轉。其二,任意的當事人主義訴訟權,庭審中任憑當事人東拉西扯亂發(fā)言而不加以指揮引導,甚至爭吵也不制止?刂颇芰貜囊韵聝蓚方面進行,第一,正確引導當事人進行訴訟,重點抓住舉證、質證、辯論幾個環(huán)節(jié),尤其在辯論階段,要正確引導當事人,代理人緊緊圍繞案件事實、訴訟主張、爭議焦點、法律責任、證據證明力、法律依據等進行辯論,不能信口開河,無理取鬧,偏離主題。第二,要有效控制庭審節(jié)奏,積極探索和大膽嘗試成功的好的庭審方式,特別是對事實已清,責任分明的案件,積極嘗試當庭宣判,避免節(jié)外生枝,提高庭審能力效力;二是綜合概括能力。在事實調查和辯論階段,要善于采用科學的方法,客觀、準確地綜合概括出雙方爭議的焦點;三是庭變處置能力。就是對庭審中發(fā)生的各種突發(fā)、意外事件,要公正合法,合情合理,果斷及時,慎重穩(wěn)妥,快速敏捷地作出處置;四是調解疏導能力。過去在民事案件的審理中,往往把調解疏導工作只作為一種形式而不加以重視,其主要原因就是對調解疏導工作認識不夠,忽視了民事審判法官是糾紛的化解者,把判案當作目的,一判了之。這次培訓,對調解疏導工作有了清醒的認識,認識到民事審案目的是化解矛盾,解決糾紛,調解疏導是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三者有機統(tǒng)一的最好方法,它可以較好地避免矛盾的激化升級。2.法律適用能力:它是法官以其特有的法律知識和司法技能,將法律規(guī)定具體運用到案件中得出裁判結論,公正高效地解決糾紛的專門性活動。通過這次培訓學習,不僅對民事法律適用的方法有了深刻的認識,而且對民事實體法和程序法適用的若干問題也有了較大的認識和提高。如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的訴訟主體資格問題,以前總認為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之后,企業(yè)法人已不存在,因而無法確定訴訟主體資格,致使這類案件不了了之,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參加這次培訓學習后,明確知道了企業(yè)法人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yè)法人才歸于消滅。因此,企業(yè)法人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該企業(yè)法人仍然存在,可以自己的名譽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活動。又如在賓館入住引發(fā)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問題,對在賓館存在履約不善,第三人利用賓館履約不善的疏漏,進行不法侵害對入住賓館造成損害而引發(fā)的糾紛,在第三人暫未能查明或負案在逃的情況下,往往造成此類案件不了了之,受害客戶追訴不能。通過參加這次培訓,知道了入住客戶可以在賓館有過失行為而要求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3.裁判文書制作能力。裁判文書是法官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司法解釋,對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處理決定。通過這一次的培訓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裁判文書的制作能力,并對裁判文書的格式、內容、寫法、制作要求和應注意的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通過學習,本人明確了裁判文書在事實要素方面必須掌握:①事實要清楚;、②突出所爭議的焦點;③因果關系明確;④判斷證據準確,運用證據恰當。裁判文書在說理方面的敘述要求做到:①突出依法論理;②說理要有針對性;③援引法律條文準確。,三、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跨入新世紀的新的歷史時期,中國已加入www.taixiivf.com)能力、執(zhí)行能力、以及司法禮儀修養(yǎng)等方面:
第一,必須增強調查案件事實的能力,盡力維護案件處理結果的實體公正。對于剛剛走上工作崗位不久的我而言,一名法官法學學生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法官不僅要懂得如何適用法律,更要懂得如何查明事實。開庭審理案件不同于在紙面上作案例分析,法官面臨的最大挑戰(zhàn)就是如何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案件事實的形成是為案件準確定性,進而做出公正裁判的前提條件。由于接觸工作的時間還不長,我在這方面的能力較為欠缺。在培訓中,我深刻領悟到,要提高自己的
調查能力,則必須熟練的掌握證據規(guī)則、積累經驗法則,學會推理判斷,得出正確結論。就證據規(guī)則而言,必須掌握的是如何分配舉證責任,如何確定證據效力的強弱,如何把握不同類型案件的證明標準。比如,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應該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原則,但要牢記舉證責任倒置的八種情形。同時正確行使法官職權,全面地向當事人釋明其權利義務,從而充分搜集調查與案件處理相關的各種依據,為查明案件事實,得出準確結論提供可靠的素材。對于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案件,需要法官依照經驗法則進行邏輯推理,這就要求融入實踐,貼近生活,研究社會、開拓視野,同時還要積極借鑒前人的成果,虛心向經驗豐富的同事請教,只有積累足夠的經驗,采用正確的途徑,才能準確認定事實,公正裁判案件。
第二,進一步強化對各項法律法規(guī)的理解掌握,提高法律適用能力。本次培訓以前,總感覺自己既然以高分通過了司法考試,那么在對法律法規(guī)的理解掌握方面就已經具備基礎,沒有太大問題了。但通過這次培訓,我深深體會到,在司法實踐中適用法律和在試卷上回答法律問題是截然不同的。在司法實踐中接觸到的各種案件,往往跨越法律部門,涉及多重法律關系;還有一些特殊類型的案件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guī)定,或者雖有明確具體的法律規(guī)則,但一經適用會與公序良俗形成沖突。這時就需要法官厘清關系,明確利害,準確定性,依靠法律原則,結合法理,做出恰當的裁判。這種能力是我必須注意培養(yǎng)和加強的。
第三,增強駕馭庭審的能力,把握案件審理的節(jié)奏。在本次培訓
中,省高法派出了經驗豐富的審判員為我們傳授了庭審駕馭方面的相關知識。庭審駕馭是法官操作、控制整個庭審過程的一種能力,是法官綜合運用法律知識,按照程序法的相關規(guī)定,通過庭前、庭中、庭后各個訴訟階段,操持整個庭審過程,指揮和控制訴訟參與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以查明案件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判的能力,是法官各種素質在法庭上的綜合反映。在庭前程序中,應注重庭前聽證調解,依照正確的法律程序指導證據交換的順利進行。開庭審理階段是各項訴訟的中心環(huán)節(jié)。 在這一階段法官應注意培養(yǎng)控制力,樹立權威,指揮得當,正確引導當事人進行訴訟,重點抓住舉證、質證、辯論幾個環(huán)節(jié),善于采用科學的方法,客觀、準確地綜合概括出雙方爭議的焦點;引導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展開辯論。面對庭審中發(fā)生的各種突發(fā)、意外事件,要公正合法,合情合理,果斷及時,慎重穩(wěn)妥,快速敏捷地作出處置。在民事案件中,絕不應一判了事,而要注意發(fā)揮調解的功效,讓調解疏導工作貫穿案件審理的始終。盡量用人性與溫情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與怨恨,讓他們心平氣和、心服口服地接受案件處理結果。
第四,做好裁判文書,做到以理服人。裁判文書,是指人民法院依據國家賦予的審判權,在案件審理終結之后,依據查清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對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權利義務關系或一方對另一方的申請,對案件的實體或程序上的爭議做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書。裁判文書是依國家公權力確定法律關系,明確權利、義務、責任的書面憑證,正所謂“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毀譽忠奸,筆下有財產千萬、
筆下有人命關天!辈门形臅暮脡年P系重大,必須嚴肅對待。一份好的裁判文書,必須做到事實要清楚,重點突出,因果明確;特別是在說理方面,必須做到依法論理,圍繞中心,證據充分,論證得當,結果正確。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以理服人,讓法院的裁判成為看得見,讀得懂的社會公正。
“學然后知不足”。本次培訓讓我有了豐厚的收獲,同時也讓我清楚地感受到了自身的缺陷和不足。盡快成長為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須牢記使命,增強修養(yǎng),勤奮學習,勇于實踐。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過硬、清正廉明;才能做到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才能無愧于人民法官這一神圣的稱號,無愧于新時代賦予我們青年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第四篇:預備法官培訓心得體會
十天的培訓短暫而充實。近距離的聆聽資深法官傳道授業(yè),與同齡預備法官一起爭辯探討,使我收獲了更多的知識、信心和珍貴的友誼。從道德培養(yǎng)到庭審駕馭,從理念解讀到規(guī)則適用,從知識拓展到技能提升,從案例分析到庭審模擬,每一項培訓內容都讓我深刻的
感受到書面析案例與實務審案子的不同。
案例分析只突出理念、知識和規(guī)則的邏輯運
用,卻展現不出道德,考驗不出技能,然而審判的生動之處恰恰就在于它能綜合而細致地體現出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和審判技能水平。我原以為只是與審判工作沾邊的許多“零件”問題反反復復被各位資深法官重申、強調,居然在審判中占據了半邊天。我深刻的意識到:審判不是答卷子,不是判了就了事,審判過程的中諸多問題的處理往往是比判決本身更重要的東西。比如,法官舉止不妥,引起當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確的判決,不被當事人接受,實際上糾紛就沒有化解?梢姡栴}處理不好,就會直接影響審判效果,甚至導致功虧一簣。
因此,審判工作沒有所謂的及格分,只有零分和滿分。審判一直是民眾矚目的焦點,法官正是風口浪尖的行船人,審判要得滿分的評價,用如履薄冰去形容法官謹慎的良苦用心絲毫不為過。那么,謹慎的內涵不僅僅再是慎法律效果,還包括慎社會效果、慎工作細節(jié)、慎言行舉止。
看似案情簡單、法律關系明確的案件,常常卻不能機械的套用法條,甚至某些完全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卻不能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為什么?在我原來的意識里,這種疑問似乎不應該存在。
記得兩年前的新錄用人員培訓班上,主任曾經從審判實踐的角度闡釋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那堂課后,我才發(fā)現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律只是社會矛盾的諸多調節(jié)器中的一種,某些時候它并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是,當我開始思考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的問題時,卻又常常陷入一些無法解決的疑惑中:法官不可能通曉所有的知識、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案件背景,如何才能達到好的社會效果呢?法律要求審判必須嚴格圍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保持中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注重社會效果又必然要求法官積極了解案件背景材料,以便預見矛盾并把它化解在未萌芽狀態(tài),作為法官,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到底要把握一個什么樣的度?如果恪守規(guī)則而缺乏敏感性,顯然偏離社會效果,而對案件背景調查的過于清楚,會不會導致案件審理開了花?
帶著這些疑問,我參加了預備法官培訓,有幸再次聆聽李大元主任的法律思維課。課后,我仔細琢磨了他講述的飛行員訴民航勞動爭議案、非典期間患者訴醫(yī)院案的處理方法,這才漸漸領悟了其中的答案。原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不僅是新時代法院功能定位的標準,還是法官必須具備的一種務實的法律思維。審判承擔著整合社會關系的功能,這意味著審判不是就案論案,而是要用更長遠的眼光、更開闊的思維去考慮個案的審理會帶給當事人什么樣的利益、同時又會帶給社會什么樣的影響。因此,審理案件需慎而又慎,仔細甄別案件的法律性質,并敏銳的洞察其潛在的社會影響。至于剛剛提到的“度”的問題,我想,多觀察、多思考、多預見總是沒有錯誤的,只是法官不能用自己所想所見的種種事實和理由人為的擴大當事人的矛盾,替當事人去找利益、爭利益,否則就偏離了法律效果,也會必然偏離社會效果,也就破壞了“度”的平衡性。要使得兩種效果統(tǒng)一有度,法官在保持謹慎和細心的同時,還需要緊緊堅守客觀中立、案結事了的基本原則。
審案例不同于答卷子,程序的完美是審判工作的底線。程序的完美不僅僅是結果性的履行完規(guī)定的法律手續(xù),怎么履行手續(xù)常常是更加重要的過程。實務中的程序并不是書本中介紹的庭前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評議宣判那么粗線條,每一個階段都由許許多多零碎的工作組成,都有許許多多細節(jié)的問題需要處理,這些零碎而細節(jié)的問題又根據個案的不同而繁簡有別、形式各異。我們也許會對學習過程中的有些失誤見怪不怪,比如因為熟練使用拼音輸入法、剪切板而疏于檢查通常會導致論文的形式錯誤,但是一旦這種細節(jié)錯誤發(fā)生在判決書上,影響的消極性可想而知。對于一篇長達萬言的文書,完全避免形式錯誤確非易事,但是我們必須完全避免。所以,即便對待如此細小的問題,我們也必須有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性和責任感。
記得朱軍庭長提醒大家說,在寫判決書和宣判的時候,即便爛熟在心的法條,也要仔細參照正式文本;姜春玲庭長也提到書記員因發(fā)串了傳票而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她還提醒大家,法庭辯論結束時,一定要發(fā)出清晰的指令,否則就會影響當事人的程序權利?梢,審判中的每個字、每句話都是舉足輕重的,我們的前輩不是也在詮釋這個真理嗎?我想,作為一名預備法官,要想出色的適應未來的審判工作,就需要不斷保持責任感,重視工作細節(jié),從點點滴滴中強化謹慎意識。
案件的審理程序直觀的處于當事人的監(jiān)督之下,因此,法官不能有絲毫褻瀆權威、有損中立的言行。我清晰的記得姜春玲庭長給我們舉
的一個生動例子:我正在調解,當事人突然闖進來說:“法官,我給您送錢過來了!”姜庭長雖然心里明白是已審結的一個案件當事人來送賠償金,但是她對著其他當事人把話說的非常到位:“您是過來送賠償金的對吧,我現在正在處理案子,一會再給你辦手續(xù),您再稍等一會兒!苯ü龠幽默的說,“如果我含糊不清,來一句‘送錢是吧,等會啊!’這樣就好心辦錯事情
了,我面對的當事人會怎么想象這件事情,會怎么想象法官?”我關注到,資深法官在講庭審駕馭能力的時候,更多的關注了程序上的細節(jié)問題和庭審突發(fā)事件的處理。這些突發(fā)事件或許就如上例一樣可小可大:當事人一句“送錢”不是刻意刁難和考驗,目的不是為了看看法官怎么處理,本身是個枝節(jié)小事,但是若處理不妥,“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很可能會造成惡劣影響,釀成大失誤。恩格爾曾說:“法官的一言一行,無論對治愈創(chuàng)傷還是對造成創(chuàng)傷都有深遠的影響”。身為法官,要做到謹言慎行不是空有謹慎之心就可以了,還必須有細致周全的思考、縝密敏捷的思維、豐富的處世智慧和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否則謹慎也只是膽小的代名詞。作為一名年輕的預備法官,我深知,自己需要學習和提高的還有很多很多……
聽君一席言,勝讀十年書。十天的培訓使我領悟了“慎”字更加豐富的內涵,并把“慎”字時刻牢記在心。如果說這種“慎”有些瞻前顧后的意味,也無可非議。審判是責任感和使命感很強的事業(yè),對于初涉審判的我們來說,更應當三思而后行。但是,“慎”更多的表現為責任和理性。當謹慎成了習慣,理性融入了品格,就自然而然的有了駕輕就熟的審判技能。那時候,“慎”就會表現為平和、淡定、從容的職業(yè)氣質,就像每一位授課老師那樣。對謹慎想的太多,認識了現實與理想的沖突,認識了審判的高標準和高難度,認識了對法官的種種約束和要求,我忽然失去了很多豪言壯語。但是,我仍然矢志不渝,因為我知道這種轉變是我心理的成長過程,也是我進入準備狀態(tài)的過程;我期待著自己能默默的交融知識和智慧,并積淀經驗和修養(yǎng)……
第五篇:初任法官培訓心得體會
初任法官培訓心得體會
201*年7月10日-201*年7月20日,在這短短的10天日子里,我參加了201*年在廣州舉行的廣東法官學院初任法官培訓班。這次培訓預示著我即將踏上法官職業(yè)生涯的開始。也預示著自己從今天開始有了一份責任。不知道是歷史的選擇,還是……
開學的第一天,王副院長就給我們做了對這次培訓的初步課程計劃及學院的教學安排,第一次見面的講述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留個我最寶貴的一句話大概意思就是“知識和技能是能夠學到的,然而人品是你一輩子都要做的修養(yǎng)。人與人之間成功與否的差距很大的關鍵不是取決于你跟別人之間在知識和技能層面的差距,更多時候是你為人的素養(yǎng)和人品”。在后來的學習中,接觸了很多的老師,他們也在不同的層面教我們業(yè)務操作技能的同時給我們做人、做事方面一些忠告和建議。
這次培訓用四個詞總結概括心得體會:素養(yǎng)、責任、價值、智慧
一、 素養(yǎng)。
這次培訓好幾節(jié)課都圍繞關于法官職業(yè)道德、司法核心價值觀、司法的價值體系的問題。老師的教學內容中都涉及法官這一個職業(yè)所需要的操守。“在西方,如果一個人是法官,就根本不用考慮這個人的道德,法官和道德高尚的人之間是可以劃上等號的,而在我們這個國度里,恐怕不能,所以我們具備更多的或許不是我們單純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而是一個高出于常人所應該具有的素養(yǎng)(寬容、仁厚、博愛、正直等等),這些也是其他技能的基石”。 正所謂“正人用邪法,其法也正,邪人用正法,其法也邪”!法官需要有厚德載物的品質!
二、 責任
法官需要承擔的主持社會公平正義責任,每當我們說到西方正義女神的形象時候,我們都內心澎湃,但是有很多同事將來所擁有的就是生殺予奪的權利,為什么我們崇尚法治的同時,自己不敢去追求,不追求也就算了!但為啥還有那么的同事還要去褻瀆法律的尊嚴和法官職業(yè)的威信呢?在這幾節(jié)課中,同學們最不愿意上的課就是這些純粹法學理念而不是實際操作的課程,然而,卻讓我感覺有些不解的是雖然這些同學都希望自己在行業(yè)里面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他們卻經常在別人面前詆毀法官這一行業(yè)的公眾形象,經過這次培訓我也從中理解公眾為什么對我們這一行業(yè)的偏見和不解,更多的時候是我們自己把自己說成這樣的形象,能怪誰?“如果你自己都不維護你自己的尊嚴,沒有人會幫你維護”。這些話從他們口中說法院這里沒有了公平正義,有些時候我真的感覺很可怕,如果是從老百姓口中說出來的時候我還能理解,但這話從自己人口中說出來我卻怎么都不敢憧憬法治的未來。
三、 價值
法官需要有自己的一個價值判斷,這個判斷首先就需要的是法律,更多的時候不僅僅是體現在你對法律,還有對政治、經濟、社會形勢的整體判斷。僅僅追求一個法律效果,那種機械的裁斷案件的法官只是一個法律的工具。是不懂法律藝術的法官。以前我也一直理解法律要獨立,那天起我終于理解為啥法院的裁判不能脫離政治,脫離社會,脫離民眾的法感。 “法律本來就是政治的一個衍生物,怎么可能脫離政治呢?法律就是為執(zhí)政者所服務的”。法律更多時候是需要維護一個社會的穩(wěn)定和秩序,沒有穩(wěn)定,就沒有發(fā)展,最后受害的也是蕓蕓眾生。一個判決下去,會導致多少人為此付出代價,社會會因此產生怎樣的價值導向。這是我們法官需要考慮的不單單是法律效果,更加要考慮的是政治效果。戴海老師說的沒錯:法官不僅僅是法學家,更應該是一個政治家。
四、 智慧
法官需要有智慧、需要法律智慧、需要政治智慧、還更需要一個智慧,那就是民間智慧。案件都是發(fā)生了以后才起訴到法院的,法官需要的就是用證據還原客觀的真實事實,客觀的真實事實與法律事實之間的差距就需要我們運用生活的經驗法則去推理,這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積累的智慧。排除合理懷疑。還原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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