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制約檢察機關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一些看法
近幾年來,在院黨組和局領導的領導下,在上級業(yè)務部門的指導下,我科全體人員立足檢察職能,按照“圍繞法律監(jiān)督,圍繞職務,圍繞犯罪”的精神,積極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通過個案預防、行業(yè)預防、專業(yè)預防、同步預防等預防形式,采取走訪、召開座談會、上法制課等方式,深入有關單位、部門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法制宣傳、警示教育活動,同時積極構建社會化大預防網(wǎng)絡,目前相關重點行業(yè)、重點部門以及全市鄉(xiāng)鎮(zhèn)均已成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機構,為我市的反腐倡廉建設貢獻了力量;仡欉@幾年來的工作,結合全國各級預防部門的經(jīng)驗以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狀況,目前我們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還有一些不利因素制約著檢察機關更加深入的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下面就此談談我們的一些看法和建議。
一、目前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
1、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方法還比較單一,雖然名堂不少,但主要的工作方法還是依賴于法制宣傳、警示教育等,是一種“宣傳型”的預防方法;
2、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針對性缺乏,重形式,不重質量,蜻蜓點水,威懾力有限,并不能壓制個別官員的貪欲;
3、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具有“運動式”特點,缺乏長效機制,缺乏法律支撐,如在每年的紀律教育學習月時,集中在這段時期到有關單位、部門上法制課等,具有明顯的“運動式”特點。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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