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庫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基層反映: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yè)發(fā)展存三方面問題》范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電動自行車在中國已發(fā)展了十年之久,截止到201*年底,電動自行車市場保有量突破1.2億,并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長,從發(fā)展趨勢上看電動自行車市場前景一片光明。然而基層反映,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yè)發(fā)展存三方問題。
一是電動自行車行駛缺少法律法規(guī)和執(zhí)法者的約束。電動自行車被劃分為非機動車,駕駛員無需駕駛證,不需任何培訓就能直接上路,而且我國對于電動自行車行駛一直缺少詳細的法律法規(guī),這些都給電動自行車留下巨大的安全隱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交警對于違規(guī)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主出現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和公交車道,違法載人等違規(guī)行為都可以對其進行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但是不少交警坦承,他們基本不會查處違規(guī)電動自行車。此外,我國當前非機動車道路窄人多,道路設置資源分配不合理,電動自行車、自行車、行人都走非機動車道,也是許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規(guī)行駛的原因。?
二是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留下安全隱患。目前我省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都按國家規(guī)定對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設制限速措施,但仍有許多不法銷售商在銷售車速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有關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但現在大街上行駛的許多電動自行車甚至可與機動摩托車一比高低,最快的時速甚至達到60公里以上。以麗水市為例,筆者在麗水市綠源電動車專賣店了解到,該專賣店出售的價格在2500元上的電動車自行車,最高駕駛時速都超過40公里,甚至有經過店內專門改裝的時速超過55公里、重量超過80公斤的“高極速電動車”,這些都遠遠超過了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標準。
三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認為電動自行車可以不用上牌,方便省事,又不用擔心違章,即使偶爾有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還不用擔心記分和罰款,也因此放松了安全警惕意識,心存僥幸,最終釀成慘劇。201*年5月21日15時,麗水市北苑路與城北街路口,一名電動車駕駛員自北向南過路口,在路口與轎車發(fā)生碰撞,經搶救無效死亡,監(jiān)控顯示,駕駛員出路口時,指示燈已經顯示為紅燈。時隔一天,22日晚上8時,市區(qū)開發(fā)路飛達大酒店門口路段的機動車道內,電動車駕駛員耿某與一轎車同向行駛時發(fā)生碰撞,耿某在事故中受重傷,次日上午不治身亡。顯然,車速快、闖紅燈、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已經成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最嚴重的“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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