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庫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基層反映:戶外廣告錯別字成監(jiān)管中盲點》范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日,在對戶外橫幅廣告清理中發(fā)現,戶外廣告監(jiān)管還存在許多的盲區(qū),主要是現在店鋪門面燈箱廣告、招牌等載體上的錯別字連篇。這主要表現在一是無中生有,即在字的筆畫結構上故意或非故意地寫錯,形成似字非字;第二種是張冠李戴,本應該用某個字,卻奪發(fā)奇想,寫成另一個字;第三種是日曬雨淋風吹、氧化變成殘缺字。經過相關單位認真梳理,錯別字大多集中于服務行業(yè)、商業(yè)的廣告牌、門面房的牌匾上,不少的家具店把“家具”錯寫成“家俱”,洗車店把打蠟誤碼寫成“打臘”,修車鋪把補胎“充”氣誤寫為補胎“沖”氣,快餐店把大排檔寫成大排“擋”。還有一些是故意為之,如一些服裝店取名為“衣衣不舍”,一些快餐取名為“食全食美”,一些理發(fā)店取名為“烏發(fā)烏天”、“時新發(fā)院”等。經營者故意把牌匾寫成別字以吸引眼球,從而招攬更多的顧客。商家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制造“視覺沖擊”成了商家制造賣點的第一招,一些普通而熟悉的名詞被新奇的名稱替代。他們認為,顧客首先看到的是店名,而不是商品,店名起得好,會激起顧客了解這家店的愿望。好的店名就是招攬顧客的高招之一。像服裝店“百衣百順”、理發(fā)店“藝剪鐘情”、“一剪梅”、“發(fā)情發(fā)俏”,快餐店“食嘗經典”、“食來來運轉”,煙酒店“天嘗地酒”,“飲以為榮”等等。這些新穎的店名確實易懂好記,有廣泛的認可度和流傳性,富有親切感,能夠帶來暫時的生意,但生意好差關鍵在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只有真正抓住顧客的心,才能讓店名成為名副其實的金字招牌。以故意的錯字、別字、諧音字亂制作店名、廣告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既違反《廣告法》的真實性、合法性原則,也違反《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guī)范性、標準性原則,同時也損害我國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因此,基層建議工商部門要會同文明辦、文化機關、建設部門、城管部門聯合行動,采取堅決予以整改的嚴厲措施,該砸牌的砸牌,該更換的更換,擅自起名與執(zhí)照核定不一致立案予以處罰,迅速糾正店鋪門店不規(guī)范用語、用字,提升城鄉(xiāng)文明創(chuàng)建水平,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文化。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