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點的寫作
工作要點的寫作與其他公文一樣,要求開門見山,言簡意賅,結構嚴謹,層次清楚,體式規(guī)范。它由標題、成文日期、正文、印發(fā)傳達范圍等內容組成。
標題。由發(fā)文機關名稱、時間與“工作要點”組成。時間的表述要具體、準確、規(guī)范,年份要用全稱。
成文日期。黨的市州以上機關的“工作要點”的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數(shù)字居中標注在標題之下,其他機關的成文日期標注在正文之后;黨的機關的用阿拉伯數(shù)字標注,其他機關的用漢字標注。
主送機關。黨的機關的“工作要點”不標注主送機關,只在印發(fā)傳達范圍處標明主送單位和傳達范圍。其他機關的“工作要點”可標注主送機關。
正文。由開頭、目標任務、執(zhí)行要求三部分組成。開頭部分,包括制訂工作要點的緣由、依據(jù)和目的,然后以過渡語“特制訂以下工作要點”提起下文。工作目標任務,即工作要點,是工作計劃的縮寫,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總結上一階段或上一年度的工作,對新的階段或新一年的工作任務作宏觀的分析;二是在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新的工作目標任務,包括總目標、總任務和分述目標、任務,可作幾個部分并列撰寫;三是為了完成任務、實現(xiàn)目標應采取的措施。然后有針對性地提出執(zhí)行要求,即保障任務目標實現(xiàn)的條件,包括如何加強領導、加強管理、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加大投入等。全文可分
幾個部分,每一個部分可分幾個小點或幾個層次,采用陳述式。各部分排列的一般順序是:總結分析、工作目標、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要求與措施,如何加強領導和隊伍建設與加大投入等。上述內容寫完,正文自然結束。
發(fā)文機關署名。市州以上黨的機關的工作要點和行政機關的工作要點不署名,縣級與基層黨的機關的工作要點在正文之后署發(fā)文機關名稱。按不同的要求標注成文日期,縣級黨的機關、基層黨的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工作要點須加蓋發(fā)文機關的印章。
印發(fā)傳達范圍。黨的市州以上機關與其他機關的印發(fā)傳達范圍,分別標注在正文之后或成文日期的下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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