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湖山中心小學201*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一年來,我校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精神,扎實推進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作出了貢獻,F具體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進一步健全了機制,加強領導。
按照縣、鄉(xiāng)的有關會議精神,我校進一步健全和調整了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協(xié)調、督促各學校開展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從實際出發(fā)解決好了人員、專項經費和專用場地等問題,確保有人干事、有錢辦事,創(chuàng)造了必要的工作條件,保持了工作的連續(xù)和穩(wěn)定。并進一步完善并執(zhí)行整治項目臺帳制度,協(xié)調聯(lián)席會議制度、執(zhí)法即時聯(lián)動制度、限期整治承諾制度和社會參與監(jiān)督制度等,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確保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二)教育為本,宣傳到位,提高警惕。
針對學生年齡小、認知能力有限等實際情況,我校采取立足于教育,以教育為本,加強宣傳力度,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把普法教育、思想教育、班主任工作以及課堂教學等多種教育實踐相結合,形成一種從課內到課外、從教師到領導、從專題教育到綜合教育的多元化全方位宣傳。我校充分利用校、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形式,利用學校廣播站、安全教育墻報、班級板報等宣傳陣地,開辟專欄進行宣傳和教育,從不同角度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用電安全、衛(wèi)生安全等安全教育。同時以多種形式加強學生火災的消防訓練,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
(三)強化值日制度,共創(chuàng)和諧平安校園。為了使學生在校有個安全的學習環(huán)境,使家長們放心讓子女在學校學習,我校強化了校中層以上領導值日制度,從行政領導到教師、學生,人人參與。堅持校中層以上領導值班制度,加強門衛(wèi)管理和校警工作,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實行登記制度。從而形成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為創(chuàng)建穩(wěn)定平安的校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積極開展教育延伸宣傳活動。
我校一方面采取聘請法制副校長為我校學生上法制課,不斷提高學習的效率;另一方面,定期召開“家長會”,整合學校、家庭、社會的力量,形成合力,落實責任,制定周密系統(tǒng)的規(guī)劃,有針對性、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的開展各項教育活動,學校通過召開“家長會”,為家長提供學習交流教育子女的機會和場所,讓家長們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轉變不正確的觀念,掌握安全法規(guī),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安全的環(huán)境。(五)防范為本、全面檢修、防微杜漸。
為了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讓安全教育工作防范于未然,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我校在加強教育,宣傳,加強值日管理的基礎上由我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對全校的每一個教室、設施設備,電器設備、活動器材、供電線路等進行了定期的全面檢修,并對教學樓墻壁脫落及部分教室電線故障等安全隱患及時地進行修整;另外,學校還嚴格要求每一位教職員工,特別是班主任老師在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同時,要隨時了解.掌握學生安全動態(tài),提高防患思想,做到發(fā)現可疑問題立即與學校取得聯(lián)系,在第一時間中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把安全隱患抑制在萌芽狀態(tài)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六)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的檢查。
我校是寄宿制學校,為保證同學們的日常安全,重點排查了學生宿舍、食堂、廁所和校園周邊安全管理工作,我校每天均安排校領導和教師值班,及時處理各類問題。還實行了不定期的巡邏,不斷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切實提高學校安全防范能力,有效地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園、傷害學生事件發(fā)生。(七)加強學校周邊飲食與飲用水衛(wèi)生的檢查。
重點對學校及周邊的食堂、商店、宿舍、飲用水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著重加強學校及周邊的飲食和飲用水衛(wèi)生行為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fā)生。為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八)加強協(xié)作配合,完善長效機制。
維護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學校由各領導組織和派出所簽訂綜治承諾書或共建協(xié)議,大力加強對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整治,給學生營造一個健康的生活和學習環(huán)境。我校將緊緊依靠上級領導的支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xié)作、配合,及時溝通有關情況,研究制定針對性措施,及時解決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確保我校校園內部及周邊治安秩序的長治久安。雖然我校已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績,但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還存在著一些不穩(wěn)定的因素,我們將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方位,多層面,加強問題的摸排,狠抓整改落實;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開展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切實防患于未然。真正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健康為己任,以維護教育穩(wěn)定和社會穩(wěn)定為使命,全力構建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取得的成績
一年以來,經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主要表現在:(1)學生、教師、無打架斗毆現象;(2)學校及周邊無刑事、治安等案件發(fā)生;(3)社會治安秩序良好,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有了新的提高。各項工作開展得井然有序,使得學生安心、家長放心、教師舒心,深為當地政府及家長的好評。
三、存在的問題及今后的打算
1、針對學校在交通干線邊沿,學生上下學存在交通隱患的問題,我們已經積極協(xié)調了有關部門,計劃近期在校門前路段兩側設立車輛慢行警示牌。
2、進一步加大校園及周邊隱患的治理,根據排查學校及周邊同樣存在一些隱患,如學生乘坐車輛問題,摩托車主(無牌無證駕駛),無視學生安全,嚴重超載,存在安全隱患。我們計劃聯(lián)系交通管理部門協(xié)商解決。
3、做好打持久戰(zhàn)的準備,建立長效機制。對易反彈的隱患確定負責部門,組織人力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整治。如校園門口流動攤點清理,游戲店業(yè)主接納未成年人等。
4、加強督查工作。力求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學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有針對性的進行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對整治不利、效果不佳的學校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校將加大綜治及平安建設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大家對綜治及平安建設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認識,為創(chuàng)建“平安湖山”構建和諧的社會而努力。
湖山中心小學20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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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為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校及教育系統(tǒng)的安全穩(wěn)定,特制定201*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服務師生、服務教學為宗旨,緊密結合教育實際,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研究校園安全文明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wěn)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huán)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園的長效工作機制,改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進一步健全校內安全防范機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發(fā)生,減少師生違法犯罪案件和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通過校風樹立、師德學習,努力實現師生公民道德、職業(yè)道德、文明修養(yǎng)和民主法制觀念等思想道德素質的顯著提高;通過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實現以良好的校園秩序和優(yōu)美的校園環(huán)境為主要標志的校園文明程度的顯著提高,使學校育人環(huán)境進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則
綜治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齊抓共管和統(tǒng)籌兼顧,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強學校制度建設,強化學校內部管理,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科學的管理結合起來,要在進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規(guī)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重點和措施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治理難度大。學校要在做好常規(guī)管理的基礎上,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治理什么問題,什么問題反復就治理什么問題”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舉措。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學校的安全穩(wěn)定,關系著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各校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及時協(xié)調、解決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健全責任體系。學校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承擔主體責任,是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者。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年初學校工作總體規(guī)劃,明確工作目標,建立工作職責,健全規(guī)章制度;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三項制度”,要層層承諾,層層簽訂安全穩(wěn)定崗位責任書,建立校長包學校、學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教師包學生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責任體系,堅持“一票否決制”和“四不放過”責任追究制,強化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效性。學校校長每季度至少組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開一次安全穩(wěn)定工作辦公會議,研究、部署、分析和解決一定時期內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教育局把學校“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能力和實績納入年終教育目標考核內容,并作為單位領導、學校和教師評優(yōu)評先、職務晉級的重要依據。
3、各學校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活動,廣泛開展平安級部、平安班級、平安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創(chuàng)建活動,努力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創(chuàng)建活動要做到“五有”,即:有創(chuàng)建機構、有活動方案、有長效機制、有活動資料、有活動效果
4、強化校園安全基礎保障建設。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整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強化校園安全基礎保障,提高校園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強治安保衛(wèi)力量。各校要進一步按照綜治委有關要求,調整和充實學校門衛(wèi)力量,落實24小時校園封閉和校領導帶班、教職工值班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并建立相應保障機制。有條件的學校要成立青年男教師義務護校隊伍,切實增強學校的治安保衛(wèi)力量。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利用一定資金完善校園重點部位監(jiān)控和報警系統(tǒng)的建設,并做好技防設施的維護與保養(yǎng),確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時,要切實將人防與物防有效結合起來,確保學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學校要充分發(fā)揮綜治委成員單位職能,積極主動聯(lián)系所在地的綜治部門,協(xié)調公安、交通、衛(wèi)生、消防、工商等部門定期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活動,重點治理“小餐桌”、流動商販、網吧、游戲室等非法經營和打擊校園周邊騷擾學生的“無業(yè)游民”,為學校創(chuàng)造良好的周邊治安環(huán)境,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安全。
5、認真開展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專項整治活動。一是飲食衛(wèi)生安全專項整治。各學校要加大對水源、食堂、小賣部檢查力度和密度,下大力提升食堂內部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并嚴格落實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保證食堂的衛(wèi)生安全和飯菜價格;二是校舍設施安全專項整治。要認真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有關校舍工程要求和會議精神,特別是要做好危房校舍及設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嚴防校園師生傷害事件和不穩(wěn)定事故的發(fā)生;三是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要健全消防安全的長效機制,加大對防火安全的檢查力度。按照《山東省地方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組織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活動,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強校園用電設施的改造,及時更新陳舊老化的電線、電纜等設施,堅決取締學生宿舍內的違章用電。要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安全疏散出口標志齊備、有效,要定期組織學生進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四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學校要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員進行檢查,嚴防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和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常識和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抵制交通違法行為的習慣。
6、大力開展“平安校園”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堅持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把紀律教育、法制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學生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二是通過法律進校園、舉辦法律知識競賽、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開辦板報、櫥窗、廣播等形式,在師生中大力普及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guī)范。三是充分發(fā)揮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作用,幫助學校解決法制糾紛,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不斷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詢的工作水平。特別是對農村留守兒童和“雙差生”,學校要制定親情計劃和幫教檔案,責任到人,快樂施教,嚴格管理,有效防范在校生違法犯罪的發(fā)生。各校要緊緊圍繞“六五”普法、“安全教育日”、“綜治宣傳月”、“交通安全日”、見義勇為主題宣傳活動、法律進校園、“124”法制宣傳日、“愛路護路”宣傳周等主題教育,大力開展“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同時,要充分利用校園板報、櫥窗、墻壁創(chuàng)設安全文化平臺,懸掛校園安全條幅和標語,加大校園安全文化建設,使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接受先進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風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發(fā)展,以文化傳承的力量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
7、做好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校園及周邊治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做到分工明確,措施到位,落實到人,并做好預案演練工作。一旦突發(fā)安全事故,要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參加救援的人員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有序搶救,盡可能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把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各校要嚴格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信息收集、處理及報送工作,對拖報、不報、謊報重要信息而延誤事故處理、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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