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一建考試公路工程實務之橋梁知識點總結
公路橋梁工程
一、橋梁的構造
01、橋梁組成:上部結構、下部結構、支座系統(tǒng)和附屬設施四個基本部分組成。1)、上部結構又稱為橋垮結構,是在線路中斷時跨越障礙的主要承重結構;2)、下部結構包括橋墩、橋臺和基礎;3)、橋梁附屬設施包括橋面系、伸縮縫、橋頭搭板和錐形護坡等。
02、橋梁相關尺寸術語:1)、梁式橋凈跨徑是設計洪水位上相鄰兩個橋墩(或橋臺)之間的凈距;對于拱式橋是每孔拱跨兩個拱腳截面最低點之間的水平距離。2)、總跨徑是多孔橋梁中各孔凈跨徑的總和。它反映了橋下宣泄洪水的能力。3)、計算跨徑對于具有支座的橋梁是指橋垮結構相鄰兩個支座中心之間的距離;拱圈(或拱肋)各截面形心點的連線稱為拱軸線,計算跨徑為拱軸線兩端點之間的水平距離。4)、橋梁全長簡稱橋長,是橋梁兩端兩個橋臺的側墻或八字墻后端點之間的距離。對于無橋臺的橋梁為橋面系行車道的全長。5)、橋梁高度簡稱橋高,是指橋面與低水位之間的高差,或為橋面與橋下線路路面之間的距離。橋高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橋梁施工的難易性。6)、橋下凈空高度是設計洪水位或計算通航水位至橋垮結構最下緣之間的距離。它應保證能安全排洪,并不得小于對該河流通航所規(guī)定的凈空高度。7)、建筑高度是橋上行車路面(或軌頂)標高至橋垮結構最下緣之間的距離。8)、公路(或鐵路)定線中所確定的橋面(或軌頂)標高,對通航凈空頂部標高之差又稱容許建筑高度。9)、凈矢高是從拱頂截面下緣至相鄰兩拱腳截面下線最低點之連線的垂直距離。10)、計算矢高是從拱頂截面形心至相鄰兩拱腳截面形心之間連線的垂直距離。11)、矢跨比是拱橋中拱圈(或拱肋)的計算矢高與計算跨徑之比,也稱拱矢度。它是反映拱橋受力特性的一個重要指標。12)、為了區(qū)別于橋梁,單孔跨徑不到5m的結構物均稱為涵洞。
03、橋梁按結構體系劃分:有梁式橋、拱橋、鋼架橋、懸索橋等四種基本體系。還有幾種由基本體系組合而成的組合體系。1)、梁式體系:梁作為承重結構是以它的抗彎能力來承受荷載的;2)、拱式體系:拱式體系的主要承重結構是拱肋(或拱箱)","p":{"h":18,"w":54,"x":135.036,"y":765.842,"z":120},"ps":null,"t":"word","r":[推力墩;4)、拱橋輕型橋臺:八字形橋臺、U字形橋臺、背撐式橋臺、靠背式框架橋臺、組合式橋臺、空腹式橋臺。
08、公路橋涵設計采用的作用分為永久作用、可變作用和偶然作用三類。1)、永久作用:結構重力、預壓力、土的重力、土側壓力、混凝土收縮及徐變作用、水的浮力、基礎變位作用;2)、可變作用:汽車荷載、汽車沖擊力、汽車離心力、汽車引起的土側壓力、汽車制動力、人群荷載、風荷載、流水壓力、冰壓力、溫度作用、支座摩阻力;3)、偶然作用:地震作用、船舶或漂流物的撞擊作用、汽車撞擊作用。
二、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設計與施工
09、計算模板、支架和拱架時應考慮的荷載應特別注意的是:1)、振搗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2)、新澆筑混凝土對側面模板的壓力。(注:側模板計算強度用這兩個組合)
10、當驗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風荷載等作用下的抗傾倒穩(wěn)定時,驗算傾覆的穩(wěn)定系數不得小于1.3。
11、驗算結構表面外露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400。12、支架和拱架應預留施工預拱度,在確定其拱度值時應考慮:1)、支架和拱架拆除后上部構造本身及活載1/2所產生的撓度;2)、支架和拱架在荷載作用下的彈性壓縮;3)、支架和拱架在荷載作用下的非彈性壓縮;4)、支架和拱架基底在荷載作用下的非彈性沉陷;5)、由混凝土收縮及溫度變化而引起的撓度;6)、承受推力的墩臺,由于墩臺水平位移所引起的拱圈撓度。
三、橋梁工程施工技術
13、預應力筋進場時應分批驗收,驗收時除應對其質量證明書、包裝、標志和規(guī)定等進行檢查外。每批鋼絞線還應進行表面質量、直徑偏差和力學性能試驗。14、預應力筋的下料長度應通過計算確定,計算時應考慮結構的孔道長度或臺座長度、錨夾具厚度、千斤頂長度、焊接接頭或墩頭預留量、冷拉伸長值、彈性回縮值、張拉伸長值和外露長度等因素。
15、預應力筋的冷拉,可采用控制應力或控制冷拉率的方法。
16、混凝土的最大水泥使用量不宜超過500Kg/m,大體積混凝土不宜超過350Kg/m。
17、大體積混凝土的澆筑應在一天中氣溫較低時進行,應參照以下方法控制混凝土水化熱溫度:1)、用改善骨料級配、降低水灰比、摻加混合料、摻加外加劑等方法減少水泥用量;2)、采用水化熱低的大壩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或低強度水泥;3)、減小澆筑層厚度,加快混凝土散熱速度;4)、混凝土用料要遮蓋,避免日光暴曬,并用冷卻水攪拌混凝土,以降低入倉溫度;5)、在混凝土內埋設冷卻管通水冷卻;6)、在遇氣溫驟降的天氣或寒冷季節(jié)澆筑混凝土后,應注意覆蓋保溫,加強養(yǎng)護。
18、明挖擴大基礎施工的主要內容包括基礎的定位放樣、基坑開挖、基坑排水、基底處理以及砌筑(澆筑)基礎結構物等。
19、基坑底部的尺寸較設計平面尺寸每邊各增加0.51.0m的富余量,以便于支撐、排水與立模板。20、基坑開挖中坑壁支撐的措施:擋板支撐、鋼木結合支撐、混凝土護壁及錨桿支護等。
21、橋梁基礎施工中常用的基坑排水方法:集水坑排水法、井點排水法、其他排水法。
22、基底檢驗主要內容: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標高;基底土質均勻性,地基穩(wěn)定性及承載力等;基底處理和排水情況;施工日志及有關試驗資料等。23、基坑施工過程中應注意要點:1)、在基坑頂緣四周適當距離處設置截水溝,并防止水溝滲水,以避免地表水沖刷坑壁,影響坑壁穩(wěn)定性;2)、坑壁邊緣應留有護道,靜荷載距坑邊緣不小于0.5m,動荷載距坑邊緣不小于1.0m。垂直坑壁邊緣的護道還應適當增寬。水文地質條件欠佳時應有加固措施;3)、基坑施工不可延續(xù)時間過長,自開挖至基礎完成,應抓緊時間連續(xù)施工;4)、如用機械開挖基坑,挖至坑底時,應保留不小于30cm厚度的底層,在基礎澆筑圬工前用人工挖至基底標高;5)、基坑應盡量在少雨季節(jié)施工。
24、邊坡失穩(wěn)的預防及處理應注意在施工過程中觀察坑緣頂面有無裂縫,坑壁有無松散塌落現象。
25、鉆孔灌注樁主要施工工序:埋設護筒、制備泥漿、鉆孔、清底、鋼筋籠制作與吊裝以及灌注水下混凝土等。1)、埋設護筒:護筒能穩(wěn)定孔壁、防止坍孔,還有隔離地表水、保護孔口地面、固定樁孔位置和起到鉆頭導向作用等;2)、鉆孔:常用方法:正循環(huán)回轉法、反循環(huán)回轉法、潛水電鉆法、沖抓錐法、沖擊錐法。3)、清孔方法:抽漿法、換漿法、掏渣法、噴射清孔法以及用砂漿置換鉆渣清孔法等。
26、鉆孔灌注樁斷樁原因分析:1)、混凝土坍落度太;2)、計算導管埋管深度時出錯,或盲目提升導管,使導管脫離混凝土面;3)、鋼筋籠將導管卡住,強力拔管時使泥漿混入混凝土中;4)、導管接頭處滲漏;5)、混凝土供應中斷,不能連續(xù)澆筑,中斷時間過長造成堵管事故。27、鉆孔灌注樁斷樁防治措施:1)、關鍵設備(混凝土攪拌設備、發(fā)電機、運輸車輛)要有備用,材料(砂、石、水泥等)要準備充足,能連續(xù)灌注;2)、坍落度要控制在1822cm;3)、鋼筋籠制作時采用對焊,保證焊口平順;4)、要對導管進行檢漏和抗拉力試驗,以防導管滲漏;5)、下導管時,其底口距孔底的距離控制在2540cm之間,同時要能保證首批混凝土灌注后能埋住導管至少1.0m。在隨后的灌注過程中,導管的埋置深度一般控制在2.06.0m范圍內;6)、當混凝土堵塞導管時,可采用拔插抖動導管,當所堵塞的導管長度較短時,也可以用型鋼插入導管內來疏通,也可以在導管上固定附著式振搗器進行振動來疏通導管內的混凝土;7)、當鋼筋籠卡住導管時,可設法轉動導管,使之脫離鋼筋籠。28、低樁承臺底的處理:當承臺底層土質有足夠的承載力,又無地下水或能排干時,可按天然地基上修筑基礎的施工方法進行施工;當承臺底層土質為松軟土,且能排干水施工時,可挖除松軟土,換填1030cm厚砂礫土墊層,使其符合基底的設計標高并整平,再立模灌注承臺混凝土;如不能排干水時,用靜水挖泥方法換填水穩(wěn)性材料,立模灌注水下混凝土封底后,再抽干水灌注承臺混凝土。29、高樁承臺底的處理:當承臺底以下河床為松軟土時,可在板樁圍堰內填入砂礫至承臺底面標高;當底層土承載力小于0.15Hkg/c,而圍堰內水不宜排干,填砂礫尚不能支承封底混凝土的重量時,則應考慮提請監(jiān)理和設計單位進行變更設計或降低承臺到能承受封底混凝土重量的土層土,或提高承臺采用吊箱圍堰施工。30、承臺的模板及鋼筋:1)、在設置模板前應按前述做好承臺底的處理,破除樁頭,調整樁頂鋼筋,做好喇叭口。2)、鋼筋的制作嚴格按技術規(guī)范及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墩身的預埋鋼筋位置要準確、牢固。
31、承臺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水泥選用水熱化低,初凝時間長的礦渣水泥,并控制水泥用量,一般控制在300kg/m以下。32、橋梁上部結構裝配式施工吊裝方法:1)、自行式吊機架設法:適用于平坦無水橋孔的中小跨徑預制梁板安裝。2)、簡易型鋼導梁架設法:適用于地面有水,孔數較多的中小跨徑預制梁板安裝。3)、聯合架橋機架設法:在導梁上鋪設鋼軌,托架通過鋼軌托運龍門吊機在墩頂就位,系好纜風繩,將預制梁裝上平車運到橋孔導梁上,利用兩個龍門吊裝就位或完成橫移,接著導梁前伸,用龍門將未吊裝好的梁吊裝就位,托架托運龍門吊機前移,用同樣程序吊裝下孔;適用于孔數較多的中型梁板吊裝。4)、雙導梁架橋機架設法:將軌道上拼裝好的架橋機推移到安裝孔,固定好架橋機后,將預制梁由平車運至架橋機后跨,兩端同時吊起,橫移小桁車置于梁跨正中并固定,將梁縱移到安裝跨,固定縱移平車,用橫移小平車將梁橫移到設計位置下落就位,待一跨梁全部吊完,小桁車置于梁跨正中并固定,將梁縱移到安裝跨,固定縱移平車,用橫移小平車將移平車退到后端,前移架橋機,拆除前支架與墩頂聯結螺栓,把前支架掛在鼻架上;使用于孔數較多的重型梁吊裝。5)、跨墩龍門架架設法:適用于無水或淺水河灘,地形相對平坦,孔數較多的中型梁板安裝。6)、浮運、浮吊架梁:33、后張法預制梁板注意事項:1)、當預制梁梁跨大于20m時,要按規(guī)定設置反拱。2)、預制模板由鋼板、型鋼組焊而成,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尺寸規(guī)范、表面平整光潔、接縫緊密、不漏漿,試拼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用龍門吊機將鋼筋骨架吊裝入模,在孔道兩端及最低處設置壓漿孔,在最高處設排氣孔。4)、梁(板)的振搗以緊固安裝在側模上的附著式為主,插入式振搗器為輔。5)、張拉使用的張拉機及油泵、錨、夾具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配套使用,配套定期檢驗,以準確標定張拉力與壓力表讀數間的關系曲線。6)、按設計要求在兩端同時對稱張拉,張拉時千斤頂的作用線必須與預應力軸線重合,兩端各項張拉操作必須一致。7)、預應力張拉采用應力控制,同時以伸長值作為校核。實際伸長值與理論伸長值之差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否則要查明原因及采取補救措施。34、橋梁上部結構支架及逐孔施工:1)、地基處理:形式有地基換填壓實、混凝土條形基礎、樁基礎加混凝土橫梁等。2)、支架:支架的布置根據梁截面大小并通過計算確定以確保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滿足要求,計算時除考慮梁體混凝土重量外,還需考慮模板及支架重量,施工荷載(人、料、機等),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的風力,及其他可能產生的荷載(如雪荷載,保證設施荷載)等。3)、支架應根據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預壓,以收集支架、地基的變形數據,作為設置預拱度的依據,預拱度設置時要考慮張拉上拱的影響,預拱度一般按二次拋物線設置。4)、預應力筋的下料長度要通過計算確定,計算時應考慮孔道曲線長、錨夾具長度、千斤頂長度及外露工作長度等因素。5)、預應力張拉:①、在張拉作業(yè)進行前,必須對千斤頂、油泵進行配套標定,并每隔一段時間進行一次校驗。②、箱梁預應力的張拉采用雙控,即以張拉力控制為主,以鋼束的實際伸長量進行校核。③、張拉順序按圖紙要求進行,無明確規(guī)定時按分段、分批、對稱的原則進行張拉。
35、橋梁上部結構懸臂施工:1)、梁段預制法分長線法及短線法。2)、長線法施工工序:預制廠、存梁區(qū)布置→梁段澆筑臺座準備→梁段澆筑→梁段調運存放、修整→梁段外運→梁段吊拼。3)、梁段的拼接施工:1號塊采用濕接縫連接;其他梁段采用膠接縫拼裝。
36、懸臂澆筑施工法的掛籃設計及加工:掛籃是懸澆箱梁的主要設備,它是沿著軌道行走的活動腳手架及模板支架。國內外現有的掛籃按結構形式可分為桁架式、三角斜拉帶式、預應力束斜拉式、斜拉自錨式;按行走方式可分為滑移式和滾動式;按平衡方式可分為壓重式和自錨式。對某一具體工程,應根據梁段分段情況,根據對掛籃的重量、要求承受荷載及施工經驗對掛籃進行認真詳細的設計。除必須滿足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要求外,還要使其行走、錨固方便可靠,重量不大于設計規(guī)定。掛籃由主桁架、錨固、平衡系統(tǒng)及吊桿、縱橫梁等部分組成,由工廠或現場根據掛籃設計圖紙精心加工而成。掛籃試拼后,必須進行荷載試驗。37、0號、1號塊的施工:對于0號、1號塊掛籃沒有支撐點或支撐長度不夠,需采用其他方式澆筑,一般采用扇形托架澆筑。
38、臨時固結:對于連續(xù)箱梁,梁與墩未固結在一起,施工時兩側懸澆施工難以保持絕對平衡,必須在施工中采取臨時固結措施,使梁具有抗彎能力。39、橋梁上部結構轉體施工:分為豎轉法、平轉法、平豎結合法。40、橋梁上部結構纜索吊裝施工。41、橋梁改建施工。
四、大跨徑橋梁施工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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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相關法規(guī)與標準
一、《公路法》相關規(guī)定
01、公路工程基本建設程序:1)、項目建議書;2)、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環(huán)境
影響報告書;3)、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4)、編制施工圖和施工圖預算;5)、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6)、項目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7)、項目實施;8)、竣工驗收;9)、項目后評價。
二、公路建設管理法規(guī)和標準
02、公路工程施工企業(yè)資質類別:1)、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2)、公路路面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3)、公路路基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4)、橋梁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5)、隧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6)、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03、公路工程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1)、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劃分為特級企業(yè)、一級企業(yè)、二級企業(yè)、三級企業(yè);2)、公路路面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分為一級企業(yè)、二級企業(yè)、三級企業(yè);3)、公路路基工程專業(yè)承包分為一級企業(yè)、二級企業(yè)、三級企業(yè);4)、橋梁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分為一級企業(yè)、二級企業(yè);5)、隧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分為一級企業(yè)、二級企業(yè);6)、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分為5個分項施工企業(yè):交通安全設施分項專業(yè)承包企業(yè);通信系統(tǒng)工程分項承包企業(yè);監(jiān)控系統(tǒng)工程分項承包企業(yè);收費系統(tǒng)工程分項承包企業(yè);通信、監(jiān)控、收費綜合系統(tǒng)分項承包企業(yè)。
0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1)、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5000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一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足5000萬元的至少配備一名;2)、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價中應當包含安全生產費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標價的1%,且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05、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06、公路工程質量事故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及重大質量事故三類。1)、質量問題:質量較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萬元以下;2)、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低劣或達不到合格標準,需加固補強,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至300萬元之間的事故;3)、重大質量事故: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07、在質量監(jiān)督站初步確定質量事故的類別性質后,按下述要求進行報告:1)、質量問題:問題發(fā)生單位應在2天內書面上報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質量監(jiān)督站;2)、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發(fā)生單位應在3天內書面上報質量監(jiān)督站,同時報企業(yè)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省級質量監(jiān)督站;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fā)生單位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個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同時報告省級質量站和部質監(jiān)總站,并在12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
1報》。
08、質量事故處理實行“四不放過”原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2)、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3)、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4)、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09、公路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1)、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3)、批準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文本;4)、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指示文件;5)、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10、公路工程交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1)、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經完成;2)、施工單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3)、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合格;4)、質量監(jiān)督機構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意見;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內容編制完成;6)、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總結。
11、公路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1)、通車試運營2年后;2)、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并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3)、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已經審計,并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內容完成;5)、對需進行檔案、環(huán)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6)、各參建單位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報告;7)、質量監(jiān)督機構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12、公路工程設計變更分為重大設計變更、較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設計變更:連續(xù)長度10km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特大橋的數量或結構型式發(fā)生變化的;特長隧道的數量或通風方案發(fā)生變化的;互通式立交的數量發(fā)生變化的;收費方式及站點位置、規(guī)模發(fā)生變化的;超過初步設計批準概算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較大設計變更:連續(xù)長度2km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連接線的標準和規(guī)模發(fā)生變化的;特殊不良地質路段處置方案發(fā)生變化的;路面結構類型、寬度和厚度發(fā)生變化的;其他單項工程費用變化超過500萬元的。3)、除了重大設計變更和較大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設計變更屬于一般設計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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