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與特殊人群的管理與服務問題
四、流動人口與特殊人群的管理與服務問題(一)主要表現
近年來,隨著工業(yè)化不斷推進和就業(yè)制度不斷改革,流動人口不斷增加。目前,我國流動人口數量已達2億多,湖南作為中部地區(qū)經濟欠發(fā)達省、勞務輸出省,人口總量居全國第七位,流動人口總量居全國第二位,流動人口的大量增長對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社人管理都帶來巨大影響。另外,由于人口基數大,我省孤寡老人、殘疾人、革命傷殘軍人、復員軍人、下崗職工等特殊人群也規(guī)模較大。目前,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計劃生育管理難度大。首先,流動人口在流動過程中常容易發(fā)生超生、孕育質量不高、性別比例失衡等不良現象。其次,流動人口在流動過程中基本不能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免費計生服務無法享受。.流動人口犯罪現象有所增加。隨著流動人口數量的增加,流動人口犯罪也在增加。據我省公安部門統(tǒng)計,在城市中發(fā)生的刑事案件,其作案成員約有半數以上來自農民,就盜竊犯罪而言,流動人口作案高達70%-80%。.流動人口子女成為留守兒童。由于城市原有的教育資源有限,加上大部分流動人口收入較低,大部分流動人口選擇把子女留放在家鄉(xiāng),這部分人群缺乏父母的關愛、教育,容易感染社會不良風氣,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特殊人群成為主要上訪群體。我省革命傷殘軍人、復員軍人和城鎮(zhèn)下崗職工等特殊人群生活貧困,經常聚眾前往當地政府上訪,并發(fā)展成為群體性事件。
(二)原因.城市對流動人口管理不到位
一方面,政府對流動人口缺乏應有引導,人口流動的盲目性、無序性比較突出,流動人口生育政策缺乏宣傳或宣傳不到位。另一方面,建立在計劃經濟基礎上的戶籍管理制度,使得流動人口無法享受常住人口應用的待遇。.強烈需求與現實生活的反差,使流動人口中的一部分人容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國目前處在改革中的政治與經濟體制限制流動人口的工作條件,以及社會保障體制還未完善,絕大多數流動人口在城市從事最苦最累的工作并缺乏勞動保障。另一方面,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所產生的“心態(tài)不平衡”導致流動人口整個群體普遍存在諸如“仇富”的社會心理失衡,這些都是引起犯罪的重要心理動因。.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個人素質的原因首先,由于部分流動人口來自相對落后地區(qū),“多子多福”、“養(yǎng)兒防老”的觀念根深蒂固,加上文化素質低,優(yōu)生優(yōu)育的觀念還未形成。其次,流動人口中部分法制觀念的淡薄,往往以在家鄉(xiāng)形成的道德觀念和生活習慣作為標準。一旦衡量標準因“社會地區(qū)的差異”而錯位,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此外,特殊人群中部分人員主觀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國家政策沒有得到落實
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的政策,但政策傳遞到基層就變味,部分基層工作人員“索、拿、卡、要”等行為較為突出,使得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不能享受到國家規(guī)定的應有的政策待遇。
(三)對策.制定政策法規(guī)保障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生存維權問題
首先,從地方立法的層面,將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相關問題納入立法內容。通過強化立法力度,制訂流動人口管理和特殊人群的專門法律法規(guī),為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提供城鄉(xiāng)法律平等、政策平等、基本權益平等的立法保障,克服執(zhí)法依據缺乏、行政力度軟弱等弊病。其次,制定政策加大對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公共財政投入。各級政府應關注和解決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生存、生育、生殖健康問題,將涉及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的有關經費,納入正常的財政預算。.推行“市民化待遇”,在城市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與保障體系積極推行市民化政策,優(yōu)化從業(yè)和居住環(huán)境,積極引導流動人口參與當地政治生活,吸納一部分流動人口進入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促進流動人口融入到流入地社會、經濟、政治各個層面。統(tǒng)籌考慮在城市就業(yè)、居住和生活的流動人口對公共服務的需要,建立包括衛(wèi)生防疫、醫(yī)療保健、交通、教育、文化、計劃生育、生活娛樂等在內的公共服務與保障體系。.加強教育、培訓、引導,提高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基本素質首先,加強基礎教育與結構調整。提高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文化層次,全面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改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整體文化結構偏低的狀況。同時,要加快教育結構調整,要大力發(fā)展職業(yè)教育,培養(yǎng)產業(yè)工人的后備軍。其次,政府切實擔負起培訓責任。各地要采取激勵制度,對農村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進行職業(yè)技能培訓。第三,加強對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合理引導。政府意識地加強引導,特別是勞務輸出大市,要形成有規(guī)模、有競爭力、有特色市場的勞務資源。如“桃江保姆”、“攸縣的士”、“嘉禾鑄造”、“武岡香干”、“邵東藥材”等勞務品牌。.加強特殊人群管理。對于精神病人、吸毒人員、違法青少年、流浪兒童等特殊人群,要分門別類、以類施策,區(qū)別對待、因材施教,最大限度地把影響社會的消極因素轉化為促進社會穩(wěn)定的積極因素。.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覆蓋全省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系統(tǒng),實現全省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信息全聯網。推行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卡,成為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特殊“身份證”。
五、網絡虛擬社會的輿論引導與行為規(guī)范問題(一)主要表現
《201*中國危機管理年度報告》顯示,201*年中國平均每五天就有一起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發(fā)生,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涉及全國29個省,湖南爆發(fā)了3起,影響較大的事件中有33%在危機發(fā)生當天就被曝光或網絡傳播。截至201*年6月我國網民達4.2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31.8%。虛擬社會成員身份隱蔽、參與方式靈活、傳播速度迅速、影響范圍廣泛,有管理上的特殊規(guī)律和要求。當前,我省網絡虛擬社會的輿論引導與行為規(guī)范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網絡輿論危機事件頻發(fā)。湖南近幾年連續(xù)出現幾起較大輿論危機的事件,這些事件被網絡宣傳后社會負面影響不斷擴大,如常德警察搶尸事件、湘鄉(xiāng)校園踩踏事件、鳳凰少女跳樓事件、冷水江管二代進財政局事件、懷化鶴城區(qū)專招官二代事件等。.網絡輿論危機應對能力不強。當網絡輿論危機事件出現后,許多地方政府官員選擇逃避媒體和外界的追問,讓公眾產生極大的揣測空間,部分不了解真實情況的民眾乘機在網絡上發(fā)帖歪曲事實,宣泄自己不滿的情緒,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如鳳凰少女跳樓事件出現后,由于政府沒有及時公布處理消息,與媒體與溝通,造成湖南鳳凰景區(qū)“天下鳳凰大酒店內16歲湖北女孩被警察強奸跳樓自殺”的消息在網上迅速傳開,帖子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陸續(xù)被轉發(fā)到各大網站。.缺乏相關法律法規(guī)。目前,關于網絡虛擬社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主要有《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非經營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親聞業(yè)務管理暫行規(guī)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guī)定》,但我省地方立法方面,還沒有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guī)。(二)原因.網絡的匿名性和網民自身的認識水平
由于互聯網的匿名環(huán)境以及網民閱歷、思想認識水平的差異性、局限性,面對一些熱點事件時,網民很難在短時間內厘清事件背后復雜的社會和心理動因,使得非理性的聲音容易占據上風。如果聽任非理性網絡輿情蔓延,很容易產生“群體激化”現象,進而發(fā)展為網絡群體性事件,危害社會安全。.政府網絡虛擬社會管理能力不強。主要體現在政府網絡輿論危機意識薄弱,預防、預測能力不強。從事故發(fā)生到形成網絡輿論危機事件,存在一定的醞釀過程。目前,我省地方各級政府的敏銳性不高,沒有居安思危的意識,在危機發(fā)生時,沒有超前的預測能力,一旦危機來臨,工作很被動。.政府缺乏與媒體、公眾進行及時溝通。我省個別地方政府在當地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影響事件時,不是及時與媒體、公眾進行溝通,而是選擇刪帖等治標不治本的辦法來進行應對。
(三)對策.構建網絡虛擬社會管理體制
各級政府成立網絡虛擬社會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所在地網絡虛擬社會管理工作。網絡虛擬社會管理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當地實名制上網;搜集和分析網絡輿論危機事件,并及時應對網絡危機事件;引導當地網民形成良好的網絡行為規(guī)范。.建立政府網絡輿論危機預防機制
及時排查輿情危險源與危險區(qū)域,健全危機預警系統(tǒng)。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圍繞重點行為、重點單位、重點人群,建立情報信息庫,對帶有地域性、行業(yè)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預測、預報工作,超前分析預測可能發(fā)生的網絡輿論危機事件,及時發(fā)現不安定因素。.提高各級政府網絡虛擬社會管理能力
加強各級政府部門相關領導、新聞發(fā)言人應對網絡輿論危機事件的培訓,具體包括領導干部應對媒體能力,宣傳部門網絡輿情調查、分析和處理能力,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網絡引導能力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
參照學習網絡虛擬社會管理先進地區(qū)經驗,及時出臺我省網絡虛擬社會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立法對網絡惡意渲染危害國家安全、傳播虛假信息、捏造事實等不良行為進行嚴厲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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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新流動人口服務和特殊人群管理
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流動人口越來越多,流動人口的持續(xù)增長,已成為當今社會關注的焦點,XX市在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工作中,加強對流動人口服務和特殊人群管理,促進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一、工作目標
健全工作機制,探索出一條符合XX市實際的流動人口服務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路子,構建流動人口服務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新格局,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特殊人群管理上實現了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XX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政策制定,指導各部門、各鄉(xiāng)鎮(zhèn)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現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新突破。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協調會議,安排布置、協調各職能部門及各鄉(xiāng)鎮(zhèn)認真開展好工作。
(二)由市綜治辦牽頭,從公安、計生、勞動等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建了XX市人民政府流動人口服務中心,流動人口服務中心與市人民政府便民(投資)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對外設立辦事窗口,負責處理流動人口服務日常事務。
(三)樹立服務意識,把工作重心從防范、控制為主上來,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只要在城市居住,有穩(wěn)定職業(yè)、有合法收入,有合法住所的流動人口、水庫移民,即可登記為城市居民,核發(fā)居住證。
(四)制定流動人口服務政策和《居住證》使用辦法,建立流動人口信息服務管理系統(tǒng),出臺《XX市流動人口服務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流動人口就醫(yī)、子女就學、衛(wèi)生防疫、計劃生育、就業(yè)經商等方面享有的權利,明確衛(wèi)生、教育、計生、勞動、工商、稅務等部門應履行的職責和任務,為流動人口提供各種便利和服務。
(五)實行房屋編碼制度,規(guī)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落實以房管人措施。
(六)保障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經費。在開發(fā)區(qū)、鄉(xiāng)鎮(zhèn)設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站),按照流動人口總數500:1的比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流動人口專(協)管員,工作經費列入財政予以保障。
(七)注重對流動人口的教育培訓。加強對流動人口的勞動技能、法律法規(guī)、安全常識、禁毒防艾知識培訓,提高流動人口的素質。加強對外地流入人口的就業(yè)指導和服務工作,與流動人口集中流出地的綜治部門協作,形成雙向管理的工作格局。
(八)依法查處流動人口違法犯罪活動和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使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率明顯下降。
(九)創(chuàng)新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qū)矯正工作機制。建立刑釋解教人員過渡安置基地,為“無家可歸、無業(yè)可就、無親可靠”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融入社會提供幫助。穩(wěn)步推進社區(qū)矯正工作,成立監(jiān)外人員管理局,加強對監(jiān)外執(zhí)行罪犯和社區(qū)矯正“五種人”和管理。
(十)對有現實危害和暴力恐怖傾向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員、有前科劣跡和報復社會傾向的人員、容易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等人群,逐一納入社區(qū)、村(居)委會視線,掌握動態(tài),落實監(jiān)護人員,加強治療、教育、管理。
(十一)進一步加大打擊,取締邪教和非法宗教力度,做好邪教重點人員的教育轉化、回訪幫教工作,落實“包保”責任和措施,提高轉化率和鞏固率。
(十二)加強對境外來華人員的管理,全面及時掌握外來人員信息,認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及時清理、遣返“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人員,引導其更好地為本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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