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盤點制度
倉庫盤點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合理的盤點作業(yè)管理流程,以確保公司庫存商品盤點的正確性,達到倉庫商品有效管理和公司財產有效管理的目的。
2.范圍
盤點范圍:倉庫所有庫存商品
3.職責
倉庫部:負責組織、實施倉庫盤點作業(yè)、最終盤點數據的查核,校正,盤點總結。財務部:負責稽核倉庫盤點作業(yè)數據,以反饋其正確性。
4.管理流程
(1)盤點方式:日盤/季盤/年末盤點/不定期盤點
倉庫每天對有庫存變動的商品進行抽盤,每三月組織一次季盤,盤點時間一般在
第二月的月底;
月末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財務部負責稽核;年終盤點
倉庫每年進行一次大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每年的銷售淡季;年終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財務部負責稽核;不定期盤點
不定期盤點由倉庫自行根據需要進行安排,可靈活調整;(2)盤點方法及注意事項
盤點采用實盤實點方式,禁止目測數量、估計數量;
盤點時注意商品的擺放,盤點后需要對商品進行整理,保持原來的或合理的擺放
順序;
所負責區(qū)域內商品需要全部盤點完畢并按要求做相應記錄;初盤、復盤、查核、稽核時需要注意的事:
盤點過程中注意保管好“盤點表”,避免遺失而造成嚴重后果;(3)盤點計劃
季度盤點由倉庫和財務部自發(fā)根據工作情況組織進行,年終盤點需要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開始準備盤點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盤點計劃書”,計劃中需要對盤點具體時間、倉庫停止作業(yè)時間、帳務凍結時間、初盤時間、復盤時間、人員安排及分工、相關部門配合及注意事項做詳細計劃。(4)時間安排
初盤時間:確定初步的盤點結果數據;初盤時間計劃在上午完成;復盤、查核時間:驗證初盤結果數據的準確性;復盤時間一般在下午;稽核時間:對復盤依然有差異的數據進行稽核,稽核時間根據稽核人員的安排而定,在初盤、復盤的過程中或結束后都可以進行,一般在復盤結束后進行;盤點開始時間和盤點計劃共用時間根據當月銷售情況、工作任務情況來確定,總體原則是保證盤點質量和不嚴重影響倉庫正常工作任務;(5)人員安排人員分工
初盤人:負責盤點過程中商品的確認和點數、正確記錄盤點表,將盤點數據記錄在“盤點數量”一欄;
復查人:初盤完成后,由復盤人負責對初盤人負責區(qū)域內的商品進行復盤,將正確結果記錄在“復盤數量”一欄;
查核人:復盤完成后由查核人負責對異常數量進行查核,將查核數量記錄在“查核數量”一欄中;
稽核人:在盤點過程中或盤點結束后,由總經理和財務部、行政部指派的稽核人、和倉庫經理負責對盤點過程予以監(jiān)督、盤點商品數量、或稽核已盤點的商品數量;數據錄入員:負責盤點查核后的盤點數據錄入電子檔的“盤點表”中;根據以上人員分工設置、倉庫需要對盤點區(qū)域進行分析進行人員責任安排;(6)相關部門配合事項
盤點前一周發(fā)倉庫盤點計劃通知倉庫、財務部、采購部、IT部,并抄送總經理,說明相關盤點事宜;倉庫盤點期間禁止商品出入庫;
盤點三天前要求采購部盡量要求供應商或檔口將貨物提前送至倉庫收貨,以提前完成收貨及入庫任務,避免影響正常發(fā)貨;
盤點三天前通知倉庫入庫組,要求其在盤點前4小時完成檢驗任務,以便倉庫及時完成商品入庫任務;(7)盤點工作準備
盤點前需要準備A4夾板、筆、透明膠、盤點盤點卡;
盤點一周前開始追回借料,在盤點前一天將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補相關單據;因時間關系未追回也未補單據的,借料數量作為庫存盤點,并在盤點表上注明,借料單作為依據;
盤點前需要將所有能入庫歸位的商品全部歸位入庫登帳,不能歸位入庫或未登帳的進行特殊標示注明不參加本次盤點;
將倉庫所有商品進行整理整頓標示,所有商品外箱上都要求有相應儲位標示。同一儲位商品不能放超過2米遠的距離,且同一貨架的商品不能放在另一貨架上。盤點前倉庫帳務需要全部處理完畢;
帳務處理完畢后需要制作“倉庫盤點表”,并將完成后的電子檔發(fā)郵件給對應財務人員;在盤點計劃時間只有一天的情況下,需要組織人員先對庫存商品進行初盤;(8)盤點會議及培訓
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參加盤點人員進行盤點作業(yè)培訓,包括盤點作業(yè)流程培訓、上次盤點錯誤經驗、盤點中需要注意事項等;
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相關參加人員召開會議,以便落實盤點各項事宜,包括盤點人員及分工安排、異常事項如何處理、時間安排等;
盤點前根據需要進行“模擬盤點”,模擬盤點的主要目的是讓所有參加盤點的人員了解和掌握盤點的操作流程和細節(jié),避免出現錯誤;(9)盤點工作獎懲
在盤點過程中需要本著“細心、負責、誠實”的原則進行盤點;
盤點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粗心大意導致漏盤、少盤、多盤,書寫數據潦草、錯誤,丟失盤點表,隨意換崗;復盤人不按要求對初盤異常數據進行復盤,“偷工減料”;不按盤點作業(yè)流程作業(yè)等(特殊情況需要領導批準);對在盤點過程中表現特別優(yōu)異和特別差的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倉庫根據最終“盤點差異表”數據及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5.盤點總結及報告
根據盤點期間的各種情況進行總結,尤其對盤點差異原因進行總結,寫成“盤點總結及報告“;發(fā)送總經理審核,抄送財務部;盤點總結報告需要對以下項目進行說明:
本次盤點結果、初盤情況、復盤情況、盤點差異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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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盤點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真實地反映存貨資產的結存狀況,使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職責
1.倉庫管理員:負責倉庫物料進銷存記錄及盤點工作,保證賬實相符。
2.區(qū)域營運財務:負責制作盤點表格,協助倉管人員進行物料盤點工作及數據核對工作。
3.總部營運財務:負責對盤點表審核工作,對盤點盈虧原因進行匯總及問題解決跟進;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區(qū)域存貨進行稽核、盤點。三、盤點時間及流程
1.正品、殘次、樣機每月盤點一次;贈品每季度盤點一次。2.區(qū)域財務每月10日-20日制作盤點表格及安排盤點工作。盤點表由倉管員、區(qū)域財務簽字確認,雙方各持一份,盤點表原件寄總部備案。
3.倉管人員協助區(qū)域財務在25日前對庫存差異原因進行分析。4.各區(qū)域在30日前解決當月庫存差異問題。5.若有特殊原因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總部同意方可。6.總部人員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門的存貨情況。四、盤點相關要求
1.盤點表中的盤點數必須是當前實際在庫庫存,未按實際盤點數填寫給予盤點人員負激勵200元。
2.區(qū)域通過電子表格盤點表填寫庫存差異原因并交總部。3.月底前必須將當月庫存差異原因找出并給予解決。4.由于區(qū)域財務漏單錯單等原因造成的庫存差異若未能在月底前找出原因并解決的將給予負激勵200元。5.將對未安排盤點的區(qū)域財務給予負激勵200元。五、商品丟失、庫存差異處理
1.對于確認屬于物流原因造成的庫存缺失由倉庫管理方按該商品零售價格賠償。
2.對于庫存型號差異給予倉庫管理方100元處罰金。并按價格高型號減去價格低型號的零售價格來賠償差價3.區(qū)域財務需在一個月內向倉庫管理方收回賠償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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