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定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定
(1997年7月22日國家測繪局發(fā)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水平,確保測繪產品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有關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接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yè)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第三條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貫徹“質量第一、注重實效”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測繪單位走質量效益型的發(fā)展道路。
第四條測繪單位必須經常進行質量教育,開展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不斷增強干部職工的質量意識,有計劃、分層次地組織崗位技術培訓,逐步實行持證上崗。
第五條測繪單位必須健全質量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甲級、乙級測繪資格單位應當設立質量管理或質量檢查機構;丙級、丁級測繪資格單位應當設立專職質量管理或質量檢查人員。
第六條測繪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測繪質量體系,并可自愿申請通過質量體系認證。
第二章測繪質量責任制
第七條測繪單位必須建立以質量為中心的技術經濟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及相互關系,規(guī)定考核辦法,以作業(yè)質量、工作質量確保測繪產品質量。
第八條測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確定本單位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簽發(fā)質量手冊;建立本單位的質量體系并保證其有效運行;對提供的測繪產品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第九條測繪單位的質量主管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貫徹實施,簽發(fā)有關的質量文件及作業(yè)指導書;組織編制測繪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并對設計質量負責;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質量爭議;審核技術總結;審定測繪產品的交付驗收。
第十條測繪單位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查機構及質量檢查人員,在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負責質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編制年度質量計劃,貫徹技術標準及質量文件;對作業(yè)過程進行現場監(jiān)督和檢查,處理質量問題;組織實施內部質量審核工作。
各級質量檢查人員對其所檢查的產品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第十一條生產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按照技術設計進行作業(yè),并對作業(yè)成果質量負責。
其他崗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保證本崗位的工作質量。因工作質量問題影響產品質量的,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第十二條測繪單位可以按照測繪項目的實際情況實行項目質量負責人制度。項目質量負責人對該測繪項目的產品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生產組織準備的質量管理
第十三條測繪單位承接測繪任務時,應當逐步實行合同評審(或計劃任務評審),保證具有滿足任務要求的實施能力,并將該項任務納入質量管理網絡。合同評審結果作為技術設計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測繪任務的實施,應堅持先設計后生產,不允許邊設計邊生產,禁止沒有設計進行生產。
技術設計書應按測繪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過審核批準,方可付諸執(zhí)行。市場測繪任務根據具體情況編制技術設計書或測繪任務書,作為測繪合同的附件。
第十五條測繪任務實施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學習技術設計書及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guī)程。第十六條測繪任務實施前,應對需用的儀器、設備、工具進行檢驗和校正;在生產中應用的計算機軟件及需用的各種物資,應能保證滿足產品質量的要求,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第四章生產作業(yè)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重大測繪項目應實施首件產品的質量檢驗,對技術設計進行驗證。
首件產品質量檢驗點的設置,由測繪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測繪單位必須制定完整可行的工序管理流程表,加強工序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有效控制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
第十九條生產作業(yè)中的工序產品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經作業(yè)人員自查、互檢,如實填寫質量記錄,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轉入下工序。
下工序有權退回下符合質量要求的上工序產品,上工序應及時進行修正、處理。退回及修正的過程,都必須如實填寫質量記錄。
因質量問題造成下工序損失,或因錯誤判斷造成上工序損失的,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測繪單位應當在關鍵工序、重點工序設置必要的檢驗點,實施工序產品質量的現場檢查,F場檢驗點的設置,可以根據測繪任務的性質、作業(yè)人員水平、降低質量成本等因素,由測繪單位自行確定。
第二十一條對檢查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應及時進行跟蹤處理,作出質量記錄,采取糾正措施。不合格品經返工修正后,應重新進行質量檢查;不能進行返工修正的,應予報廢并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測繪單位必須建立內部質量審核制度。經成果質量過程檢查的測繪產品,必須通過質量檢查機構的最終檢查,評定質量等級,編寫最終檢查報告。
過程檢查、最終檢查和質量評定,按《測繪產品檢查驗收規(guī)定》和《測繪產品質量評定標準》執(zhí)行。第五章產品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三條測繪單位所交付的測繪產品,必須保證是合格品。第二十四條測繪單位應當建立質量信息反饋網絡,主動征求用戶對測繪質量的意見,并為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五條測繪單位應當及時、認真地處理用戶的質量查詢和反饋意見。與用戶發(fā)生質量爭議時,按照《測繪質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六章質量獎懲
第二十六條測繪單位應當建立質量獎懲制度。對在質量管理和提高產品質量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基層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并可申報參加測繪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評優(yōu)活動。
第二十七條對違章作業(yè),粗制濫造甚至偽造成果的有關責任人;對不負責任,漏檢錯檢甚至弄虛作假、循私舞弊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查人員,依照《測繪質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進行處理。測繪單位對有關責任人員還可給予內部通報批評、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3月國家測繪局發(fā)布的《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定》(試行)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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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定
(1997年7月22日國家測繪局發(fā)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水平,確保測繪產品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有關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接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yè)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第三條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貫徹“質量第一、注重實效”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測繪單位走質量效益型的發(fā)展道路。
第四條測繪單位必須經常進行質量教育,開展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不斷增強干部職工的質量意識,有計劃、分層次地組織崗位技術培訓,逐步實行持證上崗。
第五條測繪單位必須健全質量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甲級、乙級測繪資格單位應當設立質量管理或質量檢查機構;丙級、丁級測繪資格單位應當設立專職質量管理或質量檢查人員。
第六條測繪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測繪質量體系,并可自愿申請通過質量體系認證。
第二章測繪質量責任制第七條測繪單位必須建立以質量為中心的技術經濟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及相互關系,規(guī)定考核辦法,以作業(yè)質量、工作質量確保測繪產品質量。
第八條測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確定本單位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簽發(fā)質量手冊;建立本單位的質量體系并保證其有效運行;對提供的測繪產品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第九條測繪單位的質量主管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貫徹實施,簽發(fā)有關的質量文件及作業(yè)指導書;組織編制測繪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并對設計質量負責;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質量爭議;審核技術總結;審定測繪產品的交付驗收。
第十條測繪單位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查機構及質量檢查人員,在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負責質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編制年度質量計劃,貫徹技術標準及質量文件;對作業(yè)過程進行現場監(jiān)督和檢查,處理質量問題;組織實施內部質量審核工作。
各級質量檢查人員對其所檢查的產品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第十一條生產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按照技術設計進行作業(yè),并對作業(yè)成果質量負責。
其他崗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保證本崗位的工作質量。因工作質量問題影響產品質量的,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第十二條測繪單位可以按照測繪項目的實際情況實行項目質量負責人制度。項目質量負責人對該測繪項目的產品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生產組織準備的質量管理
第十三條測繪單位承接測繪任務時,應當逐步實行合同評審(或計劃任務評審),保證具有滿足任務要求的實施能力,并將該項任務納入質量管理網絡。合同評審結果作為技術設計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測繪任務的實施,應堅持先設計后生產,不允許邊設計邊生產,禁止沒有設計進行生產。
技術設計書應按測繪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過審核批準,方可付諸執(zhí)行。市場測繪任務根據具體情況編制技術設計書或測繪任務書,作為測繪合同的附件。
第十五條測繪任務實施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學習技術設計書及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guī)程。
第十六條測繪任務實施前,應對需用的儀器、設備、工具進行檢驗和校正;在生產中應用的計算機軟件及需用的各種物資,應能保證滿足產品質量的要求,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第四章生產作業(yè)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重大測繪項目應實施首件產品的質量檢驗,對技術設計進行驗證。
首件產品質量檢驗點的設置,由測繪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第十八條測繪單位必須制定完整可行的工序管理流程表,加強工序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有效控制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
第十九條生產作業(yè)中的工序產品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經作業(yè)人員自查、互檢,如實填寫質量記錄,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轉入下工序。下工序有權退回下符合質量要求的上工序產品,上工序應及時進行修正、處理。退回及修正的過程,都必須如實填寫質量記錄。
因質量問題造成下工序損失,或因錯誤判斷造成上工序損失的,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測繪單位應當在關鍵工序、重點工序設置必要的檢驗點,實施工序產品質量的現場檢查,F場檢驗點的設置,可以根據測繪任務的性質、作業(yè)人員水平、降低質量成本等因素,由測繪單位自行確定。
第二十一條對檢查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應及時進行跟蹤處理,作出質量記錄,采取糾正措施。不合格品經返工修正后,應重新進行質量檢查;不能進行返工修正的,應予報廢并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測繪單位必須建立內部質量審核制度。經成果質量過程檢查的測繪產品,必須通過質量檢查機構的最終檢查,評定質量等級,編寫最終檢查報告。
過程檢查、最終檢查和質量評定,按《測繪產品檢查驗收規(guī)定》和《測繪產品質量評定標準》執(zhí)行。
第五章產品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三條測繪單位所交付的測繪產品,必須保證是合格品。第二十四條測繪單位應當建立質量信息反饋網絡,主動征求用戶對測繪質量的意見,并為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五條測繪單位應當及時、認真地處理用戶的質量查詢和反饋意見。與用戶發(fā)生質量爭議時,按照《測繪質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六章質量獎懲
第二十六條測繪單位應當建立質量獎懲制度。對在質量管理和提高產品質量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基層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并可申報參加測繪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評優(yōu)活動。
第二十七條對違章作業(yè),粗制濫造甚至偽造成果的有關責任人;對不負責任,漏檢錯檢甚至弄虛作假、循私舞弊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查人員,依照《測繪質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進行處理。測繪單位對有關責任人員還可給予內部通報批評、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3月國家測繪局發(fā)布的《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定》(試行)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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