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線電工安全規(guī)程
外線電工安全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1.規(guī)程適用于高低壓架空線路上一切工作人員。
2.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臨時參加勞動的輔助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學習,方可到現場參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獨立工作。3.本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1經醫(y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癥,體檢每年一次。
3.2具備電的知識,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經考試合格方準工作。3.3學習緊急救護法,首先學會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準喝酒。
4.本工種工作人員對本規(guī)定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本工作者,應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xù)參加工作。
5.在工作中發(fā)生事故,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訓,制定出防措施。第二節(jié)、線路巡視
6.巡視工作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在夜間、暑天、大霧天及事故巡線,必須由兩人進行。7.單人巡線時禁止上桿塔。
8.巡線應由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巡線應沿線上風側前進,以免發(fā)生萬一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9.巡線人員發(fā)現導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外,并迅速報告有關部門,等候處理。第三節(jié)、線路檢修及維護
10.線路停電檢修要執(zhí)行停電工作制。停電后,要在線路開關刀閘操作機構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11.工作負責人應負下列責任:
11.1工作開始前向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11.2正確的、安全地組織工作。
11.3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guī)程,執(zhí)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面指定的有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13.在部分停電和鄰近帶電線路范圍內工作,應設監(jiān)護人,工作場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員,負責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線的工作地段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和停電線路,安全員不準離開現場并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誤登帶電線路的電桿,一般的檢修工作應互相之間做好監(jiān)護。
15.在變壓器臺上低壓側進行電氣測量時,要注意不觸及帶電部分,防止相間短路和工作人員觸電。
16.測量帶電線路的馳度,交叉跨越距離,嚴禁用皮尺、鋼尺,可用測量儀器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
17.電桿、變壓器,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測量或解開及恢復接地引線時,應帶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斷開的接地線。
18.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登桿,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
19.上樹砍剪樹木,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以及鋸過或砍過未斷樹木,人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注意馬蜂,并系好保險帶。
20.樹木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離導線離開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倒落的樹木砸傷,若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在導線未停電進行處理。21.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傷行人。22.工作中遇有雷電來臨或遠方有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第四節(jié)、桿上工作
23.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登桿前應檢查工作是否完備合格,登桿是否牢固可靠,木桿腐爛嚴重者,應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桿。24.新立電桿在基坑未填平夯實前不準登桿。
25.保險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許系在橫擔端頭上,栓好保險帶后,應檢查扣環(huán)是否牢靠。
第五節(jié)、變壓器臺上工作26.在變壓器臺上、電容器臺上工作,至少要有兩人進行。并且必須對電容器、變壓器放電。
27.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位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28.拉合高低壓保險,須使用絕緣用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保險。29.變壓器臺上的預防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jiān)護。
30.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是否牢固。第六節(jié)、立桿、撤桿
31.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桿前現場負責人向全班組人員講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項,明確分工,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工序的情況。工作中對指揮人員的命令有意見或發(fā)生了異常情況,應向指揮人提出,但操作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命令。32.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應設人看護。
33.設立桿塔所設的地錨,根據不同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用樹坑、石頭代替地錨,必須經工作負責人檢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桿塔應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設備,當桿塔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并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無問題后方可繼續(xù)起吊。起立60°后,應減緩速度,并注意各側拉繩。
35.使用抱桿立桿時,主牽引繩、尾繩、桿塔中心及抱桿頂應在一條直線上。抱桿應受力均勻,兩側拉繩應拉好,不能左右傾斜。
36.桿塔起吊過程中,除指揮人員、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離桿高1.2倍的距離以外。37.起吊桿塔用的撥桿,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38.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如要下坑,應暫停起立,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兩側,并有人專人監(jiān)護。
39.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桿塔下工作人員中應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應系在電桿適當的位置,防止電桿傾倒。
41.在撤桿工作前,拆除桿上導線時,應先檢查電桿根部,并采取防倒桿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繩。
42.已經立起的電桿只有在回土夯實后,方可撤去拉繩。第七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43.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并檢查緊線工作是否良好。44.交叉跨越各種線路和通過線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輪轉動應靈活,放線軸應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設專人看守,放線前要處理沿途防礙物或采取相應措施。
46.放線、緊線中遇有防礙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受力轉角外側,并發(fā)出信號。
47.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應派專人看守,發(fā)生易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號。48.放線質量要求:
48.1放線前要處理沿途障礙,采取防止磨損導線的措施。48.2放線滑輪要靈活,并使用鐵滑輪。
48.3導線在同一截面處損傷要符合下列要求:48.3.1單股損傷深度不大于直徑的1/2。
48.3.2損傷面積為導線損傷處總面積的5%以下。48.4導線損傷有下列情況必須重接:48.4.1鋼芯斷裂。
48.4.2在同一處磨損或斷股的面積超過總面積的25%。48.4.3打結破股已形成無法修復的永久變形。48.5鋼絞線七股斷裂一股者,必須割斷重接。49.緊線質量要求:
49.1緊線工作前必須在桿基全部埋好,耐張桿拉線全部裝設好后,并在橫擔上作好雙面臨時拉線時,方能進行。
49.2緊線時導線應按當時溫度下降10℃考慮。
49.3馳度的誤差在掛線后檢查,應不超過+5/-2.5℃但其正誤差最大值就不大于500毫米。
49.4每根導線的弛度應力求一致,允許誤差不大于下列標準: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導線上不應有樹枝雜草等物。49.5附件安裝:
49.5.1絕緣子安裝前應清除表面塵垢及附著物。49.5.2懸垂絕緣子串的傾斜不應超過5℃。
49.5.3鉛包帶每端露出10-30mm,鉛包帶纏繞方向應與導線線股方向一致。49.5.4穿釘及彈簧銷子的穿入方可的規(guī)定:
49.5.4.1懸垂絕緣子上的穿釘及銷子,兩邊線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電側由左向右穿。
49.5.4.2耐張絕緣子串上的穿釘及銷子一律向下穿。49.5.4.3穿釘成水平時,開口銷子的開口側應向下。50.拉線質量要求。50.1U型環(huán)的選用
50.1.1拉線為35-50mm2時,選用Φ16的U型環(huán)。50.1.2拉線為70-100mm2時,選用Φ19的U型環(huán)。
50.1.3拉線為2×70mm2時或150mm2,選用Φ25mm的U型環(huán)。50.2采用楔型線夾連接拉線,拉線兩端在安裝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夾內壁應光滑,其楔板與拉線的接觸應緊密,在正常受力情況下列滑動現象,安裝時不得損傷拉線。
50.2.2拉線斷頭端用元絲綁扎30mm,并露出線夾200mm,(上端)及400mm(下端)。
50.2.3下楔形線夾螺桿露絲長度應不大于全部可調部分份的1/3,并應盡可能一次調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線彎曲部份不應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現象。
51.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場30m以外,在市區(qū)繁華地帶不準爆破壓接。52.跨接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后應驗電、放電、掛接地線。
53.跨越架必須牢固,在新架線路橫擔長3m,并與線路中心線一致,從帶電結束線路下面拉線時必須防止導線產生振動或通過牽引而與帶電導線接近在危險范圍內的措施。54.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麻繩或棕繩,接近帶電附近禁止使用鐵線綁扎。55.跨越架與帶電體間的最小距離:電壓等級(KV):3-10m水平與垂直距離(m):1.0m對地線距離:0.5m
56.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電壓等級:(3-10)KV,安全距離:0.6m。
57.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距離(米):鐵路公路低壓線路水平2.50.50.5垂直65.50.6第八節(jié)、掛接地線
58.線路經驗電確認無電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若有感應電壓反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59.用桿架放多層電力線路掛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60.掛接地線時,應先掛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聯接可靠,拆地線時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載絕緣工具、手套,人體不得觸及導線。
61.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用多股銅線組成,其面積不小于25mm2。
63.帶電作業(yè)有關操作規(guī)定按“電業(yè)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本規(guī)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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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規(guī)定:
1、本規(guī)程適用于高、低壓架空線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員。2、必須具備一定的電氣知識,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儀表的使用方法,熟知《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3、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4、掌握緊急救護知識,學會觸電急救法、人工呼吸法以及電氣火災滅火知識。5、必須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施工前準備:
1、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2、工作前認真清點、檢查施工所用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整、可靠。3、指定專人負責聯系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yè)警示牌。有可能反送電的刀閘、應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后,指令專人進行驗電,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后,在作業(yè)區(qū)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三、作業(yè):
1、線路巡視:
⑴、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應至少由2人進行。
⑵、巡線人員禁止攀登桿塔。
⑶、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⑷、觀察線路途經地帶及其周圍環(huán)境對線路的影響情況,用望遠鏡觀察架空線路及金具和桿塔頂部有無異常現象。
⑸、巡線人員發(fā)現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以及其他異常情況后,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點20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2、倒閘操作:
⑴、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⑵、倒閘操作應按規(guī)定順序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后,應進行復查。
⑶、雨天操作時,應使用防雨罩的絕緣棒,雷雨天氣時,嚴禁進行倒閘操作。
⑷、配電變壓器停電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后停高壓熔斷器,恢復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⑸、發(fā)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后應立即向變電所變電工及領導匯報。
3、線路檢修、維護:
⑴、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有工作票簽發(fā)資格的人員簽發(fā)工作票,一式兩份,交變電所變電工經審核操作程序無誤后,由變電工簽字后,一份交工作負責人,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持工作票及時到變電所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
⑵、停電后,應在所停線路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標示牌。
⑶、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面指定的有實踐經驗的人擔任。⑷、在部分停電和鄰近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⑸、在多路出線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和停電線路,并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誤蹬電桿。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jiān)護工作。
⑹、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聯系停、送電時,雙方要復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⑺、在變壓器臺上測量低壓電源時,所用儀器或儀表不得觸及其它帶電部分。
⑻、測量電桿、變壓器臺、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復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后解開接地端,恢復時相反。⑼、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蹬桿。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并系好保險帶。
⑽、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木(樹枝)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倒落的樹木(樹枝)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臣舻臉渲﹄x帶電導線很近時,若沒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后再進行操作。
⑾、砍剪的樹木(樹枝)下面應有專人監(jiān)護,防止砸傷行人。⑿、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4、外線高空作業(yè):⑴、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安全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系在電桿端頭上。檢查登桿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電桿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⑵、新立的電桿,在基坑沒有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⑶、在有過往行人地段施工時,應在施工桿(塔)周圍架設防護欄,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⑷、攀蹬桿塔時應檢查隨身物件,以防墜落。桿塔施工時,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扔物件。5、高低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
⑴、在變壓器、電容器臺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⑵、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⑶、拉合高低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⑷、變壓器臺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jiān)護。
⑸、對停電的電容器或有電容的線路或設備,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經重復放電、驗電后方可開始工作。6、立桿、撤桿:
⑴、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桿前現場負責人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桿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⑵、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⑶、組立桿塔所設的地錨,根據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現場負責人檢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桿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桿塔稍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繼續(xù)起吊。
⑸、起立桿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桿塔中心、桅桿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⑹、桿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出桿塔高度的1.2倍以外。⑺、起立桿塔用的桅桿,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⑻、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應暫停起立,可在地面進行清理或用繩索幫助找正,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的兩側,并有專人監(jiān)護。⑼、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當桿塔起立60°后,應減緩起立速度,注意拉緊各側拉繩。
⑽、使用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套應吊在電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并在電桿上部兩側拴上拉繩,控制電桿擺動方向。
⑾、在撤桿工作前,應先檢查桿根,采取防止倒桿措施,再拆除桿上導線。在挖坑前應先在電桿上部適當位置兩側綁好拉繩。
⑿、已經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7、放線、撤線、緊線:
⑴、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有統(tǒng)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⑵、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并設專人看守。
⑶、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走向半徑外側,放線、緊線遇有障礙時,及時發(fā)出信號。⑸、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驗電后掛接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8、掛接地線:
⑴、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⑵、同桿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⑶、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⑷、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⑸、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
四、收尾工作:
1、每日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2、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檢查正常后,工作負責人聯系送電,待線路正常送電后,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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