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安排意見
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安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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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時間:201*-9-1019:30:18責任編輯:教育科
各學院: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關于我省高校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精神,現(xiàn)對我校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發(fā)放范圍和標準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請貸款,研究生隨所在學院一起申報。根據(jù)我校學費、住宿費額度及貧困生所占比例情況,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人,貸款比例原則掌握在學生總數(shù)的12%15%。貸款用于解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本學年的學費、住宿費。
二、期限和利率
(一)貸款發(fā)放和到期的幾個具體日期1.借款合同起始日:201*年11月8日。2.貸款發(fā)放日:201*年11月8日。3.貸款起息日:201*年11月8日。
4.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茖W生和研究生至201*年9月20日止;4年制本科學生至201*年9月20日止。
(二)貸款利率。本年度貸款首次利率按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以后隨人民銀行的利率變化及合同的具體規(guī)定作相應變動。
三、日程安排
本次貸款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各階段的時間安排及具體工作內(nèi)容如下:(一)申報、數(shù)據(jù)錄入、上報階段(9月1日-10月14日)
1.9月1日起各學院開始進入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發(fā)放的宣傳、申報、審查、錄入階段。
2.基本程序:
(1)宣傳。各學院要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通過召開專題班會、組織觀看助學貸款宣傳片等形式使學生能及時準確了解國家的方針、政策。對新生進行問卷調(diào)查,掌握學生貸款意向。
(2)學生申請。各學院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組織好學生申請貸款工作。同時,組織擬申貸學生進行國家助學貸款相關知識學習。(3)申貸學生資格認定。各學院要做好申貸學生的資格認定工作,并將初步確定的貸款學生名單電子版(格式見附表《國家助學貸款初審通過學生情況簡表》,以下簡稱《簡表》)于9月27日下午5:30前發(fā)送至資助中心專用郵箱:zzzx0873@126.com。
資助中心將對申貸學生進行復審,并于9月28日下午將復審通過名單反饋到各學院。
(4)確定報批學生名單。各學院組織復審通過的學生填寫《國家開發(fā)銀行河南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并要求學生根據(jù)《審批表》提供相關困難證明、家長承諾、家長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等材料。
所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還須提交《信陽師范學院國家開發(fā)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以下簡稱《還款計劃書》)、《信陽師范學院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信譽擔保書》(以下簡稱《信譽擔保書》)。
各學院負責按照《信陽師范學院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信譽擔保制度(試行)》的有關要求對信譽擔保人的資格進行審核。信譽擔保人原則上須為申貸學生的同班同學,且未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
(5)信息錄入。
1.首次申貸學生數(shù)據(jù)錄入。首次申貸學生必須首先在國家開發(fā)銀行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在線系統(tǒng)”)注冊,注冊成功后,才能登陸在線系統(tǒng)錄入貸款信息。
2.再次申貸學生數(shù)據(jù)錄入。再次申貸學生登陸在線系統(tǒng)(用戶名:10477+身份證號,初始密碼是8位生日數(shù)字),點擊“貸款申請”模塊,錄入貸款信息。
各學院在國家開發(fā)銀行高校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業(yè)務系統(tǒng)”)對申貸學生進行資格認定,在系統(tǒng)“貸前管理”下級菜單中點擊“申請與審查”,點擊“導入”打開所有申貸學生信息,選擇審核通過學生,點擊“確定”,將學生貸款申請信息導入到業(yè)務系統(tǒng)。導入到業(yè)務系統(tǒng)中的學生即為學院初審通過的學生信息,請認真核對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信息與身份證(戶籍)一致,避免學生基本信息不完整。所有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匯總并上報”,將申貸信息上報給學院負責人。學院負責人通過業(yè)務系統(tǒng),打開“我的工作”頁面,點擊“復核上報”,填寫處理意見后,點擊“同意”,將本學院申貸信息報送給校資助中心。校資助中心復核后上報省資助中心。
在進行導入操作時,學院經(jīng)辦人要依據(jù)《國家開發(fā)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審批表》認真核對學生基本信息,然后再導入。
各學院請在10月13日前完成本次申貸學生的信息錄入校對與審核上報工作。10月14日開始資助中心將通過“業(yè)務系統(tǒng)”,對申貸學生數(shù)據(jù)進行終審。若再發(fā)現(xiàn)錯誤,將直接刪除該學生信息,并取消其本次貸款資格。(6)材料報送。10月14日下午5:00前,請各學院將由主管領導簽字后的《審批表》、《還款計劃書》、《信譽擔保書》和審核報告(審核報告中須對材料真實性、合規(guī)性以及數(shù)據(jù)錄入準確性予以確認)報送資助中心審批。
材料按照《審批表》、《還款計劃書》、《信譽擔保書》、信譽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的順序一起左側(cè)兩針裝訂。
(二)合同簽訂及審批階段(10月21日11月1日)
1.合同打印。各學院經(jīng)辦人在業(yè)務系統(tǒng)內(nèi)依次點擊“貸中管理”、“合同簽訂與審查”,選中某個學生信息后,點擊“打印合同”,保存該學生合同打印模板,打開模板打印合同;合同打印后由學生核對簽字并摁手印。對沒有認真核對自己信息而造成后續(xù)工作無法進行的申貸學生將取消其本次貸款資格。
2.學生簽訂完《借款合同》后,學院在業(yè)務系統(tǒng)內(nèi)對本學院合同簽訂情況進行匯總并提交,學院經(jīng)辦人依次點擊“貸中管理”、“合同簽訂與審查”、“匯總并提交”,選擇需要匯總并提交的貸款合同信息,依次點擊“匯總學生貸款合同并提交”、“提交”后,將貸款合同提交給學院負責人進行復核。學院負責人通過業(yè)務系統(tǒng),打開“我的工作”頁面,點擊“復核上報”,填寫處理意見后,點擊“同意”,將本學院貸款合同信息報送給校資助中心,校資助中心復核后上報給省資助中心。
3.各學院負責對借款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將四份《借款合同》按檔案序號從小到大分別排列。
(三)貸款發(fā)放階段(11月8日11月13日)
1.11月8日,開發(fā)銀行通過支付寶公司將貸款劃付到貸款學生支付寶賬戶中,隨后貸款系統(tǒng)自動將學費、住宿費扣劃到學校結(jié)算賬戶上。
2.財務處根據(jù)貸款學生欠費情況扣劃應繳學費、住宿費,剩余金額以學院為單位返還給貸款學生。
3.各學院要在貸款到位后督促學生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四、有關要求及說明
1.各學院要對申貸學生提交的申貸材料進行審查,對于身份證信息與學籍信息不一致的學生不予辦理助學貸款。
2.請各學院務必于11月2日下午5:00前將本次所有申貸學生的《借款合同》按要求整理后報資助中心。
3.《簡表》、《審批表》、《信譽擔保書》可在“資困助學網(wǎng)”“相關下載”欄目下載(zikun.xynu.net)。
4.各學院于9月27日前將201*-201*學年學生資助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含組長、成員)報資助中心備案。
附表:《簡表》、《審批表》、《信譽擔保書》【點擊下載】
學生工作處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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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淮學院
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安排意見
各院系:
為了保證本學年度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順利開展,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關于我省高校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貸〔201*〕672號)的要求,特提出如下落實意見。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準確把握政策
各院系要立即行動,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力求使每位學生正確認識和理解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牢固確立誠信意識,按時繳費,誠信申貸。
二、周密部署,嚴格實施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辦理,全省高校同步進行,各院系要嚴格按照我!饵S淮學院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時間安排及要求》(見附件)開展工作。
(二)各院系對貸款材料、貸款數(shù)據(jù)要認真審核,確保貸款數(shù)據(jù)信息準確無誤,杜絕出現(xiàn)因工作疏漏耽誤學生辦理貸款,影響我校整體助學貸款工作的現(xiàn)象。
(三)各院系遇到不清楚的問題,應及時向資助管理中心反映。
三、貸款發(fā)放范圍、標準、時間及利率(一)貸款發(fā)放和到期的幾個具體日期:1、借款合同起始日:201*年11月8日。2、貸款發(fā)放日:201*年11月8日。3、貸款起息日:201*年11月8日。
4、貸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學生至201*年9月20日止;4年制學生至201*年9月20日止,;5年制學生至2019年9月20日止,以此類推。請各院系按照此規(guī)則指導學生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
(二)利率及計算辦法。本年度貸款首次利率按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相應年限貸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以后隨人民銀行的利率變化及合同的具體規(guī)定作相應的變動。
四、申貸數(shù)據(jù)相關事項
(一)錄入數(shù)據(jù)方式變動。因開行新國家助學貸款系統(tǒng)啟用,數(shù)據(jù)錄入方式以學生自行錄入為主,各院系資助負責老師應將具體操作告知學生。
(二)貸款學生基本信息數(shù)據(jù)的錄入要求。各院系要確保錄入的貸款學生基本信息中,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信息與身份證(戶籍)一致,避免學生畢業(yè)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無法與其取得聯(lián)系。
(三)貸款學生基本信息核對。各院系要嚴格按照助學貸款的基本要求,對貸款學生的貸款手續(xù)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身份證信息與學籍信息不一致的,弄虛作假者均不予辦理助學貸款。
(四)貸款證明材料。為保證貸款工作按要求按進度進行,《貸
款審批表》中的證明材料最遲于10月底前完善。
(五)申貸金額。學生貸款金額原則上以其所欠學費、住宿費金額為準;若需貸生活費,務必在生活費欄填寫相應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00元。
附件:黃淮學院201*-201*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時間安排及要
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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