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臨財勿茍得,臨難勿茍免。
——西漢戴圣《禮記·曲禮上》
【注譯】
面對財物不要隨便獲;而對危難,該赴難的不可隨便逃避。
【解讀】
“臨財勿茍得”,說得直白一點就是臨財不要貪。貪是一種惡欲、一種惡德,必然帶來惡果。要做到“臨財勿茍得”,必須有嚴格的自律,必須戒貪、去貪。這就要有道義和人格的支撐。這正如孟子所說的“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于人”(不合道義的即使是一簞飯也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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