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治**建設領導小組:
我供銷社根據東法建辦【201*】1號關于做好全縣201*年度普通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一年來工作實際,我們組織了自評工作,通過自評認為我們供銷社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比較重視。在工作中發(fā)揮了法律顧問的作用,對加強法法供銷建設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自評情況如下:
一、出臺了普通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文件,有文件即:成立經濟供銷有自評報告和工作總結。
二、聘請?zhí)锪⒃蓭煘榉深檰,同時內聘本單位危高信同志為法律顧問。
三、法律顧問在工作中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
(1)參與了重大行政工作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律風險評估;
(2)起草、協(xié)助起草合同、協(xié)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參與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的法律咨詢服務。
(4)協(xié)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治宣傳。
(5)成立了法治供銷建設領導小組,為法律顧問提供了辦公場所,落實了法律顧問經費。
以上自評如有不妥,請改正。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