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縣政府研究,我單位×××同志被確定為全縣人事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候選人員。為進一步擴大表彰獎勵工作中的民主,認真貫徹群眾公認和公正公開原則,加強對表彰獎勵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根據(jù)表彰獎勵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及縣人事局要求,現(xiàn)將×××同志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簡要情況
(由各單位自選填寫)
二、擬受表彰獎項
全縣人事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
三、公示期限
~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四、表彰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模范執(zhí)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政治過硬,立場堅定;
2、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原則,團結同志,辦事公道,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3、熱愛本職工作,勤于學習,勇于開拓,善于鉆研人事政策,業(yè)務能力強,辦事效率高,群眾公認;
4、嚴于律已,廉潔奉公,嚴格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和組織人事紀律,敢于向各種~現(xiàn)象作斗爭;
5、201*—~年中,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兩次以上。
五、受理意見方式
公示期間,所有干部職工如有認為公示對象不符合表彰條件和要求的,可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反映公示對象的問題。書面意見可直接投入我單位設置的意見箱內或投寄(傳真)到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陬^意見可直接找領導反映或向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電話反映。
縣人事局受理地址:墊江縣桂溪鎮(zhèn)南內街37號人事局辦公室
郵編:408300
聯(lián)系人:夏勇張治均
聯(lián)系電話:7451244774515019(傳真)
六、反映情況的基本要求
(一)反映內容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不允許借機故意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反映情況如有誣陷等行為,一經(jīng)查實,將嚴肅處理。書面反映意見必須署真實姓名。
(二)受理人員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對公示期間反映出可能影響表彰的問題,縣人事局將認真調查核實,視情況進行研究處理。
特此通知
(本單位署名蓋章)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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