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談是指雙方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及其它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會談內容較為正式,且政治性或專業(yè)性較強。
會談首先要組成專門班子,確定主談人。我方主談人的職位要與對方主談人相同或相近。會談人數(shù)大體雙方相等。其次是準備會談提綱,如需在會談結束時雙方簽署《會談紀要》或《協(xié)議書》,應事先草擬好文本。
會談由主談人主持,其他人員未經(jīng)主談人許可,不得隨便發(fā)表意見。如有不同看法,可寫條子遞給主談人,供主談人參考。如主談人請大家做補充發(fā)言,其他人可按主談人的談話口徑做適當補充,但不能提出與主談人意見相反的看法。
會談通常用長方形、橢圓形或圓形桌子,賓主按各人名牌所示相對而坐,以正門為準,主人占背面一側,外賓面向正門。主談人座位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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