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隊伍建設是黨的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如何選好用好干部是組織工作的底線。近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這是黨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為今后的干部選任工作提供依據和導向。通過原文研讀學習,結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是領會新精神,增強自覺性。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著眼新時代對干部隊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動態(tài)修正了新時代好干部的標準,圍繞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這一核心,強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因此,我們必須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論斷,進一步深化對條例的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自覺性。
二是把握新要求,抓住關鍵點。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充分體現了“黨管干部”的原則,突出強調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作為從事組織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循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認真落實好干部標準和“三個六”用人導向原則,提拔重用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干部,真正選拔、培養(yǎng)出對黨忠誠、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
三是堅持新標準,嚴實做表率。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對干部選拔任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作了更為具體詳實的程序規(guī)范和制度規(guī)定,這是我們組工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剛性要求。作為組工人員,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本著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堅持公道正派,嚴于律己、嚴以用權,切實做到嚴格按原則辦事、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不折不扣的執(zhí)行到位,堅決杜絕選人用人標準不硬、把關不嚴。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條例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在于抓好落實。我們必須吃透精神,把握標準和要求,將《干部任用條例》各項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為黨和人民事業(yè)選好人用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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