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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生產主要崗位責任制清單大全

網站:公文素材庫 | 時間:2020-03-14 14:11:52 | 移動端:煤礦安全生產主要崗位責任制清單大全

煤礦安全生產主要崗位責任制清單大全

  1 主要部門(機構)安全職責

  1.1 礦安委會安全職責

  1、煤礦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礦長為安委會主任,黨委書記、常務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為副主任,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紀委書記、工會**及各副總工程師、各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監(jiān)察科,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規(guī)定,礦長、黨委書記共同承擔安全管理領導責任。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指示、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營造企業(yè)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并通過各單位、各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3、安委會主任負責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防止重大事故例會,每周主持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通報和總結上周(月)安全生產存在問題,安排布置下周(月)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向上級公司匯報季度安全生產工作。

  4、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研究和決定企業(yè)安全工作重大舉措,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安全表彰事宜等。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協調解決企業(y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6、組織評估生產安全隱患,并督促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的整改。

  7、審查較大及以上突發(fā)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8、及時向各單位通報礦及上級公司內、外生產安全事故情況,要求各單位吸取事故教訓,采取防范措施。

  1.2 調度室安全職責

  1、在生產副礦長領導下,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的調度指揮,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組織安全生產。是全礦調度系統(tǒng)管理職能部門。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及時掌握采掘工作面生產動態(tài),平衡解決礦各隊安全生產中所需的人、財、物。

  4.負責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5.按時組織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

  6.隨時掌握煤礦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發(fā)現異常及時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7.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

  8.負責保證煤礦生產通訊、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暢通以及各類信息的匯總、報告。

  9.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等工作。組織檢查落實領導值班制度。

  10.落實下井跟班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1.組織或者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

  12.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并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3 安全監(jiān)察科安全職責

  1.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組織或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獎懲制度,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制定安全檢查計劃,組織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等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負責收集整理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資料并上報。

  4.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5.組織每月安全仲裁會,并對各施工單位、部門的安全、質量、文明生產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在本職范圍內行使獎罰權力。

  6.負責安全信息通報,組織本單位安全業(yè)務學習,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7. 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上級指令和文件,組織查處各類“三違"行為,受理各類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舉報,并查實處理。

  8. 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管理,組織落實定期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監(jiān)督井下炸藥運送、發(fā)放工作。

  9.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10.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1.督促落實煤礦炸藥庫、油庫、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3.督促落實下井跟班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5.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4 生產技術科安全職責

  1.在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和技術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3.組織制定生產方面有關質量控制管理制度,并保證落實。

  4.組織編制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確保抽、掘、采平衡。

  5.負責組織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的會審,并對貫徹學習和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6.負責采掘工作面單項(單位)工程的施工設計或專項設計,并監(jiān)督按設計進行施工。

  7.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8.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9.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問題,及時向生產副礦長或總工程師報告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

  10.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11.做好安全生產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12.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3.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5 通風科安全職責

  1.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2.負責煤礦“一通三防”、防突、抽采等技術措施編制,預測驗證、抽采等技術組織、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3.積極推廣使用“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新技術,開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煤礦“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技術水平。

  4.建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術檔案。每日對“一通三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

  5.負責督促檢查通風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可靠。

  6.根據礦井安全生產的需要,安排布置設置通風設施和通風構筑物,確保正常生產。

  7、負責組織啟封、瓦斯排放準備、封閉、通風系統(tǒng)調整、防滅火的施工工作。

  8.組織或參與“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 育和培訓情況。

  9.定期組織開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隱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 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0.按規(guī)定組織對煤礦進行測塵、測風、檢查瓦斯等工作。

  11.負責煤礦“一通三防”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12.負責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管理、維護和正常使用等工作。

  13.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14.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5.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6.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6 機電運輸科安全職責

  1.在機電副礦長領導下,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技術生產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技術規(guī)范等。

  3. 負責井上下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技術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各種機電工程圖紙的繪制、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措施、機電規(guī)劃、計劃編制并督促落實。

  5.組織開展機電運輸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整改措施及時落實整改;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組織落實機電運輸設備定期檢修、安裝調試、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7.制定機電運輸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8.負責電氣設備防爆管理、機電運輸設備保護檢測檢驗等管理工作。

  9、負責機電運輸科直接管理的班、組人員的安全工作。

  10.組織實施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11.做好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淘汰(報廢)等管理工作;組織建立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臺賬。

  12.負責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13.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14.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5.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參加應急救援工作,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7 地質測量科安全職責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地質測量及防治水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

  3. 負責礦井地質、測量、水文地質、瓦斯地質、礦井儲量管理、礦圖繪制、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專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等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5.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6、負責為礦井生產及設計提供準確的地測資料,隨時掌握采掘工程施工進度,及時解決礦井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地測技術問題。

  7、搞好地質資料的觀測積累,做好月度、年度地質預測預報,堅持對采掘工作面遇斷層、貫穿、過巷、揭煤、停采線、臨近未保護區(qū)等下發(fā)通知單制度。

  8、按規(guī)定及時編制并提交采區(qū)、采掘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編制生產補充勘探等各類地質報告,編制礦井“三個”煤量及儲量報表,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實行業(yè)務監(jiān)督。

  9、參加各種工程設計,負責檢查、驗算設計圖紙,根據設計圖紙進行測量放線,及時掌握各項貫通工程的進度并下達貫通通知單。

  10、參加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的審批。

  11、負責利用先進物探手段,為礦井生產提供準確的地質、水文地質資料。

  12、負責編制“地測”專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

  13、負責定期對礦井涌水量、異常涌水點進行觀測,參與礦井雨季“三防”檢查。

  14、負責對儀器、設備、材料的領用保管使用和管理工作。

  15、負責繪制生產所需各種比例的生產施工原圖,按規(guī)定填繪施工進度,放準導線。

  16.組織調查地面水害及鄰近礦區(qū)水害情況,及時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 全隱患,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7.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8.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8 防突辦公室安全職責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工作。

  2.對礦井防突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并負責現場監(jiān)督檢查、考核、驗收工作。

  3.負責編制防突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同時完成各項技術測定的總結及資料整理上報工作。

  4.負責編制防突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并對編制的作業(yè)計劃的落實進行檢查驗收。

  5.負責推廣應用防突先進技術設備和現場管理經驗。對各類儀器、儀表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負責。

  6.負責組織防突的施工工作。

  7.負責組織業(yè)務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工作,組織落實各類培訓工作。

  8.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9 礦辦公室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2.協助煤礦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要求,及時轉發(fā)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并按要求真正落實到位。

  3.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辦事人員檢查登記,協助做好煤礦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參加單位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做好記錄,建立臺帳,備案存檔。

  5.負責單位車輛的安全運行、調度、維修等工作。

  6.負責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檢查、驗收指導等工作。

  1.10 勞資科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勞動保障等法律、法規(guī)。

  2.組織對新入職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崗位,會同安監(jiān)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各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3.貫徹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紀律的教育和檢查。

  4.參加事故調查,負責工傷鑒定等工作。

  5.負責安全工作業(yè)績考核和干部晉升、員工晉級、獎勵等工作。

  6.組織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yè)禁忌癥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種調配工作。

  7.負責特殊工種的配備工作,配齊專兼職安全技術人員。

  8.負責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9.參加安全檢查,組織主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工作。

  1.11 供應科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2.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物資、設備的采購、供應和調配等工作。

  3.根據煤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所需物資、設備等供應問題,保證安全生產。

  4.負責按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定采購物資設備,保證質量。

  5.負責煤礦火工產品管理工作。

  6.嚴格執(zhí)行物資采購、流轉程序。

  1.12 財務科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2.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礦會計核算與監(jiān)督、財務管理與控制、物資與成本等經營管理。

  3.負責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安全費用、勞動保護資金到位,并監(jiān)督落實。

  4.負責礦井經營成果(利稅、生產總成本、單位成本等)核算、分析,及時上報財務報表。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6.籌備資金,確保煤礦工資、獎金按時兌現。

  1.13 礦工會安全職責

  在工會**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群監(jiān)網活動的開展。日常工作由礦工會辦公室負責,其安全職責應包括:

  1、切實維護職工的安全權益,負責監(jiān)督安全法規(guī)的貫徹落實,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2、負責對嚴重“三違"的群監(jiān)員、職工進行幫教,并做好記錄。

  3、負責制定各基層工會組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負責抓好群監(jiān)活動的組織、思想建設和群監(jiān)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責任制落實。

  5、負責對安全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6、負責組織開展群監(jiān)工作“創(chuàng)先爭優(yōu)”競賽和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7、負責對安全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8、負責組織開展群監(jiān)工作“創(chuàng)先爭優(yōu)”競賽和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 主要崗位安全責任

  2.1 管理崗位安全責任

  2.1.1 法定代表人(企業(yè)實際控制人)安全責任

  1.煤礦(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領導和支持礦長行使各自崗位相應的決策、指揮等職權。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堅持不安全不生產,不得非法違法生產。

  3.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標準體系。

  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建立健全跟班帶班制度。

  5.按規(guī)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為從業(yè)人員購買保險等,并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督促安全檢查,及時治理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完善應急救援條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按規(guī)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8.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察、監(jiān)管機構。煤礦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匯報。主動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落實事故處理決定。

  9.實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定期如實公布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保障職工安全生產合法權益,自覺接受監(jiān)督,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工會、職工關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10.落實職工安全培訓;保證工資按時足額發(fā)放,穩(wěn)定職工隊伍,確保安全生產。

  11.負責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劃、目標和計劃;強化企業(yè)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把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經營決策中,落實到生產計劃中,落實到每個職工的作業(yè)過程中; 在制定本單位發(fā)展規(guī)劃時,同時制定勞動安全衛(wèi)生技術管理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2.加強職業(yè)危害的防治與管理,按規(guī)定安排對相關的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備案登記。

  13.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專門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4.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2.1.2 礦長安全責任

  1.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全面負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

  2.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3.堅持不安全不生產,杜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杜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4.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職能機構、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并嚴格考核落實。

  5.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yè)人員,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帶頭并督促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

  6.組織制定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問題和隱患,立即組織力量解決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察、監(jiān)管機構。

  7.負責煤礦的安全費用的有效使用,設施、設備以及各項安全隱患治理的投入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切實保證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需求。

  8.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規(guī)劃和計劃,完成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等工作。

  9.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安全隱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檢查、安全辦公會議、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制度,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

  10.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完善應急救援條件,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按規(guī)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11.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12.礦長是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

  13.負責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隱患分析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4.認真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15.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排對從業(yè)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16.實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定期如實公布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保障職工安全生產的合法權益,自覺接受監(jiān)督,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工會、職工關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如實報告礦井的安全生產工作。

  17.加強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治理,做好作業(yè)現場的勞動保護工作,按規(guī)定安排對相關的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18.主動接受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執(zhí)法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建立和維 護企業(yè)安全生產誠信。

  1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督促、檢查礦井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0.組織開展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21.煤礦發(fā)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指揮搶救,并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2.積極在煤礦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技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和機械化水平。

  2.1.3 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安全責任

  1.黨委(總支)書記是煤礦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guī)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3.監(jiān)督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各部室(區(qū)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業(yè)務保安制度的落實情況,并對存在的問題督促及時整改。

  4.經常深入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參加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

  6.積極支持礦長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充分發(fā)揮群團組織的作用,做到安全工作黨政工團齊抓共管。

  7.認真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8.掌握煤礦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tài),及時消除干部職工的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思想。

  9.監(jiān)督勞動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保護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

  10.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督促檢查礦井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落實下井帶班制度。

  2.1.4 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總工程師是煤礦的技術決策人和指揮者,負責煤礦全面技術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堅持不安全不生產,杜絕超能力生產,杜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3.負責建立煤礦技術管理體系,加強技術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升安全技術保障水平。

  4.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火、水等災害的治理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治理各種災害的規(guī)劃、治理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對治理效果進行評估。

  5.負責組織對礦井地質報告進行修編,組織編制礦井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采掘計劃,認真組織研究、制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替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替正常。

  6.組織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反風演習,組織編寫反風演習計劃和實施情況報告。

  7.組織編制、審查煤礦改變通風系統(tǒng)設計、采區(qū)設計、水平延深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煤礦的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會審并批準和督促落實。

  8.審查批準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防突專項設計,審查批準并落實區(qū)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等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實施的效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9.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開展安全生產技術革新,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

  10.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監(jiān)控系統(tǒng)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

  11.加強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術工作,組織制定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日常監(jiān)測等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到位。

  12.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組織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3.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組織或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5.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16.協助礦長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2.1.5 生產副礦長安全責任

  1.生產副礦長負責煤礦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生產計劃、質量管理,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本礦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3.堅持不安全不生產,杜絕超能力生產、超強度作業(yè)、超定員生產,杜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4.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分管范圍內有關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規(guī)章制度。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guī)章制度。

  5.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安排、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安排、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6.參加編制和審定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組織落實。及時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和技術問題。

  7.抓好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檢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8.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9.確保礦井開拓煤量、準備煤量、抽采達標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保證均衡生產,正常接續(xù)。

  10.負責按照確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藝、生產接替組織生產,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

  11.組織或參與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協調采煤作業(yè)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1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及時向礦長報告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

  13.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組織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4.負責落實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并及時反饋。

  15.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6.組織或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7.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指揮事故搶救,按規(guī)定參加事故調查。

  2.1.6 機電副礦長安全責任

  1.機電副礦長負責全礦機電、運輸安全工作,按照“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運行。

  3. 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分管范圍內有關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規(guī)章制度,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guī)章制度。

  4.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年度安全生產計劃。

  5.負責組織編制并實施機電、運輸系統(tǒng)的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組織制定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制定礦年度機電運輸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開展礦井停產檢修工作。

  7.組織實施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8.負責電氣設備防爆管理、機運設備保護和測試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機電、運輸設備檢修,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完好。

  9.組織機電、運輸事故中設備的檢修和恢復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實。

  10.組織制定機電、運輸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組織落實。

  11.負責落實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并及時反饋。

  12.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機電、運輸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組織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3.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

  15.及時參與指揮事故搶救,督促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7 安全副礦長安全責任

  1.安全副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 和本礦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3.堅持不安全不生產,杜絕超能力生產、超強度作業(yè)、超定員生產,杜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4.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獎懲制度,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年度安全生產計劃。

  6.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7.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以隱患排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并制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8.負責組織煤礦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9.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0.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組織安全動態(tài)檢查,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1.督促落實煤礦炸藥庫、油庫、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組織或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3.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并及時反饋。

  14.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5.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指揮事故搶救,督促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8 工會**安全責任

  1.煤礦工會**是煤礦從業(yè)人員利益的主要代表人。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guī)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3.建立群眾性的安全監(jiān)督網絡系統(tǒng),健全群眾監(jiān)督制度。監(jiān)督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4.組織經常性的群眾安全檢查活動,不斷促進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6.監(jiān)督煤礦與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切實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7.監(jiān)督煤礦企業(yè)為職工購買人身傷害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保險。

  8.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審議煤礦企業(yè)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并參加有關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的表決。

  9.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和業(yè)務保安的執(zhí)行情況,定期組織安全評比活動。

  10.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11.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督促檢查礦井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落實下井帶班制度。

  2.1.9 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協助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煤礦“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2.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標準、要求。

  3.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煤礦“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加強對分管業(yè)務的技術指導,協調落實好相關工作。

  4.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煤礦的安全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對煤礦的生產部署、開拓方案及接替計劃審查把關,確保礦井抽、掘、采平衡。

  5.協助總工程師進行“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6.負責組織“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專項工程、設施的竣工驗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7.根據采、掘、抽工作地點的變動情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安全技術措施。

  8.組織實施“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9.組織開展礦井瓦斯災害的預測、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10.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1.貫徹執(zhí)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2.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 取相應治理措施。

  13.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10 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協助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機電運輸工作。抓好礦井機電運輸系統(tǒng)質量標準化工作。

  2.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技術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機關的有關決定和規(guī)定。

  3.負責組織制定機電運輸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規(guī)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4.組織實施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5.負責電氣設備防爆管理、機運設備保護和測試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機電運輸設備檢修,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完好。

  6.負責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和掘進工作面雙風機自動切換安裝工作,加強日常管理,保證安全運行。

  7.組織機電、運輸事故中設備的檢修和恢復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實。

  8.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機電運輸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組織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9.負責日常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業(yè)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并審批機運安全技術措施。

  10.加強設備管理,組織制定設備大修、改造、更新計劃。

  11.結合生產實際,組織開展技術攻關,并將合理化建議付諸實施。

  12.抓好崗位技術練兵活動,提高職工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13.貫徹執(zhí)行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11 地測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協助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地質測量和防治水的技術工作。

  2.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地質工作規(guī)定》、《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相關技術規(guī)范,認真做好地質測量和防治水方面的安全工作。

  3.組織開展礦井瓦斯地質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礦井瓦斯地質圖。

  4.掌握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時準確地提供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確定礦井開采界限和安全煤柱界限,及時提供回采、掘進區(qū)域的地質說明書。

  5.掌握接近地質構造、水體、采空區(qū)、積水區(qū)、老窯、煤層和巷道貫通的施工進度,提前通知相關部門采取措施。

  6.負責探放水的管理,編制探放水計劃和安全措施,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7.及時安排對井下掘進巷道進度、采煤工作面推進度進行測量,及時填繪圖紙,保證礦井有完整的地質資料。

  8.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9.貫徹執(zhí)行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0.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1.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12 采煤、掘進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采煤、掘進副總是礦井采煤、掘進系統(tǒng)安全技術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采、掘系統(tǒng)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2.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技術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機關的有關決定和規(guī)定。

  3.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井長遠規(guī)劃、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對礦井的生產布局及采掘接替計劃進行審查,確保礦井采掘正常接替。

  4. 協助總分工程師編制礦井年度、季度、月度原煤生產計劃。

  5.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訂。

  6. 對采掘工作面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參加調度例會和技術例會,研究、解決采、掘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和規(guī)程、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7.組織有關人員編制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8.參與審查礦井延伸、采區(qū)方案和采區(qū)施工組織設計。

  9. 負責抓好本專業(y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技術指導和使用。

  10.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時參與事故搶救,協助總工程師制訂救災方案。

  2.1.13 調度室主任安全責任

  1.在分管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調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和相關的政策、計劃,對日常生產進行安排和調度指揮。

  2.組織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和落實。

  3.掌握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和生產動態(tài),搞好綜合平衡,組織均衡生產,協助領導抓好安全生產。

  4.掌握采區(qū)準備、采掘工作面接續(xù)、采掘設備使用等基本情況,確保礦井正常生產接續(xù)。

  5.落實下井跟班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6.負責接受和傳達領導以及上級下達的通知、通報、命令和工作安排,并檢查督促落實。

  7.負責協調生產單位和其它輔助單位的關系,確保生產正常有序進行。

  8.對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和生產環(huán)節(jié)中出現的問題,組織人員及時解決。

  9.組織或者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并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10.經常檢查調度系統(tǒng)工作情況,按月召開調度工作會議,在總結前段工作的同時,對今后工作進行部署安排。

  11.負責調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建設工作,按調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要求,每月進行檢查驗收。

  12.負責向礦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提供情況。

  2.1.14 調度室副主任安全責任

  1.協助主任做好調度工作,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共同完成所擔負的任務,及時發(fā)現和解決調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掌握礦井的年、季、月生產工作安排。協助主任協調、指揮生產,及時了解安全生產標準化情況和生產動態(tài)。遇現場重大問題和事故發(fā)生時,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和救援搶險工作。

  3.了解掌握采掘工作面接續(xù)以及安裝工作面的施工進度,掌握采掘設備的調配使用情況,了解大型固定設備的運轉狀況。

  4.發(fā)現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時,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5.負責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文件、指示、通知、通報、調度命令和有關會議精神,跟蹤落實各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并要及時做好匯報。

  6.參加有關的調度會議,督促落實會議安排的相關事項,對生產中出現的關鍵性問題,組織人員深入現場研究分析研究,并提出分析材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7、組織采掘工程竣工驗收和采煤面安、撤工程協調,平衡各單位所負擔的工作。

  8、負責完成礦領導以及調度主任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主任不在家時,行使主任權利,確保調度工作的正常進行。

  2.1.15 安全監(jiān)察科長安全責任

  1.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 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指令、文件和有關安全會議精神。

  3.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檢查計劃,督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組織安全生產動態(tài)監(jiān)督檢查、隱患排查等安全活動,制定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5.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7.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安全生產會議,統(tǒng)計、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8.督促落實煤礦炸藥庫、油庫、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

  10.組織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考核。

  11.組織安全生產專項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進行案例宣傳警示教育。

  12.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3.督促落實下井跟班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16 安全監(jiān)察科副科長安全責任

  1.在安全副礦長和安全監(jiān)察科長的領導下,對全礦機運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監(jiān)督責任。負責監(jiān)督現場安全管理以及各類規(guī)程、措施在現場的落實執(zhí)行。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文件、指令和有關安全會議精神,并對各單位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負責安全信息日常管理工作(檢查考核值班人員每天的工作完成情況:包括檢查當天值班記錄是否符合要求、疏理當天安全重點、安全隱患整改的落實、復查和電腦臺賬情況;對基層單位班前會會議質量進行抽查、當班出入井人數統(tǒng)計考核、基層三員及帶班人員匯報考核等,并在當天班前會上通報)。

  4.負責組織每月各隊和每季度部門安全責任制的考核;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

  5.負責井口礦領導入井記錄、人員定位系統(tǒng)記錄、入井人員統(tǒng)計管理工作及安全監(jiān)管工作。

  6.負責協助工傷辦理等相關工作。

  7.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8.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yè)人員的培訓情況進行管理。

  9.參加安全事故的搶救,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參與本系統(tǒng)安全、生產事故的追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2.1.17 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責任

  1.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生產組織、協調、管理及技術工作,協助有關礦領導抓好全礦的安全工作,是生產技術科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認真組織所管部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3.參加、組織各種會議,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

  4.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組織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5.組織完成全礦原煤、掘進、打鉆、抽放、通風、巷修、機電設備安裝和管路安裝等工作計劃。

  6.負責組織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的會審,并監(jiān)督學習和落實情況。

  7.負責采掘工作面單項(單位)工程的施工設計,并監(jiān)督按設計進行施工。

  8.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平衡解決所需人、財、物。

  9.督促各隊制定有關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作業(yè)規(guī)程組織生產;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0.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1.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難以解決的及時報告。

  12.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參與事故搶救,按規(guī)定參與事故調查。

  2.1.18 生產技術科副科長安全責任

  1.在生產技術科長的領導下,協助抓好安全技術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參加、組織各種會議,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

  3.組織完成各項技術措施和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寫及審核工作,協助完成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4.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平衡解決所需人、財、物。

  5.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不得違章指揮。

  6.督促各隊制定有關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作業(yè)規(guī)程組織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隱患。

  7.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的業(yè)務學習和培訓工作。

  8.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報告。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0.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1.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到現場組織事故搶救,按規(guī)定參與事故調查。

  2.1.19 通風科科長安全責任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工作。

  2.參加、組織各種會議,對“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落實。

  3.組織制定通風、瓦斯抽采、防突、防滅火等工程計劃,并督促檢查落實。

  4.負責煤礦“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編制、預測驗證、抽采等技術組織、管理工作。

  5.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6.負責組織業(yè)務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工作,組織落實“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組織制定有關強化“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規(guī)程組織作業(yè)。

  8.組織開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隱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9.推廣應用“一通三防”、防突措施、預測驗證、抽采裝備、新技術,開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煤礦防突出、預測驗證、抽采工作水平。

  10.對“一通三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

  11.負責安排并及時進行通風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可靠。

  12.負責各類安全儀器、儀表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負責。

  13、負責組織啟封、瓦斯排放準備、封閉、通風系統(tǒng)調整、防滅火的施工工作。

  14.按規(guī)定組織對煤礦進行測塵、測風、檢查瓦斯等工作。

  15.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20 通風科副科長安全責任

  1.在通風科長領導下,協助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負直接責任。

  2.負責“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編制、審查及預測驗證、抽采安全技術等管理工作。

  3.針對“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4.制定“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規(guī)程組織作業(yè),檢查督促整改隱患。

  5.負責本部門人員的業(yè)務學習和培訓工作。

  6.負責“一通三防”具體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立即組織整改。

  7.組織、參與“一通三防”事故的調查,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8.負責通風設施的施工和維護管理,保證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可靠。

  9.負責防塵系統(tǒng)、防滅火系統(tǒng)、設施檢查、有效維護,確保正常工作。

  10.負責開展“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

  11.負責煤礦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日常工作。

  2.1.21 機電運輸科科長安全責任

  1.在機電副礦長領導下,負責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

  3.負責組織編制、會審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4.組織開展機電運輸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整改措施及時落實整改,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5.組織落實機電、運輸設備定期檢修,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6.制定機電、運輸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7.負責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及機電、運輸設備保護和測試管理工作。

  8.組織實施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9.做好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淘汰等管理工作。組織建立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臺賬。

  10.負責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11.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攻關。

  12.經常深入工作現場、檢查各種設備的運行情況,保障安全生產。

  13.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22 機電運輸科副科長安全責任

  1.在機電科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機電運輸工作。

  2.檢查機電運輸崗位工種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3.監(jiān)督檢查礦井提升、運輸和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情況。

  4.審查礦井提升、運輸、供電系統(tǒng)技術改造方案;審查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5.建立機電運輸設備臺帳。

  6.檢查礦井供電、提升、運輸系統(tǒng)、排水系統(tǒng)、抽采系統(tǒng)等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狀況。

  7.負責開展機電運輸設備、材料檢測檢驗工作;防止非防爆、不延燃、無煤安標志(MA)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等入井。

  8.監(jiān)督檢查雨季“三防”工作。

  9.落實機電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機電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開展機電運輸系統(tǒng)專項檢查。

  10.檢查機電運輸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11.參加審查年度機電運輸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指導礦井停產檢修工作(機電運輸)。

  12.參加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檢查作業(yè)前安全確認執(zhí)行情況。

  13.檢查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14.每年至少參加1次機電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5.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1.23 地質測量科科長安全責任

  1.在煤礦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地質測量、防治水等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按時、準確組織完成地質測量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填繪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

  4.建立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5.組織制定本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6.建立健全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實行檔案化管理。

  7.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8.按時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并按規(guī)定報批。

  9.及時安排進行井巷控制測量工作,誤差控制在標準規(guī)定之內。

  10.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qū)水害情況,及時發(fā)現隱患。

  11.負責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并組織落實解決措施。

  12.及時發(fā)出貫通、揭煤、探水等各類通知單,并按相關程序報送。

  13.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到現場組織事故搶救,按規(guī)定參與事故調查。

  2.1.24 地質測量科副科長安全責任

  1.在科長領導下開展地質測量等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協助科長按時、準確完成地質測量各項工作任務。

  4.建立健全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5.具體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6.協助科長建立健全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實行檔案化管理。

  7.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8.組織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并按規(guī)定報批。

  9.協助科長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qū)水害情況,及時發(fā)現隱患。

  10.協助科長組織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并落實解決措施。

  11.及時發(fā)出貫通、揭煤、探水等各類通知單,并按相關程序報送。

  12.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到現場組織事故搶救,按規(guī)定參與事故調查。

  2.1.25 防突辦公室主任安全責任

  1.在總工程師和通風副總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和技術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對礦井防突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負責組織防突施工工作,并負責現場監(jiān)督檢查、考核、驗收工作。

  4.負責組織防突年度、季度、月度計劃,瓦斯抽采和防突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查。

  5.負責組織業(yè)務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工作,組織落實各類培訓工作。

  6.負責礦井煤與瓦斯防治防突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嚴格執(zhí)行“一票否決”制度。

  7.負責礦井防突隱患排查,并做好隱患處理措施的編制和現場處理監(jiān)督檢查。

  8.負責推廣應用防突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增強礦井的抗災能力。

  9.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

  10.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參與事故搶險,事故調查、分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1.26 防突辦公室副主任安全責任

  1.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防突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 負責編制礦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計劃。

  4. 對防突危險區(qū)域進行劃分,對瓦斯實行分級管理。

  5. 負責編制礦井防治突出專項設計工作。

  6. 做好本系統(tǒng)防突培訓工作,并對全礦防突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7. 經常深入一線,做好突出原始資料的收集、分析、處理和保存工作。

  8.做好瓦斯地質圖編制工作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工作。

  9. 每月定期組織各個系統(tǒng)綜合防突工作的進行全面檢查,監(jiān)督各項措施的執(zhí)行和現場落實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向礦長和總工程師匯報。

  10. 協助礦長或總工程師召開好防突辦公會議,認真落實、解決防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1. 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

  12. 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

  13. 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2.1.26 礦辦公室主任安全責任

  1.礦辦公室主任是煤礦行政管理的具體負責人。協助煤礦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要求,及時轉發(fā)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并按要求真正落實到位。

  2.協助做好煤礦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3.參加單位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做好記錄,建立臺帳,備案存檔。

  4.負責單位車輛的安全運行、調度、維修等工作。

  5.負責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檢查、驗收指導等工作。

  6.組織檢查落實領導值班制度。

  7.對有關資料及時組織會審、打印、發(fā)放。

  2.1.27 勞資科長安全責任

  1.勞資科長是煤礦人力資源管理的具體負責人,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勞動保障等法律、法規(guī)。

  3.負責新入職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崗位,會同安監(jiān)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各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4.落實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紀律的教育和檢查。

  5.參加事故調查,負責工傷鑒定等工作。

  6、負責安全工作業(yè)績考核和干部晉升、員工晉級、獎勵等工作。

  7.組織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yè)禁忌癥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種調配工作。

  8.負責各類特殊工種的配備工作,配齊專兼職安全技術人員。

  9.負責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10.參加安全檢查,組織主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工作。

  2.1.28 供應科長安全責任

  1.供應科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物資供應的負責人,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物資、設備的采購、供應和調配等工作。

  4.根據煤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所需物資、設備等供應問題,保證安全生產。

  5.負責按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定采購物資設備,保證質量。

  6.負責煤礦火工產品管理工作。

  7.嚴格執(zhí)行物資采購、流轉程序。

  8.保障應急物資供應。

  2.1.29 財務科長安全責任

  1.財務科長是煤礦財務管理的具體負責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3.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礦會計核算與監(jiān)督、財務管理與控制、物資與成本等經營管理。

  4.負責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安全費用、勞動保護資金到位,并監(jiān)督落實。

  5.負責礦井經營成果(利稅、生產總成本、單位成本等)核算、分析,及時上報財務報表。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7.籌備資金,確保煤礦工資、獎金按時兌現。

  2.1.30 采煤隊隊長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對本隊安全生產行使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組織日常安全生產標準化自檢自查工作,并作好記錄。

  4.平衡、協調解決本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5.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員工進行學習貫徹,嚴格按規(guī)程、措施要求組織生產,安全完成生產任務。

  6.組織本隊跟班值班制度落實,組織召開班前會。

  7.負責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強行放頂、回撤安裝、過地質構造帶、過老巷、處理冒頂等重點工作施工的現場跟班指揮工作。

  8.協調采煤作業(yè)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9.負責采煤工作面及其相關聯生產系統(tǒng)的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采煤工作面瓦斯、頂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兩巷安全情況,檢查采煤工作面支護、設備及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等完好情況,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10.負責職責范圍內作業(yè)場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落實采煤作業(yè)場所綜合防塵措施。

  11.負責落實本隊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和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13.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4.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

  15.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安全生產會議,統(tǒng)計、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2.1.31 采煤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

  2.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組織生產,禁止違章指揮。

  3.按時參加班前會,接受礦、隊安排的安全生產任務。

  4.負責現場安全隱患、工程質量的落實整改。

  5.參與本隊跟班值班,組織召開當班班前會。

  6.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7.負責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強行放頂、回撤安裝、過地質構造帶、過老巷、處理冒頂等重點工作施工的現場跟班指揮工作。

  8.協調采煤作業(yè)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9.協助隊長負責采煤工作面及其相關聯生產系統(tǒng)的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采煤工作面瓦斯、頂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兩巷安全情況,檢查采煤工作面支護、設備及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等完好情況,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10.負責職責范圍內作業(yè)場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落實采煤作業(yè)場所綜合防塵措施。

  11.負責落實班組長和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2.1.32 掘進隊隊長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等工作全面負責,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對本隊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好日常的安全質量自查自檢工作,并作好記錄。

  4.平衡、協調解決本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5.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員工進行學習貫徹,嚴格按規(guī)程、措施要求組織生產。

  6.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并負責組織隱患整改。

  7.負責巷道貫通等重點工程的現場指揮工作。

  8.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

  9.組織本隊跟班值班制度落實,組織召開班前會。

  10.負責本隊干部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2.1.33 掘進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

  2.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組織生產,禁止違章指揮。

  3.負責現場安全隱患、工程質量的落實整改。

  4.按《作業(yè)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組織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5.協助技術員檢查質量原始報表和隱蔽工程記錄。

  6.參與本隊跟班值班,組織召開當班班前會。

  2.1.34 采、掘隊機電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機電運輸安全生產工作。

  2.抓好現場機電設備定期檢查、維護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杜絕電氣失爆。

  3.現場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當班發(fā)生各類人身事故,險情和事故時,必須親臨現場,認真組織指揮處理,并及時匯報安監(jiān)處,積極配合認真組織調查,找出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預防措施。

  4.協助隊長制定全隊機運方面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隊發(fā)生各類機運影響或人身事故,及時匯報安監(jiān)處,并積極配合認真組織調查,找出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預防措施。

  5.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認真處理解決。

  6.組織召開班前會、有針對性強調各類安全注意事項,按時參加礦、隊學習會、平衡會及隊干碰頭會各類安全會議等。

  7.認真履行好現場跟帶班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zhí)行,開好當班班前會,有針對性的強調當班安全注意事項,進班后嚴格按制度執(zhí)行,做好現場掘進工作面、斜坡提升安全條件確認及班中安全巡查工作并簽字和匯報(確認作業(yè)現場安全設施、通風設施,設備、作業(yè)機具、管路完好可靠;開工地點安全環(huán)境符合規(guī)程、措施、標準要求;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對現場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整改,達到標準或規(guī)定的要求;對排查的安全隱患現場不能及時處理整改的,要分別向礦調度室和隊地面值班人員進行匯報。

  8.督促處理現場安全隱患,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礦長授權書立即撤出危險區(qū)域和隱患地點的人員并及時上報。

  9.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2.1.35 機電隊隊長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全面負責,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對本隊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3.負責本礦機電設備管理,對設備運轉質量負責。

  4.組織機電職工參加各種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確保機機電設備正常運轉。

  5.負責編制設備使用計劃,配件采購計劃。

  6.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檢修,確保施工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7.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程、條例,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8.組織召開好班前會,有針對性地交待當班安全注意事項。

  9.平衡、協調解決好全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10.強化現場管理,經常深入現場,并做好日常的安全達標自檢、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

  11.制定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本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2.1.36 機電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

  2.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組織生產,禁止違章指揮。

  3.經常深入現場,負責現場安全隱患、工程質量的落實整改,重要問題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4.加強設備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機運事故的發(fā)生。

  5.加強井下機電設備的管理,組織停產檢修,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行,安全可靠。

  6.參與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督促措施和隱患的落實、整改,組織生產事故追查處理。

  7.組織召開班前會,針對性地交待清楚當班的安全注意事項。

  8.負責對本隊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檢查考核。

  2.1.37 運輸隊隊長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全面負責,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對全隊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技術規(guī)程教育。

  3.對本隊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4.組織編制運輸生產、軌道和設備維修、勞動組織計劃、調整和配備各種運輸設備設施。

  5.定期檢查分析運輸任務完成情況,掌握材料配件消耗定額,勞動分配情況。

  6.組織召開好班前會,有針對性地交待當班安全注意事項。

  7.經常深入現場,并做好日常的安全達標自檢、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

  8.制定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本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2.1.38 運輸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安全、生產、質量等工作。

  2.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組織生產,禁止違章指揮。

  3.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fā)現處理問題和隱患,做到具體落實整改。重要問題,重大隱患及時報告。

  4.加強煤矸運輸、排矸設備管理,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行,安全可靠,保障生產。

  5.參加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督促措施和隱患的落實、整改,組織生產事故追查處理。

  6.組織召開班前會,針對性地交待清楚當班的安全注意事項。

  7.負責對本隊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檢查考核。

  2.1.39 機修車間主任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全面負責,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對本隊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好日常的安全質量達標自檢、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

  4.平衡、協調解決本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指揮生產,搞好安全、質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負責全礦大、中設備的檢修、安裝調試和驗收。

  6.熟悉本隊各工種業(yè)務及各項管理規(guī)定,不得違章指揮,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整改的責任。

  7.組織召開好班前會,有針對性地交待當班安全注意事項。

  8.強化現場管理,經常深入現場,并做好日常的安全達標自檢、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

  9.制定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本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10.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安全生產會議,統(tǒng)計、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2.1.40 機修車間副主任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

  2.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組織生產,禁止違章指揮。

  3.經常深入現場,負責現場安全隱患、工程質量的落實整改,重要問題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4.加強設備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機運事故的發(fā)生。

  5.加強井下機電設備的管理,組織停產檢修,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行,安全可靠。

  6.參與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督促措施和隱患的落實、整改,組織生產事故追查處理。

  7.組織召開班前會,針對性地交待清楚當班的安全注意事項。

  8.負責對本隊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檢查考核。

  2.1.41 通風隊隊長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全面負責,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對本隊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3.平衡、協調解決本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4.熟悉本隊各工種業(yè)務及通風瓦斯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不得違章指揮,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整改的責任。

  5.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風量分配,有害氣體及防滅火情況,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及時調整通風系統(tǒng),并對系統(tǒng)調整中的安全工作負責。

  6.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

  7.參加各級安全檢查,并負責落實檢查查出的隱患。

  8.負責組織好安全學習,參加安全現場辦公會。

  9.負責對“一通三防”工作的具體落實和檢查,掌握全隊安全工作的重點。

  10.召開好班前會,有針對性地交待當班安全 注意事項。

  11.負責本隊干部、職工安全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2.1.42 通風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

  2.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組織生產,禁止違章指揮。

  3.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風量分配,有害氣體及防滅火情況,能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及時按措施調整通風系統(tǒng)。

  4.熟悉本隊各工種業(yè)務及通風瓦斯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 負有檢查、指導、督促整改的責任。

  5.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并負責落實整改查出的安全隱患。

  6.參加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

  7.組織召開班前會,針對性地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8.負責對各工種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2.1.43 抽采隊隊長安全責任

  1.對本隊的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對本隊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好日常的安全質量自查自檢工作,并作好記錄。

  4.平衡、協調解決好全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指揮生產,確保抽采系統(tǒng)穩(wěn)定可靠。

  5.熟悉本隊各工種業(yè)務及瓦斯抽采、防突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整改的責任。

  6.熟悉礦井抽采系統(tǒng)、各鉆孔分布、施鉆地點、抽放泵等瓦斯?jié)舛取⒇搲呵闆r,根據現場實際及時調整,發(fā)現異常,立即匯報、組織處理,并及時到現場采取措施。

  7.堅持地面24小時值班制,按時參加礦各類安全會議,并組織召開班前會、學習會及隊干碰頭會各類會議等,有針對性強調各類安全注意事項。

  8.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員工進行學習貫徹,嚴格按規(guī)程、措施要求組織生產。

  9.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質量活動,并負責組織整改查出的隱患。

  10.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本隊安全事故的追查處理。

  11.經常深入井下現場,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當班發(fā)生各類人身事故,險情和事故時,必須親臨現場,認真組織指揮處理,并及時匯報安監(jiān)處,積極配合認真組織調查,找出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預防措施。

  12.負責本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2.1.44 抽采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隊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

  2.組織或參加班前會,接受礦、隊安排的安全生產任務。

  3.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員工進行學習貫徹,嚴格按規(guī)程、措施要求組織作業(yè)。

  5.熟悉本隊各工種業(yè)務及瓦斯抽采、防突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整改的責任。

  6.熟悉礦井抽采系統(tǒng)、各鉆孔分布、施鉆地點、抽放泵等瓦斯?jié)舛、負壓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及時調整,發(fā)現異常,立即匯報、組織處理,并及時到現場采取措施。

  7.組織召開班前會,有針對性強調各類安全注意事項。

  8.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員工進行學習貫徹,嚴格按規(guī)程、措施要求組織生產。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0.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11.作業(yè)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立即停止作業(yè),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上報。

  2.1.45 救護隊隊長安全責任

  1.負責全礦的搶險救災、啟封密閉、瓦斯排放等工作,是救護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接受救護大隊業(yè)務指導。

  2.領導全隊做好戰(zhàn)斗準備,組織中隊指戰(zhàn)員學業(yè)務、學技術、演習訓練,不斷提高中隊的技術水平和作戰(zhàn)能力。

  3.根據上級和大隊的要求,制定本隊的學習和工作計劃,并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4.負責檢查本隊的戰(zhàn)斗準備、救護車輛、小隊和個人裝備、器械的完好情況,掌握電話值班制度及內務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組織、管理好交接班工作。

  6.檢查各小隊的出勤情況,審查小隊記錄和各種登記報表,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7.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本隊人員的思想狀況,幫助隊員解決好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8.有計劃的組織人員下井預防性檢查,全面熟悉通風系統(tǒng),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tài)。

  9.嚴格執(zhí)行《煤礦救護規(guī)程》、《救護管理辦法》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本隊指戰(zhàn)員認真學習,維護隊容風紀,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10.參與災區(qū)搶險救災方案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處理方案的制定,負責編制救護隊搶險救災行動計劃,并組織落實。

  11.嚴格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的規(guī)定進行現場搶險救災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務。

  12.負責本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13.督促處理現場安全隱患,在緊急情況下按礦長授權書立即撤出危險區(qū)域和隱患地點的人員并及時上報。

  2.1.46 救護隊副隊長安全責任

  1.協助隊長搞好全礦的搶險救災工作。

  2.領導全隊做好戰(zhàn)斗準備,組織中隊指戰(zhàn)員學業(yè)務、學技術、演習訓練,不斷提高中隊的技術水平和作戰(zhàn)能力。

  3.組織、管理好交接班工作。

  4.有計劃的組織人員下井預防性檢查,全面熟悉通風系統(tǒng),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tài)。

  5.嚴格執(zhí)行《煤礦救護規(guī)程》、《救護管理辦法》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并參與本隊指戰(zhàn)員認真學習,維護隊容風紀,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6.嚴格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的規(guī)定進行現場搶險救災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務。

  7.協助隊長對本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督促處理現場安全隱患,在緊急情況下按礦長授權書立即撤出危險區(qū)域和隱患地點的人員并及時上報。

  2.1.47 安全培訓負責人安全責任

  1.負責全礦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保證各項安全技能知識培訓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正常開展。

  2.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教育方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培訓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從業(yè)人員作業(yè)標準,技術規(guī)范等相關規(guī)定,開展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

  3.負責制定年、季度、月員工培訓計劃,并根據計劃通知相關專(兼)職教師進行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員工要害工種員工上崗培訓、年審培訓,辦理要害工種合格證(礦內、外培訓)以及新工人入礦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考試。

  5.負責各類培訓的點名、考勤和考核,并對專(兼)職教師培訓補貼按規(guī)定提出申請報相關領導審定后下放。

  2.2 調度員、安監(jiān)員、技術員、班組長等崗位安全責任

  2.2.1 調度室調度員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命令。

  2.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礦井日常安全生產的組織和指揮工作,對礦井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負責。

  3.負責掌握礦井當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并負責當班、當日生產數據和安全生產信息的整理匯總、數據上報、傳輸。

  4.熟悉上級領導機關對礦井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定和要求。

  5.負責接收、轉發(fā)、下達上級以及本企業(yè)內部通知、通報、命令、指示、文件,并嚴格按收、轉、發(fā)規(guī)定要求和批示意見,認真貫徹落實。

  6.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立即匯報有關領導和部門,對井下人員或者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出匯報的A級隱患以上及工作停產,要立即匯報值班領導和相關部門,并對問題的處理進行追蹤調度。

  7.掌握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避災路線,在礦井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然后按事故回報程序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匯報,調動一切力量,協助領導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8.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掌握生產發(fā)展趨勢和分析安全動態(tài),對生產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采掘工作面接續(xù)作專題調度,督促各生產單位完成生產作業(yè)計劃,掌握各單位生產進度。

  9.根據領導的要求,及時準確的提供安全生產信息、相關資料和數據報表。

  10.掌握煤炭洗選、發(fā)運和存煤情況,合理組織生產,確保礦井生產正常。

  11.嚴格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對當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進行小結,對重點問題、重要事項和未處理完的問題、事項交接清楚,做到問題不落地,處理有著落。

  12.加強業(yè)務學習和政治學習,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2.2.2 安全監(jiān)察科采掘安監(jiān)員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法規(guī)和指令,對全礦采掘安全生產實施監(jiān)督檢查。

  2.熟悉并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監(jiān)督檢查各個施工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生產條件、作業(yè)人員的操作及采掘工作情況,狠反“三違”,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裝備重點檢查,凡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隱患必須在現場督促整改,及時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3.參與采掘頭面及其它工程的開竣工驗收,并做好相關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每周、月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工作。

  5.參加啟封、排放、貫通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工作。

  6.參加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7.工作中必須盡職履責,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8.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參加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2.3 安全監(jiān)察科“一通三防”安監(jiān)員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法規(guī)和指令,對全礦 “一通三防”實施監(jiān)督檢查。

  2.熟悉并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監(jiān)督檢查各個施工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生產條件、作業(yè)人員的操作及“一通三防”工作情況,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裝備重點檢查,凡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隱患必須在現場督促整改,及時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3.參與采掘頭面及其它工程的開竣工驗收,并做好相關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抽采鉆場的開竣工驗收,并做好相關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負責日常抽采鉆孔進尺、質量的日常檢查及每月抽采鉆孔工程質量有效進尺上報工作。

  6.參加啟封、排放、貫通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工作。

  7.參加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8.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9.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參加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2.4 安全監(jiān)察科機運安監(jiān)員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法規(guī)和指令,對全礦的機電運輸實施監(jiān)督檢查。

  2.熟悉并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監(jiān)督檢查各個施工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生產條件、作業(yè)人員的操作及機運工作情況,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裝備重點檢查,凡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隱患必須在現場督促整改,及時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3.參與采掘頭面及其它工程的開竣工驗收,并做好相關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參加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5.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6.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參加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2.5 安全監(jiān)察科培訓中心專(兼)職教師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從思想上,政治上和黨xx保持一致,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員工教育工作。

  2.根據教學大綱和教務安排制定教學計劃,鉆研業(yè)務吃透教材,認真?zhèn)湔n,編寫教案,明確教學目的要求,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寫好跟蹤調查報告。

  3.熟悉教育對象,服務于礦山安全生產建設,探索煤礦員工教育特點,理論聯系實際地進行授課,促進煤炭事業(yè)的發(fā)展。

  4.課堂教學要注意思想性、科學性、邏輯性,緊扣教材,突出重點,講清難點,抓住關鍵,講練結合。

  5.為人師表,加強教師自身建設和自我修養(yǎng),團結同志,至誠相待,成為情操高尚的楷模。

  6.注重檢查教學效果,作業(yè)及時適量,認真批閱,嚴格考試制度,及時講評,做好學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員工培訓試卷準備、監(jiān)考、閱卷工作,把好員工培訓、考試質量關。

  8.做好調查研究工作,了解員工安全技能培訓情況,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2.2.6 安全監(jiān)察科安全值班人員安全責任

  1.負責全礦當天全礦各類安全信息收集工作。負責當班各類安全隱患、處罰、安全事故、隱蔽工程驗收及入井人員(井口登記、調度統(tǒng)計、礦燈房統(tǒng)計、人員定位統(tǒng)計四對口)的收集、統(tǒng)計并在第二天班前會上通報。

  2.每天每班抽查不少于2個基層隊班前會的召開情況,認真統(tǒng)計登記管理人員現場對職工應知應會抽問情況,梳理安全隱患。

  3.負責每班地面檢查人車乘車人員座姿、安全防護及井口檢身工作。

  4.負責填寫“三違”隊別、時間、地點、違章事實、處罰條例、處罰標準、處罰內容。

  5.負責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清查是否到期,是否延期,提醒施工隊安排落實。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產整治。

  6.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出現空班。

  7.負責每班所有安全事故、隱患的收集、掌握,根據當天安全重點,合理安排帶班人員現場督促檢查。

  8.負責每班各隊放炮、防失爆檢查、帶班人員的匯報記錄。

  9.負責每班機關、基層單位“三員”跟帶班人員出入井、履職盡責的考核。

  10.每天將安全信息進行匯總,及時更新安全信息系統(tǒng),向礦副科級以上安全管理人員發(fā)布安全信息。

  2.2.7 安全監(jiān)察科內業(yè)人員安全責任

  1.負責安全辦公會、內部學習會、月度安全會等各類會議記錄、簽到并整理成會議紀要。

  2.認真做好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記、建帳工作。

  3.負責公司及礦的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等報表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經相關領導審定后報上級公司。

  4.負責每周、月安全總結,包括各隊各類安全考核、上周安全存在問題及下周安全工作重點等。

  5.負責處內所有內業(yè)資料的收集、存檔工作。

  2.2.8 通風科內業(yè)資料員安全責任

  1.在通風科副科長的領導下,做好通風系統(tǒng)其相關業(yè)務范圍的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2.負責月度通風系統(tǒng)分析例會、內部學習會等各類會議記錄、簽到并整理成會議紀要。

  3.負責各類通防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報表、資料的統(tǒng)計工作;負責對每天瓦斯日報表、通風巡檢報表的簽字并整理歸類工作,經相關領導審定后報上級公司。

  4.負責通風科各類材料領用、發(fā)放、保管工作。

  2.2.9 機電運輸科資料員安全責任

  1.在主管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機電運輸科各種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負責機電、運輸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建立井上下機電、運輸設備技術檔案。改進檔案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各種圖紙資料。

  4.負責礦井節(jié)能計量工作。

  5.負責各類資料、圖紙的分類歸檔工作。

  6.對大型設備進行一臺一檔規(guī)范管理,并進行電子歸檔。

  7.按時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2.10 機電運輸科設備管理員安全責任

  1.對設備完好率不達標、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出現重大機電事故隱患等管理負責。

  2.負責制定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并負責檢查、督促設備管理和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設備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和進行處罰。

  3.建立健全所管轄范圍內的設備臺帳、五小電器臺賬、大型設備技術檔案,定期進行設備清查,參與設備選型、驗收等工作。

  4.建立礦井在用設備和備用設備臺帳,無論入井設備還是升井設備都必須保證不缺件、不失爆。

  5.要堅持入井制度,按時清點現場使用數量,認真填寫在用和備用設備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

  6.要在各區(qū)隊設立機電設備兼職管理員,定期組織召開設備管理工作會議,通報全礦設備使用和備用情況,閑置設備要及時升井和維修,充分發(fā)揮設備效能。

  7.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回收制度,對丟失零配件的設備要及時通知檢修單位配齊,保證備用設備能起到備用作用。

  8.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做好設備的折舊、報廢和盤盈工作,并和財務部門進行對照。

  9.根據礦井設備使用情況,及時向供應部門提供設備、配件的購置計劃,不得影響礦井設備的正常運轉。

  10.根據礦井設備的在用情況,編制礦井設備的大修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

  11.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設備的安裝、運行、管理情況,積累設備運行情況,如有隱患及時提出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12.定期組織并參與設備安全大檢查,對存在重大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組織維修。

  2.2.11 機電運輸科安全防爆檢查員安全責任

  1.在機電運輸科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井下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作。

  2.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防爆檢查員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3.按規(guī)定配戴專用工具,遵守各種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熟悉礦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布置,熟悉工作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性能并配戴瓦斯檢測儀器,清楚檢查地區(qū)電氣設備種類、數量及分布情況。

  5.負責對供電系統(tǒng)、防爆設備(包括五小電氣)、三大保護、照明信號綜合保護、“風電、瓦電”閉鎖、電纜懸掛等實行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下發(fā)整改通知單,并及時復查。

  6.配合設備管理員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入井前檢查,檢查合格發(fā)放防爆入井合格證,否則不準入井。

  2.2.12 抽采現場管理員安全責任

  1.負責抽采鉆場的開竣工驗收,并做好相關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負責日常抽采鉆孔進尺、質量的日常檢查工作。

  3.參加啟封、排放、貫通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工作。

  4.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

  5.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2.2.13 生產技術科采煤技術員安全責任

  l.在科長或分管副科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采煤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對所管業(yè)務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隨時了解掌握各隊施工情況,當采面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及時制定修改補充措施,并負責上報工作,與有關業(yè)務部門取得聯系。

  3.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礦采煤技術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4.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采煤各隊作業(yè)規(guī)程、技術安全措施的編制、初審和上報工作,并負責規(guī)程、措施貫徹學習和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5.負責檢查現場施工作業(yè)圖表和防突牌板,組織好各隊的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

  6.負責礦采煤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

  7.堅持“安全第一”方針和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督促檢查現場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8.具體負責采煤方面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使用新材料。

  9.負責采煤部分資料編制、收集和整理。

  10.掌握井下生產狀況,并參與礦月度生產作業(yè)計劃編制。

  11.負責所管業(yè)務系統(tǒng)各類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技安措施、生產計劃等資料的歸檔管理。

  12.參加礦井頂板、生產等方面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13.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14.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15.發(fā)生頂板事故及發(fā)現重大隱患時,要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搶救和現場調查處理。參加礦井采煤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2.14 生產技術科掘進技術員安全責任

  l.在科長或分管副科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掘進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對所管業(yè)務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隨時了解掌握各隊施工情況,當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及時制定修改補充措施,并負責上報工作,與有關業(yè)務部門取得聯系。

  3.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礦掘進技術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4.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掘進各隊作業(yè)規(guī)程、技術安全措施的編制、初審和上報工作,并負責規(guī)程、措施貫徹學習和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5.負責檢查現場施工作業(yè)圖表和防突牌板,組織好各隊的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

  6.貫徹執(zhí)行掘進生產技術規(guī)范,結合現場生產實際,編制合理的掘進施工方案及作業(yè)計劃。

  7.堅持“安全第一”方針和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督促檢查現場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8.具體負責掘進方面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使用新材料。

  9.負責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部分資料編制、收集和整理。

  10.掌握井下生產狀況,并參與礦月度生產作業(yè)計劃編制及月度掘進支護材料的考核。

  11.負責所管業(yè)務系統(tǒng)各類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技安措施、生產計劃等資料的歸檔管理。

  12.參加礦井頂板、生產等方面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13.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14.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15.當發(fā)生頂板事故及發(fā)現重大隱患時,要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搶救和現場調查處理。參加礦井掘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2.15 通風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通風科科長或副科長的領導下,對分管“一通三防”技術工作負責。

  2.參與作業(yè)規(guī)程、“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

  3.負責對現場“一通三防”、火工管理等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監(jiān)督整改。負責對現場“一通三防”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

  4.負責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報表、報告,繪制各類相關圖紙。

  5.按時參加“一通三防”例會,組織參與“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攻關,解決“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問題。

  6.負責組織制定“一通三防”技術措施,災害預防和應急計劃,并組織實施。

  7.按時參加“一通三防”安全會議及事故追查分析會,參加“一通三防”安全大檢查。

  8.負責其它分管業(yè)務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

  2.2.16 機電運輸科運輸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分管科長的帶領下,負責抓好機電運輸科運輸專業(yè)技術業(yè)務、日常管理具體工作。

  2.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負責礦井運輸的技術管理工作。

  4.參加礦井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運輸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設備完好檢查、考核、評定。

  5、掌握設備狀況,編制每月運輸工作計劃和檢修計劃。

  6.設計或參與設計運輸方面需要的設施、設備和技術改造工作。按規(guī)定繪制運輸系統(tǒng)圖。

  7.編制和審核運輸設備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8.組織、參與運輸設備的驗收和技術性能測試、測定工作。

  9.負責提升系統(tǒng)“一坡三擋”管理、檢查、考核工作。

  10.經常深入基層、掌握生產現狀,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1.積極配合科長搞好其它工作。

  12.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2.17 機電運輸科機電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分管科長的帶領下,負責抓好機電運輸科機電技術業(yè)務、日常管理具體工作。

  2.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負責地面供電系統(tǒng)和井下供電系統(tǒng)的管理以及機電安全技術工作。

  4.負責井下電氣設備“三大保護”的計算、整定、試驗、測試、檢查工作。

  5.負責繪制井上下供電系統(tǒng)圖,并根據實際供電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6.編制和審核電氣設備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7.參與機電安裝工程的技術指導、驗收、質量監(jiān)督工作。

  8.經常深入基層、掌握生產現狀,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9.負責井下電氣設備的負荷增減審核等工作。

  10.參加機電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檢查、考核工作。

  11.積極配合機電運輸科科長搞好其它工作。

  12.按時完成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2.18 地質測量科地質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分管科長的帶領下,負責礦井地質工作。

  2.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guī)程、指令、規(guī)定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及會議精神,不斷提高業(yè)務能力。

  3.負責礦井地質與水文地質的現場調查觀測、寫實及編錄工作。

  4.負責主管采區(qū)及分配的技術工作的資料整理、分析、臺帳卡片的填寫等工作。

  5.編制掘進、回采地質說明書,地質、水文地質預報書及采煤工作面采后總結,同時繪制相關地質基礎圖件。

  6.在井田范圍內進行水文地質調查,對可能影響采掘的水體,編制探放水說明書。

  7.掌握礦井瓦斯、煤塵、煤層結構、頂(底)板巖性及變化規(guī)律情況。

  8.負責基礎圖件的編制與修改。

  2.2.19 地質測量科測量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分管科長的帶領下,負責礦井測量工作。

  2.認真貫徹、嚴格執(zhí)行煤礦測量及有關技術規(guī)程,并在工作中具體落實,每項測量工序都要嚴格把關,確保工作質量符合規(guī)范和工程要求。

  3.井下主要基本控制導線的選點、埋設、觀測、計算、繪圖、一般儀器檢校等都應親自參加,處理日常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4.對測量專業(yè)中解決不了的重大技術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工程師請示匯報。

  5.對新開巷道和工程測量,首先應對設計圖紙進行測量元素的校核,確認尺寸、方位、座標等無誤方可向測量小組、隊測量人員布置標定工作,并交待清楚注意要點、安全措施等。

  6.負責提供圖紙(主要是施工圖、交換圖及工程圖等)資料(包括工作聯系單),坐標成果要嚴格復核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向有關單位提供使用。

  7.加強對測量儀器等工具的管理、維修工作,并經常檢查使用、保養(yǎng)情況。達到各項測量工作按精度要求,規(guī)范使用相應等級的測量儀器。

  8.積極學習推廣使用先進技術,交流工作經驗,并協助地測組長搞好測量工作的業(yè)務學習。

  2.2.20 防突辦公室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主任的領導下,做好業(yè)務范圍內的技術業(yè)務工作。

  2.認真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以及公司、礦有關防突工作的決定。

  3.負責編制采掘工作面防突方案和防突措施,防突鉆孔施工設計,指導防突隊員及施工作業(yè)人員按設計檢驗、施工。

  4.負責了解井下防突工作面的變化情況,檢查各防突工作面防突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掌握瓦斯地質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5.負責防突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時反饋信息、填寫臺帳、記錄。

  6.掌握和現有的防突技術手段、分析、總結防突措施的作用和效果,提出完善防突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7.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

  8.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2.2.21 采煤隊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隊采煤技術工作。

  2.指導采煤隊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好系統(tǒng)內日常安全質量自查自檢工作,并作好記錄。

  3.平衡、協調采煤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指揮生產。

  4.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并負責組織整改查出的隱患。

  5.參加礦井頂板、生產等方面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6.負責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強行放頂、回撤安裝、處理冒頂等重點工程的現場蹲點督導。

  7.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8.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2.2.22 掘進隊技術員安全責任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隊掘進技術工作。

  2.指導掘進隊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好系統(tǒng)內日常安全質量自查自檢工作,并作好記錄。

  3.平衡、協調掘進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指揮生產。

  4.每周六下達次周各施工隊的掘進進尺計劃,并督促計劃的兌現、考核、獎罰。

  5.負責掘進計劃完成考核、分析和總結。

  6.參加礦井頂板、生產等方面事故的調查、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貫徹落實。

  7.經常深入井下,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排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隱患及督促整改、驗收工作,制止“三違”。

  8.參加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和培訓。

  2.2.23 采、掘班(組)長安全責任

  1.負責當班現場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管理等工作,對本班(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做好全班(組)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勞動組織管理。

  3.協助隊長組織當班班前會。

  4.協助值班隊長平衡當班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所需的人、財、物等。

  5.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作業(yè)。

  6.堅持“三人聯鎖放炮制”,負責放炮前布崗、撤人、停電和放炮后撤崗、送電工作,負責放炮前后的請示匯報工作。

  7.當發(fā)生災害事故時,負責組織現場自救互救。

  8.負責本班(組)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2.2.24 地質測量測工安全責任

  1.在測量組長領導下,積極完成任務,嚴格執(zhí)行測量質量標準與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協助組長完成施測、計算、填圖等任務,測前負責準備儀器和工具。工作中做到安全攜帶儀器,收工后認真清點、擦拭儀器、工具。

  2.負責記錄工作,應將測帳內規(guī)定項目填全,不可漏填,記錄人員要與施測人復讀,如有誤,不得擦改,用筆將錯誤數字劃掉,重新在一邊或一格里寫上正確的數字,并在現場繪出工作草圖和必要的記錄,儀器搬站前,記錄人員對觀測數據檢查無誤后,通知施測人遷站,升井后要負責對井下記錄數據重新復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小組長匯報,以便安排及時查找核實。

  3.負責前視選點工作,應確保點間通視良好,便于安置儀器,周圍支護牢固安全,盡量避開頂板滴水,適當加大邊長,準確量點上、下、左、右?guī)停皶r報給記錄員,并協同丈量導線邊長,升井后協調組長做好計算和填繪圖等工作。

  4.負責打后視點人員,在丈量邊長時,應照看、保證尺不打卷、不被人踩、不和其它物體觸接等,量取后點上、下報給記錄員,其它與前視相同。

  5.負責計算時,應執(zhí)行對算制度必須在嚴格檢查外業(yè)觀測數據無誤后方可進行抄錄,起算數據(須經嚴格核實)計算完畢后,二人將成果校對無誤后簽字,方可使用。

  6.負責每月工程驗收填寫報表及填圖工作。

  7.按時參加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3 特種作業(yè)人員崗位安全責任

  2.3.1 安全檢查員安全責任

  1.對當班作業(yè)區(qū)域安全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當班安全生產中的隱患排查和處理工作,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3.檢查當班人員的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制止和糾正“三違”行為。

  4.持證上崗,在規(guī)定地點交接班并做好記錄,嚴禁脫崗。

  5.堅持現場跟班檢查,及時督促處理現場安全隱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6.堅持“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督促班組嚴格執(zhí)行放炮作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

  7.作業(yè)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上報。

  8.熟悉所管區(qū)域發(fā)生各種災害的避災路線,一旦發(fā)生災變,協助組織撤離災區(qū)人員。

  2.3.2 瓦斯檢查員安全責任

  1.對當班責任區(qū)域瓦斯檢查工作負直接責任。

  2.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制度、標準。

  3.嚴格執(zhí)行瓦斯檢查制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

  4.熟悉責任區(qū)域通風系統(tǒng)、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情況,負責檢查各種通風設施、防突裝備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

  5.發(fā)現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或異常,有權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停電布崗,并立即報告。

  6.監(jiān)督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7.監(jiān)督檢查勞動保護情況。

  8.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一通三防”的臨時性和緊急性工作。

  9.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10.嚴格各種有毒有害氣體管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防突管理制度。

  11.熟悉所管區(qū)域發(fā)生各種災害的避災路線,一旦發(fā)生災變,協助跟班隊干撤離人員。

  12.持證上崗,在規(guī)定地點交接班,嚴禁脫崗。

  2.3.3 井下電工安全責任

  1.經專業(yè)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對礦井責任區(qū)的機電設備、井下電氣負全面安全管理責任。

  2.熟悉掌握分管范圍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原理和維修標準,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內容。

  3.負責供電系統(tǒng)的日常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報告。

  4.遵守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5.負責分管范圍內的供電,以及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保證安全運行,使其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6.負責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7.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相關的質量標準和檢修、施工安全措施,無措施不施工。

  8.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9.認真填寫各種記錄、臺帳。

  2.3.4 井下爆破工安全責任

  1.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說明書進行裝藥放炮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放炮,對自己所在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做到自主保安和持證上崗。

  2.爆破作業(yè)時,腳線與母線的聯接、爆破網絡測試及放炮工作,必須由爆破工親自操作,嚴禁多人操作。

  3.嚴格遵守火工品管理制度 ,負責當班放炮所需的炸藥、雷管領用和退庫工作。認真填寫交接班日志和火工品消耗數量的原始記錄。

  4.保管好放炮器和放炮電源、開關鑰匙。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一炮三泥”及“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5.嚴格驗炮制度,爆破后,與班長、測氣員共同進人工作面進行驗炮,發(fā)現瞎炮及時處理,當班處理不完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6.嚴禁停風、停水、瓦斯超限及異常情況下進行爆破工作。

  7.負責爆破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攜帶,存放要符合規(guī)定要求,領退、使用、存放帳目清楚,帳物對口。

  8.在防突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防突管理規(guī)定。

  9.自覺遵章守紀,有義務制止和舉報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和拒絕違章指揮。

  10.認真填寫放炮原始記錄和放炮日志,嚴格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交接班。按時參加班前會和交接班會。

  2.3.5 瓦斯抽采工安全責任

  1.按規(guī)定參加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及瓦斯抽采相關規(guī)定。

  3.隨時觀察設備運行情況,供水及水壓情況,鉆孔進度及出水出渣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科隊領導及調度室匯報。

  4.嚴格按設計施工圖方位角、仰角、長度組織施工。

  5.加強鉆機的檢查維修,每班開班前全面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6.每班填寫好鉆進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3.6 防突工安全責任

  1.按規(guī)定參加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熟悉掌握防突知識,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guī)定》以及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

  3.認真學習防突知識,掌握突出預兆,學習防突方面的相關知識,確保防突工作順利開展。

  4.了解作業(yè)地點的瓦斯、煤塵、水、火、頂板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5.根據工作面進度進行預測預報,防治突出事故的發(fā)生。

  6.嚴格執(zhí)行“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

  7.嚴格預測數據申報、簽審,作好防突檔案的資料建檔工作。

  2.3.7 探防水工安全責任

  1.按規(guī)定參加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標準》、《探放水工程設計》、《防治水規(guī)定》及安全生產標準化中有關探放水安全的規(guī)定。

  3.熟練掌握各種探放水設備性能、結構、工作原理和技術要領,經常進行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各部件的完好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熟悉鉆孔的相關技術參數,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和地質技術員的指導要求施工,確保探放水鉆孔的施工質量。

  5.每班必須對探放水設備固定進行檢查,使設備固定牢靠,嚴禁設備帶病運行。熟練掌握探放水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6.按照規(guī)定做好鉆探進尺、涌水情況、有害氣體涌出情況探孔進度,方位、傾角等鉆孔觀察記錄,做好探放水標志點工作。

  7.探放水過程中發(fā)現探孔有異常時必須停止鉆探,向調度室匯報。如遇險情時立即通知受危險人員撤離。

  8.加強現場管理,同時安排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察,發(fā)現異常及時上報礦調度室,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9.熟練掌握透水預兆及應急處理方法;熟悉水災避災路線,掌握逃生避難常識。

  10.按時交接班,按規(guī)定向調度室如實匯報所探放水地點探孔的進度、是否有出水預兆等情況。

  2.3.8 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工安全責任

  1.經過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2.負責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調試、維護、調校等方面的工作。

  3.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帳,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4.監(jiān)測報表的打印、簽字、送審等工作。

  5.熟悉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置的工作原理,礦井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要求,以及礦井氣體指標和超限時的處理方法,瓦斯監(jiān)測儀的性能、參數及使用方法。

  6.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guī)范對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

  7.了解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以及有關瓦斯管理方面的知識。

  8.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各類會議、安全活動和業(yè)務培訓。

  9.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遲到和擅離崗位。

  10.保障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禁止關閉系統(tǒng)聲光報警等裝置。

  11.保持工作場所、儀器的清潔衛(wèi)生。

  12.愛護室內設備和設施,不得損壞、丟失。

  13.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

  2.3.9 提升機司機安全責任

  1.提升司機必須經安全操作技術的專門訓練,經主管技術部門考試合格并發(fā)給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集中精力認真操作。隨時注意觀察各儀表指數、信號及設備運轉情況。當發(fā)現異常時,要立即停車檢查并報告有關領導。

  3.作好設備巡回檢查工作,及時掌握各電氣、機械部件的溫度、聲響及潤滑情況。

  4.開車時,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絞車起動、停止要平穩(wěn),不得超速運行。

  5.機電檢修工在井筒檢查裝備時,司機操作臺應掛“不準動車”牌。

  6.停送高壓電時,要穿高靴,戴絕緣手套。

  7.絞車房要保持清潔、肅靜,上班時間不能看書報,不能擅離崗位。非本車間有關人員禁止進入車間。參觀人員要有領導陪同,并填寫登記簿。

  8.絞車運行如發(fā)生緊急停車、卡罐、過卷等事故時,要立即停車,并匯報有關領導,待采取措施后方能動車。

  9.每天早、中班司機要上井架檢查天輪運轉情況,發(fā)現異常要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10.車間的常用備品、工具和消防器材應保護完好。如有損壞,要及時補充或修復。

  11.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機要交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及存在問題,接班司機要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才能簽字交接。

  12.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3.10 采煤機司機安全責任

  1.采煤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開機。

  2.司機應堅守崗位,時刻注意工作面的進展速度及電纜、水管的拖移情況。

  3.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對當班機組運轉情況,必須向下班交代清楚,否則接班司機拒絕接班。

  4.經常檢查各部位緊固螺絲是否松動及缺件。運轉中發(fā)現有異常聲音或顫動時,堅決停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5.機組電動機冷卻水路暢通、電纜夾齊全、不出槽、電纜水管不受力。無水時不準割煤。

  6.無特殊情況,停機嚴禁使用“緊急停車”。

  7.采煤機搖臂升降必須靈活可靠,千斤頂無磨損,不自動降落、不滲油。否則不得開機。

  8.采煤機在割煤過程中,發(fā)現負荷大,機身不前進時。堅決停機檢查,等故障排除后,方能繼續(xù)割煤。

  9.采煤機正常運行中,司機要隨時觀察瓦斯探頭的數值變化情況,發(fā)現瓦斯達到臨界狀態(tài)時,要立即停車。

  10.采煤機滾筒上的截齒必須保持齊全鋒利,發(fā)現磨損和缺少,要及時更換補齊。前進中機組必須和前探梁、頂梁保持適當距離,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11.當班司機嚴禁讓他人操作機組。每班開機前,先試轉10分鐘,無問題時,才能正式開機。

  12.司機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不違章蠻干,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免發(fā)生不應發(fā)生的事故,確保采煤機割煤正常,做好本職工作。

  2.3.11 掘進機司機安全責任

  1.掘進機司機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掘進作業(yè)過程中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堅守崗位,持證上崗,不準擅自離崗、睡崗,不得將掘進機交給無關人員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3.熟悉掌握掘進機的構造、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開機前,必須提前3分鐘發(fā)出警報,只有在產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以及掘進機后方6m范圍內無人時,方可開動。

  5.切割電機要空載啟動,嚴禁帶負荷啟動。

  6.掘進機切割作業(yè)時,必須開啟內外噴霧有效降塵。

  7.切割頭割底時,禁止抬起鏟板。

  8.更換掘進機截齒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器控路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并斷開隔離關設專人監(jiān)護。

  9.掘進機停止工作或檢修及交班時必須將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

  10.掘進機應定期保養(yǎng)、檢修,易損部件要及時更換。

  11.對掘進機機身周圍附近的浮煤要及時清理,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搞好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

  12.嚴格遵守區(qū)隊有關規(guī)定,嚴禁“三違”現象發(fā)生。

  13.認真做好各項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2.4 其他作業(yè)崗位(工種)安全責任

  2.4.1 采掘類安全責任

  2.4.1.1打眼工安全責任

  1、熟悉煤礦“三大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本崗位上的安全工作負責,嚴禁違章操作。

  2、堅持安全第一方針,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班前會和技術培訓。

  3 、熟悉《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按其規(guī)定進行施工,工作面支護未搞好,未找凈煤幫傘檐或磧頭危巖不得進行打眼作業(yè),打眼過程中必須隨時進行敲幫問頂,嚴禁空頂作業(yè)。

  4、了解施工地點的煤巖性質,嚴格掌握炮眼深度、炮眼間距、角度。

  5、工作面多人作業(yè)時應互相關照,注意他人安全。搞好個體防護、濕式作業(yè)和綜合防塵工作。

  6、在防突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防突管理規(guī)定。

  7、自覺遵章守紀,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和拒絕違章指揮。

  2.4.1.2爆破警戒員安全責任

  1、放炮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

  2、必須指定責任心強的人為警戒員,不能由未經培訓的工人擔任,也準許由放炮員兼任。

  3、警戒員不準兼做其它工作,不準打盹睡覺、打鬧、閑嘮,更不準脫崗。

  4、一名警戒員不準同時警戒兩個通路。

  5、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接繩等標志。

  6、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支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必須超過本礦規(guī)定的掩護地點到放炮工作面的距離。

  7、未撤除警戒前,警戒人員禁止其他人進入警戒線內。

  8、放炮地點較遠或貫通時,班組長要多派一個人巡視警戒的設置情況,待警戒就位后此人返回通知班組長,才能下放炮命令,人未返回之前,不準放炮。

  9、放炮后,警戒人員要接到口頭通知后才能撤回,不準以事先約好的某種信號便私下撤回。

  10、一般貫通巷道相距20米,若其中一個頭放炮,必須同時撤除兩個掘進頭的人員,并在所有通往兩個掘進頭的路口安全地點設置警戒,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放炮作業(yè)。

  11、放炮后,警戒人員要接到口頭通知后才能撤回,不準用約好某種信號和私下撤回。

  2.4.1.3乳化液泵站司機安全責任

  1、泵站司機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崗位安全隱患整改負責。

  2、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及《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具體規(guī)定。

  3、開停泵必須和工作面對應人員聯系好,確認安全后方可啟動。

  4、經常注意觀察泵站運轉情況,注意曲軸箱油位和過濾器、壓力表的讀數,不準任意提高或降低泵站壓力,確保綜采泵站壓力不小于30MPa(普采泵站壓力不小于18MPa)。

  5、經常保持乳化液的清潔,做到無雜物、無懸浮,綜采乳化液配比濃度達到3%~5%(普采乳化液濃度達到2%~3%),并經常檢查過濾器是否堵塞,管路擺放整齊。

  6、發(fā)現漏油漏液必須及時處理,防止漏油漏液及檢修廢料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

  6、按要求進行檢查、檢修、并做好檢修記錄。

  2.4.1.4支柱工安全責任

  1、負責采煤工作面的單體支護工作。

  2、單體液壓支柱支護前必須進行敲幫問頂,檢查頂板、煤壁是否有冒頂片幫的危險,單體柱、鉸接梁支護是否牢固可靠,嚴禁空頂作業(yè)。

  3、單體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初撐力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4、鉸接梁卡在單體柱的牙槽內,鉸接梁嚴密接頂,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采用木料背實,所支單體柱要成一條直線。

  5、禁止使用漏液或失效的單體柱、鉸接梁和柱鞋。失效或漏夜支柱及時更換并運到指定地點堆放。

  6、支單體柱時,三用閥平行與煤壁,柱距、排距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升柱后要及時拴好防倒繩,頂板破碎或掉渣地點要采用加強支護措施。

  7、密集支柱和叢柱的規(guī)格、數量、排距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8、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班前會和技術培訓,確保業(yè)務、操作技能不斷提高。

  2.4.1.5支架工安全責任

  1、支架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者對本崗位安全隱患整改負責。

  2、嚴格執(zhí)行支架工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搞好交接班工作,保證支架、高壓膠管及聯接銷完整無缺、牢固、可靠,出現漏液、斷銷現象及時處理。

  4、操作支架應做到快、勻、夠、直、正、穩(wěn)、嚴、凈,保證工程質量,支架姿態(tài)良好。

  5、推溜前認真檢查溜槽各部位聯接情況,推溜時要注意不要損壞電纜及水管,溜子彎曲段大于15米,工作面保持“三直”,操作完畢后手柄必須回“零”位。

  6、保護好液壓支架高壓膠管,不準拉壞或擠壓,搞好工作面支架上的文明生產。

  7、認真觀察頂板和工作面壓力變化情況,及時匯報給班長并積極維護處理,嚴防發(fā)生冒頂事故。

  8、工作中與采煤機司機相互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4.1.6攉煤工安全責任

  1、攉煤工必須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與攉煤相關的各項規(guī)定,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2、攉煤工必須在完好支護的保護下攉煤,檢查清楚攉煤地點附近頂板,煤幫和支架情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只有處理好了方可工作。

  3、攉煤時如遇大矸石時,必須撿到采空區(qū),不得清到溜子里。

  4、攉煤中發(fā)現有冒頂預兆時,必須立即撤離危險區(qū),并向班長匯報。

  5、浮煤清理要符合質量標準要求。

  6、采煤機割煤時,嚴禁進入機道攉煤,嚴禁站在運輸機內攉煤。

  7、從采空區(qū)向外清理浮煤時,必須使用長把工具,嚴禁身體進入采空區(qū)。

  8、發(fā)現拒爆的雷管、炸藥,必須立即通知班長和爆破工協助處理。嚴禁手拉、鎬刨、鐵鍬挖的方法往外掏藥。

  9、超過規(guī)定的傘檐要及時進行處理。

  2.4.1.7端頭支護工安全責任

  1、熟悉本工種的操作技術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

  2、端頭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面頂底板特征、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頂板控制方式、端頭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征和使用方法。

  3、推移機頭,機尾之后,要及時補齊超前支護。

  4、支護時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發(fā)現松動頂板巖石必須經處理后才能正常支護;所有架設的棚梁支柱,必須符合要求。

  5、超前出口的支護方式和支護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浮煤、雜物清理干凈,確保上下安全出口暢通。

  6、推移機頭、機尾時,必須把浮煤、浮矸清理干凈。

  7、保證機頭、機尾順利移夠步距,并要與工作面保持一條直線。

  2.4.1.8三機維護工安全責任

  1、三機維護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崗位安全隱患整改負責。

  2、嚴格執(zhí)行各種關于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采煤機、液壓支架檢修維護的有關規(guī)定。

  3、負責三機設備的定期維修和日常檢修,及時處理設備故障,確保三機設備的正常運轉。

  4、負責做好三機設備的檢修記錄,各種配件的計劃、廢舊配件的回收工作。

  5、做好本隊設備的拆除、安裝,管線的吊掛、拆除,除銹刷漆等工作。

  6、負責本崗位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和管理范圍內的文明生產。發(fā)現漏油漏液必須及時處理,防止漏油漏液及檢修廢料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

  7、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問題向接班人員交接清楚。

  2.4.1.9維修電工安全責任

  1、熟練掌握電氣設備的“結構、性能、基本原理”,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yǎng)、會處理一般性故障”。

  2、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設備保養(yǎng)制度和現場交接班制度。

  3、必須持證上崗,不準私自離開崗位,保證做到安全供電。

  4、每班都要對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巡回檢查。

  5、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人員必須有專人負責聯系,并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志牌,上好閉鎖螺栓并設專人看管,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能有權取下牌子送電。

  6、按規(guī)定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及各種儀表、斷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7、保持電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

  8、每班對電氣設備表面清潔一次,隨時清理設備周圍的矸石和雜物。

  9、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日志和各種記錄。及時、準確、認真填寫各種電氣設備的檢修與運行記錄。

  2.4.1.10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責任

  1、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通曉操作規(guī)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yǎng)刮板輸送機。

  2、認真參加礦、隊組織的刮板運輸機司機安全技術培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3、經常檢查當班所操作刮板運輸附近的幫、頂和支架等安全情況,發(fā)現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班組長,妥善處理后,方準作業(yè)。

  4、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運行刮板輸送機。

  5、不允許用刮板輸送機運送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以外的設施和物料,禁止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

  6、開動刮板機前必須檢查機頭機尾壓柱是否完好,觀察刮板機身中間是否有人員站立或物料,機械運轉部位是否有人員,在確認無問題時,發(fā)出開車信號,點動二次后,方可正式啟動。

  7、熟悉本作業(yè)場所的避災路線。

  2.4.1.11移溜工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三大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熟知刮板輸送機性能、液壓泵、移溜器結構性能及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2、移溜順序為自下而上,分段跟機推移刮板運輸機。

  3、推溜工作要在班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推溜時,要同時啟動三臺千斤頂,要保證溜子推順,推直,不能出現“死彎”。

  4、用切頂支柱移溜千斤頂拉架時,要密切注意頂板和支柱的狀態(tài),若有異常,必須停止拉架進行處理。

  5、移機頭機尾時,必須停止刮板運輸機運轉。移后在機頭機尾要及時打上牢固的壓柱。

  2.4.1.12帶式輸送機司機安全責任

  1、帶式輸送機司機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本崗位安全隱患整改負責。

  2、帶式輸送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熟悉帶式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按完好標準保養(yǎng)帶式輸送機。

  3、司機必須確認信號,按規(guī)定信號開、停帶式輸送機。起動前必須先發(fā)出信號,然后點動二次,再正式運行。

  4、在運行過程中,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部件溫度、聲音。及時清理浮煤 、矸石及雜物,保持正常灑水噴霧。帶式輸送機的機電部件運行部位及膠帶有異常情況必須停機,妥善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5、加強安全防護設備維護和管理,皮帶運行過程中嚴禁清掃浮貨。

  6、作好交接班工作,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2.4.1.13掘進支護工安全責任

  1、熟悉“三大規(guī)程”,達到本工種應知應會要求。嚴禁違章操作。

  2、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的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進行支護,控頂面積不得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3、工作面的臨時支護和永久支護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及時架設。

  4、負責掘進工作面及所施工巷道的支護質量,臨時支護距離不得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空頂作業(yè)。

  5、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敲幫問頂,及時摘除危巖懸矸,應由兩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這項工作,一人敲幫問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敲幫問頂人員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員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后面,并保證退路暢通。

  6、敲幫問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里,先頂部后兩幫依次進行,敲幫問頂范圍內嚴禁其它人員進入。

  7、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支護材料。

  2.4.1.14耙斗裝巖機司機安全責任

  1、耙斗裝巖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自覺遵章守紀,做好自主保安工作,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

  3、操作耙斗裝巖機前必須首先檢查耙斗機各部件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符合規(guī)定,滑輪樁是否牢固可靠等,有隱患必須先處理后再作業(yè)。

  4、耙矸機兩側必須裝設防護欄,防止耙斗甩出傷人。

  5、耙矸機運行中,嚴禁其他人員在的耙斗運行中行走,如有人通過,必須停機。

  6、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機頭清、底清、幫清、不留浮矸。

  7、不得將機器交與不會使用的人員作業(yè)。

  8、工作完畢必須切斷開關電源,并把手把打至零位。

  9、在防突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防突管理規(guī)定。

  2.4.1.15挖掘式裝載機司機安全責任

  1、挖掘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對設備安全負責,確保生產安全進行。

  4、加強責任心,做到“三知”(知設備結構、知設備性能、知安全設施的作用原理)。

  5、服從值班隊長、班長的領導和統(tǒng)一指揮,指揮人員不到位時嚴禁開始作業(yè)。

  6、負責挖掘機的保養(yǎng),精心養(yǎng)護設備,保證不漏油,做到設備清潔。按要求正確使用設備。

  7、工作時要集中精力,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避免抓斗傷人或與吊桶碰撞。抓巖時必須觀察周圍情況。

  8、應積極協助機電維修人員在井下排除挖掘機故障。

  9、如在施工中出現與安全有關的情況時,必須與當班班隊長報告及時處理。

  10、挖掘裝載機停機后應保證運貨槽無矸石存留,挖掘斗落地并切斷電源閉鎖,司機方可離開。

  2.4.1.16錨桿支護工安全責任

  1、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巷道斷面、支護形式、支護參數和質量標準要求。

  2、應熟悉作業(yè)地點環(huán)境,熟練使用支護工具,并做到使用前后的檢查和保養(yǎng)。

  3、對所施工的錨桿支護質量負責。

  4、有權拒絕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過期失效的支護材料。

  5、施工前、支護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摘除危巖懸矸,嚴禁空頂作業(yè)。

  2.4.1.17錨噴支護工安全責任

  1、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巷道斷面、支護形式、支護參數和質量標準。

  2、應熟悉作業(yè)地點環(huán)境,熟練使用支護工具,并做到使用前后的檢查和保養(yǎng)。

  3、積極做好錨噴支護前后的準備工作。

  4、熟悉錨噴支護工正規(guī)操作程序,并在現場嚴格執(zhí)行。

  5、安裝錨桿時,錨網緊貼煤巖壁,鋼帶應緊貼錨網,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不得松動。

  6、錨桿必須按規(guī)定作拉力試驗。煤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jiān)測,并記錄牌板顯示。

  7、對所施工的錨桿支護及噴漿質量負責。

  8、有權拒絕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過期失效的支護材料。

  9、嚴禁噴頭對準人員;處理堵塞管路時應采用敲擊法疏通料管。

  10、噴漿司機要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掌握設備的構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處理及維修保養(yǎng)方面的常識,熟練掌握噴漿技術。

  2.4.1.18錨索支護工安全責任

  1、熟悉錨索支護原理,錨索結構和主要技術參數;熟悉作業(yè)地點環(huán)境,熟練使用支護工具,熟悉錨桿機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做好使用前后的檢查和保養(yǎng)。

  2、支護前,檢查并處理工作地點的不安全隱患和施工所需風、水、電,備齊機具及有關材料。

  3、打錨桿(索)孔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浮矸危巖找盡,嚴禁空頂作業(yè)。

  4、打錨桿(索)孔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并確保臨時支護牢固可靠。

  5、錨桿(索)規(guī)格、型號、錨固劑數量、預緊力、抗拔力等技術參數都必須符合技術要求。

  2.4.1.19架棚支護工安全責任

  1、熟悉支架型號、結構及其支架配件。

  2、熟悉架棚支護設計或作業(yè)規(guī)程的支護參數要求以及架棚質量標準。

  3、熟悉架棚正規(guī)操作程序并在現場嚴格執(zhí)行。

  4、有權拒絕使用質量不合格的支架。

  5、嚴禁空頂作業(yè),棚式支架的滯后距離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6、放炮崩到、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復或更換。修復支架前應先摘掉危巖懸矸,扶棚或更換支架應從外向里逐架進行。

  7、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摘除掉危巖懸矸,確保施工安全。

  2.4.1.20砌碹工安全責任

  1、按要求準備齊全砌碹施工工具以及有關支護材料。

  2、檢查支護材料是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檢查水泥、黃砂、碎石是否符合規(guī)定。檢查模板、碹胎的規(guī)格、質量是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使用。若砌鋼筋混凝土碹時還應檢查鋼筋排列數量、直徑、規(guī)格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檢查施工所需的風、水、電情況。

  4、掩護好風筒、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機電設備要安設到安全地點。

  5、施工前應先檢查施工段支架和頂幫的安全情況,發(fā)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

  6、及時將中腰線延放至施工位置,根據中腰線檢查巷道毛斷面尺寸,凡達不到要求的部分都必須進行刷幫挑頂。獨頭巷道進行刷幫挑頂時,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

  7、嚴格按照規(guī)定要求進行施工砌碹。

  8、砌碹工作結束后必須將施工中所剩余的材料、工具存放在指定地點,并分類分層堆碼整齊。

  9、進行質量驗收,對不合格的地方必須進行處理。

  10、清理好現場,搞好施工區(qū)域內的文明生產。

  2.4.1.21人力運料工安全責任

  1、必須對運料線路進行檢查。

  2、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進行工作。

  3、熟悉人力運料工的正規(guī)操作并在現場嚴格執(zhí)行。

  4、運送特殊物料時,必須使用專用車輛并有相應的特殊措施。

  5、嚴禁超載、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穩(wěn)運送,并時常對車輛、材料捆綁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4.1.22推車工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三大規(guī)程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2、作業(yè)前做好現場安全檢查及礦車試運轉,嚴禁使用不完好的車輛。

  3、推車前認真檢查作業(yè)范圍內軌道、道岔、坡度、巷道寬度、高度及巷道支護情況。

  4、推車時兩腳站在道外,不準在車輛前方及兩側推車,并注意防止巷道兩幫或風門等物體擠傷人。

  5、推車時要戴好礦燈,抬頭注視前方,不準低頭推車。

  6、嚴禁蹬車、放飛車。一次只準推一個車,不準推串車。

  7、開始推車、停車、接近道岔與巷道口、前方有人及障礙物、接近彎道與巷道狹窄處、接近風門等時,要大聲喊“車來了”,并控制車速。

  8、車推到位后,應用木楔子楔穩(wěn),阻車器、擋車欄必須處于經常關閉狀態(tài)。

  2.4.1.23機車司機安全責任

  1、嚴格按照保安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定開車,杜絕責任事故,達到安全開車。

  2、嚴格執(zhí)行三不開車制度。(1)、燈、鈴、閘、撒沙裝置不全、不好用不開車;(2)、行車保護裝置不全,不好用不開車;(3)、不經培訓合格,沒有合格證不開車。

  3、熟悉電機車的構造和性能、原理,精心保養(yǎng),熟悉行車區(qū)間的線路,距離、間隙、彎道,交叉口信號等基本情況,不得超速運行,車輛運行中不準隨意上、下或把身體任何部位探出車外,不準超速行車。

  4、嚴格執(zhí)行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制度,機車行駛必須開燈鳴鈴,隨時檢查排除運行中的故障,禁止機車拉人。

  5、不得隨意離開機車,確因工作需要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剎緊車閘,取下控制手把,但不得關閉車燈。

  6、除專人外,不允許他人隨意開車,開車必須持有操作證。

  7、上班必須帶上工具檢查維護,排除機車故障,做到工具齊全、記錄清楚。

  8、保證機車清潔衛(wèi)生,堅持現場交接班制度,認真、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清機車當班運行情況。

  2.4.1.24小絞車司機安全責任

  1、小絞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熟知小絞車的性能、結構、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和完好標準。

  3、堅守崗位,并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開好小絞車,確保安全提升。

  4、熟悉設備一般性的維修、故障處理,平時注意小絞車的保養(yǎng),經常保持小絞車完好。

  5、搞好崗位整潔衛(wèi)生,對提升區(qū)段內的文明生產負責。

  6、嚴格執(zhí)行(1)、小絞車不完好;(2)、安裝不符合規(guī)定,固定不牢固;(3)信號不靈、不清;(4)絞車房頂板不好,支護不完整;(5)鋼絲繩磨損、銹蝕、斷絲超限;(6)小絞車沒有保護板;(7)不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8)絞車排繩不好等八不開車制度。

  7、熟悉該提升區(qū)段巷道的坡度、長度、絞車提升車量的規(guī)格、數量。

  8、小絞車司機必須在車房內交接班,要把當班小絞車提升情況及問題交接清楚;接班后并作一次全面檢查,無問題方可開車。

  2.4.1.25巷道維修工安全責任

  1、巷道維修工必須要有3年以上相關專業(yè)的現場經驗,依法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負責全井下所有巷道的管理、檢查、維修。

  2、熟悉所用工具(如風鎬、風鉆、電鉆)的構造、原理。

  3、掌握礦井防火的一般知識;火藥、雷管的性能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各種巷道的維修、修復工作,架設、更換各種支架的方法。

  4、嚴格執(zhí)行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要求,了解各種巷道維修的質量要求,了解有關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5、修護前必須要備齊臨時和永久支護材料,作好安全保險設施和警戒崗哨,臨時支護未有效支護到位不準施工。

  6、施工過程中隨時加強敲幫找頂和支設臨時支護,并嚴格按措施要求施工。

  7、施工完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符合安全文明生產要求。

  8、認真參加相關業(yè)務的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各種巷道維修技能,不斷提高知識和業(yè)務水平。

  2.4.1.26小絞車信號把鉤工安全責任

  1、必須由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并持證上崗。

  2、熟知本系統(tǒng)業(yè)務知識,并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準確收發(fā)信號,確保安全提升。

  3、必須掌握所在工作地點的提升運輸線路及巷道技術參數,熟悉所使用車輛、擋車設施及信號設施的結構、使用性能及每鉤所掛車輛數。

  3、每班必須對作業(yè)范圍內安全情況做好仔細檢查,認真檢查聲光信號是否靈敏可靠,軌道、岔子、鋼繩、鉤頭是否完好安全,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絞車道必須使用好“一坡三擋”設施,并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5、嚴格做到六不發(fā)信號制度:(1)提升物料時,物料超寬、超高、超重、捆綁不牢不發(fā)信號;(2)提升大型設備等特殊物料的車輛無安全提升措施不發(fā)信號;(3)安全設施不健全、信號不暢通時不發(fā)信號;(4)、連接裝置不合格、鋼絲繩磨損銹蝕斷絲超限不發(fā)信號;(5)不掛保險繩、車尾不發(fā)信號;(6)不經定期培訓或復訓、考試不合格、無合格證不發(fā)信號。

  7、處理礦車掉道時,必須先與轎車司機聯系好、配合好,司機開車穩(wěn)妥。

  8、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2.4.1.27隊群安員安全責任

  1、在當班隊干和班(組)長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工作區(qū)域內的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對本班的安全生產負責,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對作業(yè)區(qū)域內的生產設備、安全設施及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時檢查。發(fā)現問題、隱患及時向班組長匯報,并協助進行處理。解決不了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4、遵章作業(yè),堅持原則,抵制“三違”行為,并做到本人無“三違”。

  5、對發(fā)生事故,積極參加組織搶救,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6、盡職盡責,認真填寫記錄,接受安全培訓,按時參加群安網員例會。

  2.4.1.28反井鉆機司機安全責任

  1、在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指定地點反井施工作業(yè)。

  2、認真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掌握《作業(yè)規(guī)程》主要內容,熟知煤倉的施工參數,及有關技術質量要求,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3、熟練掌握反井鉆機的操作要領,了解反井鉆機的工作原理。

  4、作業(yè)前,做好隱患排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隱患未處理嚴禁作業(yè)。

  5、認真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做好臨時支護。

  6、做好防塵工作,嚴禁干打眼。

  2.4.1.29質檢員安全責任

  1、負責當班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檢查驗收,對不合格工程督促施工班組進行整修。

  2、正確使用和維護檢查驗收,掘進頭工程質量進度的量具和儀表,帶齊驗收所用工具,持證上崗。

  3、能熟練掌握煤巷掘進工作面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考核辦法,對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進行檢驗和評定。

  4、熟練填寫檢驗原始記錄,能利用簡單的工具在短距離內延長標準中線和腰線。

  5、按時參加礦組織的業(yè)務技能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技能水平。

  6、熟悉本作業(yè)場所的避災路線。

  2.4.2 機電運輸類安全責任

  2.4.2.1井下電鉗工安全責任

  1、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礦和隊下達的各項任務。

  2、領用設備、材料、電纜時,必須進行檢驗,嚴格遵照“完好標準”檢驗合格后,填好記錄,方可下井完成安裝。

  3、檢查要求:

  (1)領用電纜下井敷設前,必須用搖表檢查相間絕緣,相對地線間絕緣和每根芯線通斷情況,檢查合格后并填寫記錄方可下井敷設。

  (2)領用設備時,必須檢查內、外的完好情況,電壓等級是否符合要求,螺栓、墊圈等是否完好,銘牌、安全標志是否完整。

  (3)有電機的設備,必須先進行試車,確認完好后方可入井。

  4、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5、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6、必須經常對責任片區(qū)進行檢查,維護所屬片區(qū)的電纜懸掛、硐室、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

  7、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8、認真學習煤礦電器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合理使用各類專用電器設備。

  9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停電檢修要堅持驗電并張掛工作警示牌。

  10、井下電工當班遇到的問題,不準往下一班推,特大疑難的問題,必須配合下一班繼續(xù)處理。

  11、認真填寫好各種記錄,搞好機電硐室的清潔衛(wèi)生。

  2.4.2.2井下機修工安全責任

  1、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達到本工種應知應會要求,嚴禁違章作業(yè)。

  2、負責維護所管范圍內的風鉆、風鎬、耙矸機、水泵、絞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及時排除故障,保證正常安全生產。

  3、加強維護檢修,確保所管設備隨時處于完好運行狀態(tài)。

  4、掌握設備搬遷、變化及運行情況,熟悉設備技術性能,加強定期檢修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失爆。

  5、作好本工作所需材料、配件準備和自制件加工工作。

  6、在防突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防突管理規(guī)定。

  7、自覺遵章守紀,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和拒絕違章指揮。

  8、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班前會和技術培訓。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3水泵司機安全責任

  1、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了解排水系統(tǒng),掌握排水設備和啟動控制電氣設備,并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3、應了解礦井的涌水量,水倉的容積和水泵的排水量,做到適時排水。

  4、加強對排水設備運行、如電動機、水泵運轉是否正常,出水口出水量是否正常的檢查工作,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個人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5、負責對水泵運行的日常維護工作,如軸承潤滑、更換盤根線、定期清刷吸水籠頭罩、清出雜物、確保水泵正常運轉,正常排出水量。

  6、加強同檢修工和電工的工作聯系,并協助其日常檢查、維護和檢修工作,保證排水設備安全運行。

  7、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常識,做好個人防護和安全操作,加強對供電線路和設備漏電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立即斷電、報電工處理。

  8、嚴格遵守勞紀律、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做到不空班,不漏崗。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4帶式輸送機(主要運輸巷道內)司機安全責任

  1、堅守自己本職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將設備交給無關人員操作。

  2、持證上崗,佩帶工具齊全,正確及時處理運轉中出現的不正常情況。

  3、對當班所負責的機身、機頭積煤、浮煤、煤塵、雜物及時清理。

  4、熟知設備性能和構造,會操作、保養(yǎng)、排除一般故障。

  5、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

  6、及時清理機頭前后責任范圍內的衛(wèi)生,保持文明生產。

  7、對本部機頭設備、配件嚴格看管,不得丟失。

  8、嚴格交接班制度。對安全和設備存在的問題必須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10、明確自己的職責,強調不安全、不生產。

  2.4.2.5刮板運輸機司機安全責任

  1.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持證上崗作業(yè)。

  2、熟練掌握操作規(guī)程,熟悉機械設備工作原理及使用保養(yǎng),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按章作業(yè),搞好互保聯保和相互保安,嚴禁違章冒險作業(yè)。

  4、開機前檢查機頭、機尾各部螺絲是否緊固和齊全,信號及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噴霧灑水裝置是否正常。如有問題存在,應先處理好再開機。

  5、試運轉一周,檢查刮板及螺絲有無缺少、松動及嚴重變形,刮板鏈張緊是否合適,發(fā)現斷鏈、搭鏈時,應及時處理,找清原因。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聽清信號,出現特殊情況及時停機。

  7、不得用運輸機運送物料,嚴禁雜物進入煤流系統(tǒng),發(fā)現雜物及大塊矸石要及時停機揀出。

  8、停機時關閉各轉載點噴霧,并切斷電源,開關閉鎖,清理好轉載點的衛(wèi)生。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10、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要認真、如實填寫設備運轉記錄。

  2.4.2.6機車充電工安全責任

  1、熟悉交直流電的基本理論和充電知識,熟悉掌握操作技術。

  2、負責新的蓄電池拆裝、充電,維修保養(yǎng)和配制電解溶液等工作,保證完成充電任務。

  3、按技術規(guī)定和工藝要求制作,維修電瓶,換配極板;工作時要精心操作,一絲不茍,保質保量,如期完成任務。

  4、掌握充電設備能力,在充電作業(yè)時,確定聯結電瓶數量和充電聯結方法,保證穩(wěn)流,恒壓充電,并掌握好充電時間。

  5、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嚴格交接班制度,負責填寫每臺電瓶的技術條件記錄;回收廢舊極板,聯結電極,電瓶殼等物資,保護環(huán)境,做好再生利用工作。

  6、負責充電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保養(yǎng),使充電特性經常符合技術要求。愛護勞保用品,不得丟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協作。

  7、遵守充電作業(yè)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妥善保管危險物品,預防事故發(fā)生。

  8、努力鉆研技術業(yè)務,不斷提高業(yè)務技能。

  9、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

  10、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7礦燈工安全責任

  1、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礦燈發(fā)放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礦燈發(fā)放管理制度做到不錯發(fā),并有發(fā)放記錄。

  3、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了解充電架的基本工作原理。加強檢修制度并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檢修。

  4、保持礦燈房和燈架衛(wèi)生良好,每天應擦拭一次,礦燈應統(tǒng)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集中管理。

  5、經常檢查燈架的充電情況及礦燈的完好率。如有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放。

  6、杜絕非工作人員進入礦燈房。

  7、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詳細向接班人員交待本班情況,做到接班不到不許走人。

  8、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8電焊工安全責任

  1、熟悉電焊、氣焊的有關技術知識,認真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搞好焊接工作。

  2、在井下、高空或特殊環(huán)境中作業(yè)時,應執(zhí)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yè)。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設備是否齊全,有異狀時不得使用。

  3、焊接時要保證焊接質量。焊縫應平整,焊接應牢固,無虛焊和砂眼。在焊口上重復焊接前,應把焊件上的焊皮清除干凈,然后再焊接。

  4、電焊、氣焊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關好氧氣瓶和乙炔瓶,然后詳細檢查現場一遍,確認安全后方準離開工作地點。

  5、使用的設備應認真進行保管,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

  6、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7、具體要求:

  (1)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工作。

  (2)工作前要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所有設備和工具的性能。

  (3)焊接原件要保質保量。

  (4)保證自己和同場地人員的安全、注意引燃它物。

  (5)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產。

  (6)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2.4.2.9信號工安全責任

  1、信號工由責任心強,精力充沛、具有一定井口工作實踐經驗、經過正規(guī)培訓、熟悉本提升設備、信號設施等情況,經考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2、集中精力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種類標志等有關規(guī)定準確無誤地發(fā)送信號。嚴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標準信號。

  3、提升容器在運行中,一律不準進行交接班,須待得升容器到位停穩(wěn),并打定點信號后才準交接。交接班雙方均應履行正規(guī)交接手續(xù)。交接班時,應現場交待清楚。

  4、信號工接班后,應首先與絞車司機及其它信號工聯系好,仔細檢查試驗有關信號設備、設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完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5、在上崗期間,應主動與把鉤工密切配合,當把鉤工向信號工發(fā)出發(fā)送信號指令后,信號工有責任監(jiān)視車輛情況,在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發(fā)送信號

  6、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工房(室),并應密切監(jiān)視提升容器、鉤頭及信號顯示系統(tǒng)的運行情況,如發(fā)現運行與發(fā)送信號不符等異常現象,應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查明原因處理好方可重新發(fā)送信號。對于事故隱患,應隨即上報有關領導查處。

  7、在井筒運送爆破材料時,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按相應的升降速度提升運輸。嚴禁在交接班及人員上下井時間內發(fā)送運送爆破材料的信號。

  8、發(fā)出開車信號后,一般不得隨意廢除本信號,特殊情況需要改變時,須先發(fā)送停車信號后再發(fā)送其它種類信號。

  9、上崗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確實需要離開時,應先打好定點閉鎖信號,并向有關領導請假。

  10、當班期間,應認真填寫必要的信號發(fā)送故障等記錄,以備檢查維修與事故追查處理。

  11、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0小絞車司機安全責任

  1、小絞車司機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開車前,必須詳細檢查絞車和鋼絲繩與零部件的完好情況,否則不得開車。

  3、操作時要精力集中,嚴禁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4、開車時要打清信號,嚴禁無信號或信號不清開車。

  5、開車時要與信號工取得聯系,沒有聯系或聯系不清楚時不得開車。

  6、負責絞車清潔和絞車附近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設備零部件完整,圓滿完成任務。

  7、每班開車前檢查絞車固定是否牢固,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報告,問題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8、非本崗位操作人員嚴禁進行操作。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1電機車司機安全責任

  1、機車司機要經安全操作技術的專門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后,并發(fā)給合格證方準擔任此項工作。

  2、司機要熟練掌握電機車的構造、原理、性能,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做到應知應會,行對號開車。

  3、接班時,要檢查燈、閘、鈴、換向和操作手把、電機連接裝置,

  4、撒砂裝置等部件要靈活,同時要正確填寫電機車運轉日志,雙方同意后方可準交接班。

  5、開車時要精力集中,當遇到行人、過道、岔、彎道、兩車相會時要打鈴、減速。當遇到障礙物要停車處理。

  6、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必須向值班人員匯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想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7、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柄扳到相應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鳴鈴示警,然后松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8、開車時不得把頭部、身體探出車外。當途中掉電,要把手把拉回零位,等送電再啟動機車。操作時不許突然加力,防止全壓啟動或燒壞膠木輪。

  9、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拖閘起動。

  10、行駛時,司機必須經常注意向前瞭望,按信號指令行車,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凡遇特殊地段以及機車錯車時,一定要減速鳴鈴示警。

  11、司機離開電車時要切斷電源,扳緊手閘取下手把,但不得關閉車燈。

  12、電機車嚴禁乘座人員,發(fā)現有人爬車時,司機要堅決制止。

  13、電機車同向單軌行駛時其間距不少于100m,以防追尾事故發(fā)生。

  14、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2跟車工安全責任

  1、熟悉運輸線路的道岔和各運輸線路,配合電機車司機搞好運輸車輛調配。

  2、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要求,按規(guī)定車輛掛車,不超車,頂車須先前哨開路。

  3、積極主動調運好車輛,提高礦車的周轉率。

  4、負責檢查不合格車輛,時刻注意車輛運轉情況,發(fā)現不合格破損車應立即調出,做好標記上井待修。

  5、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3釘道工安全責任

  1、 釘道工要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的專門培訓,經有關安全技術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工作。

  2、軌道工應熟悉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

  3、釘道工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工作,不得違章作業(yè)。

  4、裝卸軌道要集中精力,注意本人和他人安全。

  5、平巷抬運鋼軌要堅持喊號,防止撞人,用車輛運送鋼軌時要前后有專人監(jiān)護。

  6、斜巷運鋼軌,必須先和把鉤工聯系好,用專用車輛裝運,捆綁牢固,嚴禁鋼軌直接滑行運送。

  7、 斜巷施工,軌道要用繩扣栓牢,防止下滑傷人,換下的鋼軌要及時運走。

  8、 鋪設、維修軌道要符合質量標準,維修軌道不準單人作業(yè)

  9、 軌道線路必須定期檢查、維護,維修時兩旁不準打撐子,前后要設置警戒,同時注意來往車輛。維修后,要清理好施工地點,不準影響安全行車。

  10、 斜井的保護裝置要勤檢查,保證靈敏可靠。地滾齊全,確保斜井運輸安全。

  11、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4井下裝車工安全責任

  1、井下裝車工根據井下放煤地點不同,放煤采取的設施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裝車工必須熟悉放煤地點的環(huán)境、設施和工作方式,按要求進行放煤。

  2、井下裝車工每放完一車煤后,應及時關嚴閘門,將巷道浮煤打掃干凈。

  3、井下裝車工使用臨時放煤設施放煤或用固定設施放煤,或用調度絞車調車放煤,都必須做到裝車均勻,不灑煤,不漏煤。

  4、井下裝車工用調度絞車調車拉車放煤時,必須熟悉調車性能,鋼絲繩拉車聯結要可靠,不發(fā)生拉車掉道事故。

  5、井下裝車工在放煤時,突然發(fā)生溜煤眼(上山)堵塞,無法放煤時,嚴禁一人進入溜煤眼去處理堵塞。

  6、井下裝車工處理溜煤眼或煤倉堵塞時,應從上方進入處理,進入時要采取防墜安全措施。

  7、井下裝車工在放煤時不能將煤倉放空,避免煤倉上部突然有水沖擊或大量煤沖下,造成放煤閘門損壞傷人事故發(fā)生。

  8、井下裝車工每次接班時都要檢查放煤閘門、螺栓是否完好,螺帽是否缺失。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5翻矸工安全責任

  1、翻矸工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認真檢查翻籠各部件和鋼絲繩(電動的)的性能及完好,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

  3、遵守勞動紀律,努力提高業(yè)務技能,搞好當班的文明生產,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的清潔、整齊。

  4、加強工作責任心,密切配合推車工,確保操作時的安全。

  5、遵守勞動紀律,按要求交接班,認真做好當班的運行記錄。

  6、接班時,要檢查信號、燈具、阻車器是否完好,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和掉道車否則,應采取措施處理。并向區(qū)值班人員匯報,向礦調度匯報。

  7、對本班所出現的問題,本班要盡量處理好,以免影響下班的工作。

  8、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6振動篩司機安全責任

  1、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達到本工種應知應會要求。嚴禁違章作業(yè)。

  2、操作前作好如下準備工作:檢查篩板有無斷裂和脫落現象;檢查三角傳動帶是否完好;排除機房和篩箱附近的障礙物;信號是否清晰。

  3、準備工作做完后試車、開動振動篩。振動篩運轉過程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思想集中,注意聽視機器的聲音和運轉情況。發(fā)現故障要立即停車,發(fā)出停車信號,找有關人員檢查處理。

  4、堅守工作崗位,防護裝置穿戴整齊,持證上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閑雜人員進入警戒區(qū)。

  5、負責本區(qū)域的文明衛(wèi)生及達標工作,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三不傷害”。

  6、自覺遵章守紀,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和拒絕違章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

  7、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班前會和技術培訓。

  8、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7翻籠工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及有關制度,達到本工種應知應會要求。嚴禁違章作業(yè)。

  2、嚴格按《翻籠司機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認真檢查卸載軌道、鋼絲繩、壓繩輪、裝載機構、翻籠等,確保設備、設施齊全、靈敏可靠,嚴禁帶病運轉。

  3、熟悉設備性能、構造、原理、掌握運輸路線情況,正確判斷故障,當發(fā)生異常現象時,應立即 發(fā)出停車信號停車,防止人身事故,設備事故發(fā)生。

  4、堅守工作崗位,穿戴整齊,持證上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閑雜人員進入警戒區(qū)。

  5、負責本區(qū)域的文明衛(wèi)生及達標工作,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三不傷害”。

  6、自覺遵章守紀,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 和拒絕違章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

  7、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班前會和技術培訓。

  8、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8給煤機司機安全責任

  1、必須熟悉給煤機的結構、性能、原理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懂維護、會保養(yǎng),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2、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嚴格執(zhí)行信號聯系制度,信號不清或無聯系信號時不準開動給煤機。

  4、溜煤口堵塞時要停機處理,處理時要有人監(jiān)護,嚴禁單人操作。發(fā)現有大塊物料、矸石、鐵件等,必須立即停車處理。

  5、作業(yè)時必須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6、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7、運行中,接到停機信號應停機,問清情況;發(fā)現膠帶停運應立即停機;無煤停機后,應與其他司機聯系。

  8、每班工作結束后,清理設備及環(huán)境衛(wèi)生,如實填寫各種記錄,履行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崗位。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19壓風機司機安全責任

  1、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決策、部署。

  3、負責空壓機操作工作。

  4、掌握空壓機操作規(guī)程、管路布設、冷卻系統(tǒng)管路布設、設備性能和工作原理。

  5、能進行空壓機等系統(tǒng)設備常規(guī)性的維護、保養(yǎng)及故障處理。

  6、嚴格執(zhí)行設備巡回檢查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7、嚴格落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杜絕無關人員隨意進入設備硐室,不得讓其他人員隨意操作設備,不得將專用工具隨意借與他人。

  8、熟悉作業(yè)現場的避災線路、自救互救、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等防護措施。

  9、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按規(guī)定填寫相關記錄。

  10、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20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責任

  1、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當班通風機的安全運行工作負責。

  2、堅守工作崗位,遵章作業(yè),班中不得離開崗位。

  3、嚴格執(zhí)行每小時一次設備巡查制度,并作好記錄。

  4、嚴格按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正確使用和精心維護設備。

  5、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定人、定機”持證操作制度。

  6、積極搞好日常維護和定期維護工作,配合檢修人員檢查和修理所操作的設備。

  7、認真搞好設備及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

  8、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寫交接班記錄。

  9、每月對通風機倒換一次,并作好記錄。

  10、發(fā)生設備事故時,應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采取措施,切斷電源、保持現場,并及時向領導匯報等候處理。分析事故時應如實說明經過,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主觀因素所造成的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11、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21便攜儀發(fā)放工安全責任

  1、負責便攜儀收發(fā)、維護、標校工作。

  2、上班穿工作服,舉止文明大方,服務熱情。

  3、遵守通風隊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保持室室內衛(wèi)生清潔整齊,交班前必須打掃衛(wèi)生。

  4、認真學習掌握便攜儀器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

  5、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按時標校儀器,負責填寫各種工作記錄。

  6、認真填寫儀器收、發(fā)記錄、標校記錄、值班記錄、交接班記錄,要求數據準確,字跡整齊規(guī)范。

  7、交回的儀器檢查有無損壞,清潔后方可進行充電。

  8、經常巡回檢查儀器的充電情況,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儀器完好正常。

  9、發(fā)放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零點及充電情況正常后方可發(fā)放,絕帶病使用。

  10、發(fā)現便攜儀器有故障或丟失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不得發(fā)放已經掛失的儀器。

  11、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12、交接班時要交代清楚當班儀器發(fā)放、標校情況,要清點儀器,核實無誤后,雙方簽字。

  2.4.2.22地面裝載機司機安全責任

  1、地面裝煤鏟車司機經駕駛管理單位培訓考試合格,持駕駛證,專門負責煤礦地面裝煤的專職司機。

  2、地面裝煤鏟車司機要熟記交通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做好車輛檢驗、登記、核發(fā)牌證、車輛保修、技術監(jiān)督等車輛安全管理,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地面裝煤鏟車司機裝車時,必須精神集中,眼看鏟車前、后方,鏟車懸臂前伸、懸起、放落都要準確裝入車內,防止意外傷人。

  4、地面裝煤鏟車司機好做好車輛保養(yǎng),開車行駛時要注意行人和路面,做到安全駕駛。

  5、地面裝煤鏟車司機不準將車鑰匙交給無駕駛執(zhí)照的人操作。

  6、地面裝煤鏟車司機在工作中遵章守紀,遵守勞動紀律,能出色完成本職任務,要給予表揚獎勵,對違章肇事要追究責任。

  2.4.2.23地面選矸工安全責任

  1、選矸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應掌握本崗位的工藝流程,適應作業(yè)環(huán)境,要對所在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是所在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

  2、選矸人員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否則對由此引起的人身事故要負主要責任。

  3、工作時要認真細心,精力集中,堅守工作崗位,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脫崗所引起的煤質事故及設備故障應負主要責任。

  4、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有關規(guī)章制度,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安全措施進行作業(yè),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及人身安全。

  5、努力提高自保互保意識,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三違”。

  6、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24污水處理工安全責任

  1、熟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工藝參數,掌握污水處理廠設備以及各種管道、閥門的功能和用途。

  2、熟練掌握礦內處理設備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維護保養(yǎng)方法。

  3、負責本崗位值班中的開停機、加減負荷,正常操作及事故和異常情況的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上報,確保安全、穩(wěn)定、優(yōu)質、低耗、經濟運行,全面完成生產任務。

  4、負責本崗位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信號裝置、工器具、操作臺桌椅、記錄用品、標志、報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及構筑物的維護保養(yǎng)和正確使用。

  5、負責做好設備檢修前的準備工作和有關安全措施;檢修過程中積極做好配合和監(jiān)護工作;參加修復后的驗收試機工作。

  6、負責本崗位生產有關的對內、對外聯系,并做好記錄,負責領取本崗位所需物品。

  7、主動發(fā)現和消除跑、冒、滴、漏,并做好記錄,搞好本崗位室內、外清潔衛(wèi)生工作。

  8、及時、準確、完整地填寫操作記錄和崗位交接班記錄,書寫無污跡涂改,并保持整潔,嚴禁做假記錄。

  9、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制度》、《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等。

  10、遵守安全規(guī)程、工藝技術要求,并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11、對于檢修后性能不合格的設備、電氣、儀表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有權拒絕試機或移交使用。

  12、發(fā)生緊急事故時,有權先處理后匯報。

  13、對外來人員有權詢問,對沒有合法手續(xù)的人員,有權阻止其進入生產現場。

  2.4.2.25瓦斯發(fā)電司機安全責任

  1、負責本班發(fā)電房設備的使用和保養(yǎng),確保正常運轉。

  2、負責本班設備油、水使用與管理工作及電氣、電路、氣路的檢查與維護。

  3、認真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和設備操作規(guī)程;負責一般機械、電、氣故障的處理和零部件更換,隨時掌握設備運轉情況。

  4、及時匯報分管設備情況,協助搞好發(fā)電房設備的維護與保養(yǎng)。

  5、按指定地點存放和處置機房的廢油、廢水,防止環(huán)境污染。

  6、負責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和報表。

  2.4.2.26制氮工安全責任

  1、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制氮機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好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

  2、熱愛本職工作,愛護機器,熟悉各設備構造性能,原理,認真遵守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

  3、熟練領會、掌握操作規(guī)程的各項操作。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5、要做到“三勤”:勤看、勤檢查、勤匯報。

  6、認真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設備運行必須做到:

  (1)密切注視儀表(如壓力表、潤滑油壓表、電流電壓表)情況,(注意注油器是否正常)不準超過規(guī)定。

  (2)勤聽機器運轉聲是否正常。

  (3)勤測各部溫度(如氣伐、電機、軸承等)。

  (4)勤檢查機器各部緊固情況。

  (5)勤放風包中的油和水。

  (6)各項保護是否完好。

  (7)制氮機運轉時,司機必須認真監(jiān)護。

  (8)發(fā)現設備隱患、故障,立即匯報維修人員及有關領導,認真填寫記錄。

  7、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27瓦斯抽采泵司機安全責任

  1、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嚴格遵守各項勞動紀律,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按章作業(yè)。

  2、瓦斯泵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3、負責抽放瓦斯泵的停、開和日常維護管理。

  4、負責記錄瓦斯泵抽放參數。對于反映抽放泵運行狀態(tài)的各種參數(瓦斯?jié)舛取⒃O備溫度、壓力、流量等)及附屬設備的運轉狀態(tài)、機房內的瓦斯?jié)舛,在正常情況下間隔1小時進行觀測、記錄和匯報,特殊情況下必須隨時觀測、記錄和匯報。

  5、掌握瓦斯泵的結構、性能;熟悉抽放瓦斯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

  6、掌握抽放瓦斯系統(tǒng)中設備的操作等有關規(guī)定。

  7、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抽采瓦斯的有關規(guī)定。

  8、每班檢查維護抽放系統(tǒng)各種計量裝置、閥門和安全裝置等,保證靈活可靠。

  9、抽放泵停機后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10、實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并履行臺賬簽字手續(xù)。

  11、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28地面變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

  1、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主動配合班長完成本班相關的各項工作和班長的指定任務。

  3、接班后,要認真檢查總開關、分路開關、各儀表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確保安全運行。

  3、嚴格遵守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4、操作高壓時,必須一人監(jiān)護,一人工作,并保證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操作。

  5、愛護設備、絕緣工具、消防器材,保持室內設備清潔衛(wèi)生。

  6、搞好變電所保衛(wèi)工作,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對參觀、檢查人員要認真進行登記。

  7、變電所電壓超壓10%或欠壓5%時,應立即向主管技術人員匯報。

  8、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29車工安全責任

  1、負責備品配件的車削加工。

  2、熟悉圖紙和工藝,按圖紙和工藝要求加工零件,發(fā)現問題及時回報,待疑點研究處理好再施工。

  3、班終做到機床、工具擦凈,工作場所打掃干凈,半成品堆放整齊,鎖好工具箱。

  4、對工具、量具、圖紙妥善保管,不丟失不損壞。

  5、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守崗位,服從領導指揮,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6、負責設備的安全運轉,發(fā)生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匯報處理。

  7、工作中應做好勞動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8、節(jié)約原材料,利用舊料代新料。

  9、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2.30提升鋼絲繩檢查工安全責任

  1、檢查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并掌握鋼絲繩的檢查方法。

  2、了解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系統(tǒng)的質量標準和技術參數。

  3、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檢查工作中必須精力集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5、應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6、檢查工實行專繩專人檢查制度,嚴禁漏檢或替檢。

  7、認真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向提升機司機通報。

  8、檢查中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9、檢查工必須持證上崗。

  10、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11、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3 其他類工種(崗位)安全責任

  2.4.3.1 一般從業(yè)人員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掌握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意識,全面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2、認真履行國家、企業(yè)賦予從業(yè)人員做安全生產的權力與義務,遵守企業(yè)各規(guī)章制度、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素質和業(yè)務技能。

  3、認真按照相關要求,學習、了解、掌握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工作場所安全生產情況,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搞好工作中的聯;ケ、自我防護工作,做到“四不傷害”。

  4、認真完成領導交辦做的工作,履行好崗位責任制。

  5、聽從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員的指揮。

  6、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

  7、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2.4.3.2 澡堂看守工安全責任

  1、負責更衣室職工衣物的看管工作,發(fā)生失盜現象立即報告。

  2、負責池水的更換、調溫,做到池水干凈,水溫適宜。

  3、負責更衣室浴池內外衛(wèi)生打掃工作,做到地面光,墻壁凈,門窗清潔。

  4、及時制止違反澡堂管理制度的現象,如有不聽勸說者,及時向班長反映,立即作出處理。

  5、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進行安全確認,不得開始工作。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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