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適應黨員管理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強黨內團結,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根據黨章和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黨員管理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的組織生活會,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民主生活會。每名黨員在組織關系轉入黨委時,黨委組織部都要將其編進黨的支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
第三條 參加組織生活會應按照“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 的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教育,達到統(tǒng)一思想、增強團結、促進黨員相互交流的目的。組織生活會應當由團支部書記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第四條 支部組織生活會根據需要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黨員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和最新集團、礦會議精神,交流在工作環(huán)境中貫徹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情況,通報與黨組織的聯系及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參加對象應為支部全體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該在會前向支委請假,但每年參會次數必須達到該年支部組織生活會次數的60%以上,各支部應做好出席記錄。必要情況下,黨支部可以擴大非黨員參加,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六條 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主要檢查能否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能否深入實際工作、為黨員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達到端正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的目的。
第七條 支部書記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黨員暢所欲言,創(chuàng)造民主、團結、深刻、進步的會議氛圍。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書面發(fā)言,由支部書記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支部書記應在會后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第八條 各黨支部每年要進行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民主評議過程和內容要形成書面材料,由黨委辦公室保存。評議內容包括:(1)黨員在工作中是否動搖了共產主義信念,是否同黨組織經常保持聯系、按期繳納黨費、積極過組織生活;(2)黨員是否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和穩(wěn)定;(3)黨員在工作中表現是否積極,是否做到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和集體利益;
第九條 民主評議要評選出若干先進黨支部、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優(yōu)秀共產黨員等,予以表彰;對評議為思想不積極的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應作出組織處理。
第十條 民主生活會后15天內,應向黨委組織部報送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需要黨委組織部幫助解決的問題,應在會后及時請示。
第十一條 對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報礦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二條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就被視為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將其除名,并報黨委批準;對在六個月內不積極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組織要找其談話,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組織處理。
第十三條 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必須遵守保密紀律,對于需要保密的內容,不得外泄或擴散。如有違反,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組織生活會,主要指黨員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形式的組織活動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我;鶎狱h支部建設,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為學校改革、發(fā)展與穩(wěn)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根據黨章及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建立健全組織生活會制度做如下規(guī)定:
一、黨支部通過建立健全組織生活會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狀況,以便于有的放矢地加強黨員管理和教育,監(jiān)督黨員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保證黨員享有黨員權利,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發(fā)揚正氣,糾正不正之風,消除思想上、工作上的分歧,增進團結,加強自身建設。
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黨員組織生活會制度,一種是支部委員的組織生活會制度。無論是普通黨員還是黨的各級領導干部都要參加組織生活會,要認真學習,匯報思想、工作等情況,積極開展思想斗爭,認真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黨支部應根據黨和國家以及學校形勢任務的變化和黨員的思想實際來確定組織生活會的內容。
黨員組織生活會主要內容:①傳達中央及省委、省教育工委和校黨委的決定、指示和文件,結合本支部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②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學習科學文化和業(yè)務知識,學習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③聽取黨員匯報,檢查黨員工作、學習和完成支部交辦的任務情況;④檢查黨員執(zhí)行黨章的情況,表彰先進黨員,討論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除名等組織處理問題;⑤進行黨員民主評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⑥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⑦討論發(fā)展黨員工作和討論預備黨員轉正問題等。
支部委員的組織生活會主要內容:①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本組織決議的情況。②加強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維護“一班人”團結,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③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端正黨風和糾正行業(yè)不正之風的情況。④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祝。⑤其他重要問題。
組織生活會的內容要相對集中,有針對性地解決實際問題。要圍繞黨與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黨員學習討論,領會精神實質,增強貫徹執(zhí)行的自覺性;要圍繞學校的中心任務,討論本支部貫徹執(zhí)行的計劃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任務、服務大局,把黨員的注意力引導到學校改革與發(fā)展工作上來;要充分發(fā)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原則性。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達到統(tǒng)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jiān)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會議開成單純的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四、創(chuàng)新組織生活會的活動方式,使組織生活會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生動活潑、講求實效,更加貼緊學校實際、貼緊黨員、貼緊生活,努力提高黨組織生活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五、組織生活會制度是黨組織活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黨支部要嚴格堅持這項制度,每月至少過一次組織生活,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如有必要,可適當增加組織生活會的次數,遇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召開,但不能擠掉。支部書記、支部委員除了參加黨員民主生活會之外,還要專門召開支部委員會民主生活會。
六、組織生活會一般由黨支部負責人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認真做好會議前的各種準備工作,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
七、要嚴格組織生活會紀律。黨員必須自覺地參加組織生活會,因故不能參加者要提前請假,發(fā)現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進行批評教育。
八、在組織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黨支部要及時研究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九、組織生活會要做到有記錄。制定專用的會議記錄本,每次組織生活會都要認真作好會議記錄。
為進一步嚴格規(guī)范黨的組織生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生命科學學院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
第一條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
第二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時間安排:
每半年召開一次。上半年的組織生活會應在七月底前召開;下半年的組織生活會應在翌年一月底前召開。如有必要,可適當增加組織生活會的次數,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召開的,應經學院黨委同意。
第三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基本原則:組織生活會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fā)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會議應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以坦誠相見、與人為善的態(tài)度開展批評,達到統(tǒng)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jiān)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會議開成單純的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第四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參加對象:
應為支部全體成員,實到會人數應大于應到會人數的80%。
第五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基本內容:
(1)學習黨的基本理論,不斷地進行思想修養(yǎng)和思想改造的情況。
(2)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情況。
(3)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
(4)在關鍵時刻經受考驗的情況。包括嚴峻的政治斗爭面前和當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以及面臨嚴重困難,需要黨員個人作出犧牲時的表現情況。
(5)在平時工作、學習、生活中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情況。
(6)遵守黨的紀律、遵紀守法的情況。
(7)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做群眾思想工作的情況。
(8)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
(9)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自覺地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斗爭的情況。
第六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工作程序:
一、做好會議前的準備
1、根據本支部或支部成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確定重點議題。
2、提前將會議日期和議題通知應到會人員,使其做好準備。
3、提前報告學院黨委,以便學院黨委派人參加。
4、支部成員在會前要交換意見,溝通思想。
5、聽取或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二、開好會議
1、組織生活會由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
2、通報上次組織生活會提出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3、通報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4、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
5、圍繞會議議題,與會同志充分發(fā)表意見,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書面發(fā)言,書面發(fā)言由主持人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
7、在會議上對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訂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學院黨委及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在會后及時報告。
8、如有必要,學院黨委要委派負責人員參加,給予會議以具體指導。
9、認真作好組織生活會的會議記錄。
三、會后工作
1、會后要及時向學院黨委報告會議情況。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會議的其他同志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3、對會上提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要將整改措施用適當的方式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與會人員必須遵守保密紀律,需要保密的內容,不得外泄或擴散。
第七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注意事項:
1、要認真做好會議前的各種準備工作,尤其是要根據本支部的工作和實際,確定好會議的中心議題,突出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防止中心太多,議題不明,發(fā)言東拉西扯,漫無目標,不能真正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
2、要引導黨員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學習情況,檢查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支部決議的情況,檢查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系思想實際而泛泛談工作的“工作匯報會”。
3、選好第一個發(fā)言和第一個提批評意見的人。黨支部書記應有意地提示讓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發(fā)言,讓敢于開展批評同志第一個對其進行批評。這樣有利于創(chuàng)造一個嚴肅認真的氣氛。一般來講,應讓領導帶頭,這樣才有感染力。實踐證明,第一個發(fā)言和第一個提出的批評意見的質量如何,決定整個生活會的質量。黨支部書記要把好這一關。
4、在組織生活會上,每個黨員在作完自我批評之后,要發(fā)動大家?guī)椭媯像。即這個黨員到底怎么樣,優(yōu)點是什么,缺點是什么,要客觀地、全面地指出來,使大家的意見真正符合本人的實際。
5、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擺事實,講道理,既要弄清問題,又要團結同志。不能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自由主義態(tài)度。防止把組織生活會開成單純的“自我小結會”。
6、對問題比較多的黨員,采取重點剖析的方法。實際上,有問題的黨員能否認真檢查問題,大家能否對他進行認真負責的批評,是組織生活會能否開好的關鍵。對這些黨員,一定要重點地幫助,重點地進行評議,并組織黨員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然后,大家對照自己,吸取教訓。這樣既能解決重點黨員的問題,同時也教育了大家。
7、組織生活會制度是黨組織活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要堅持這項制度,切忌隨便變更日期,一暴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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