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胡國運同志,突發(fā)疾病,在工作崗位上因公殉職,年僅56歲。胡國運同志參加法院工作33年來,始終以高度的事業(yè)心、強烈的責任感、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忘我的精神狀態(tài),全身心投入工作。他敢于擔當、勤勉敬業(yè),銳意進取、勇于創(chuàng)新,在法官教育培訓、民商事審判、司法體制改革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他嚴于律己、廉潔奉公,嚴格教育約束親屬,從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展現了一名共產黨員、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氣。
最高法印發(fā)《關于學習宣傳胡國運同志先進事跡的通知》要求全體法院干警要學習胡國運同志敢于創(chuàng)新、投身改革的時代品質,進一步強化使命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堅定支持改革,積極參與改革,不斷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入推進人民法院執(zhí)法司法制約監(jiān)督體系改革和建設,為加快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懈奮斗。要學習胡國運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潔的高尚情操,加強黨性修養(yǎng)和黨性鍛煉,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恪守職業(yè)道德,秉持司法良知,始終保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樹立懲惡揚善、執(zhí)法如山的浩然正氣。
胡國運同志是新時代人民的好法官,他用他的一生踐行了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每當想到他的先進事跡,我都深受感觸。
通過對胡國運先進事跡報告會精神的學習,我覺得自己要時刻對標踐行、見賢思齊,堅定法治信仰、提升能力素質,發(fā)揚對黨忠誠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將熱情飽滿工作狀態(tài)融入到血液當中,展現法院人的責任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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